一、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规范》 。建立本院处方点评制度,目的是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
二、处方点评的形式:定期对书写规范和处方用药合理性进行点评,并进行公示。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三、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 (2)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3)西药、中成药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4)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5)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的; (6)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7)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8)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9)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0)无特殊情况的,普通处方超过xx用量:急诊处方超过x日用量,未注明原因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皮试的;?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的;(3)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4)有重复给药现象的; (5)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6)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
四、处方点评的方法:采用每月随机抽检xxx处方,由医务科和药剂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点评,对不合理处方的科室、医师及不合理原因进行公示,作为考核依据,上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