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教育局: XX 县三村中学现有初中部十三个教学班, 职高班一个, 学生 671 人。 为努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减轻学生及其家长负担, 学校本着正面引导, 不强制、 不干预的原则,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了平安保险, 现将我校学生参加保险情况作一简要自查报告。
一、 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
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 XX 分公司承保, 保险费每生 50 元。 全校 671 名学生中共有 610 人参加了平安保险, 投保率 90.9%。
二、 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 “三没有”、 “一执行”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 我校认识十分清醒, 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 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 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 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 XX 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 正面引导, 有效防止了 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 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四个“不”。 一个“执行”: 严格贯彻执行 XX 县教育局有关于文件、 会议精神, 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 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 家长自愿参加, 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 选择。
三个“没有”:
1、 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
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人寿保险 XX 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 坚持原则, 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 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 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 90%左右, 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保险。
2、 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 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 返回回扣的现象, 一切均按原则办理。
3、 保险费收取无学校教职工参与,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 通过自查, 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 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 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 同时也很好地维护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