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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2024年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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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重点,对专项治理工作再强调、再加压。刚才,市纪委监察委、市扶贫办的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介绍各自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打算;XX同志通报了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指出了我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下一步治理工作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高位推动,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新成效

  近年以来,全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最大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积极创新思路,明责任、定路径、聚合力、建机制,着力强化理论学习、精准设计、精准扶贫、强化保障,凝心聚力决战贫困。截至20XX年底,已实现XXX脱贫摘帽,XX个贫困村脱贫出列,XXX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XX%。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专项治理工作也“齐头并进”:20XX年至20XX年12月,全市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XXX件,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XX件,初核XX件,立案查处XX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人,诫免谈话XX人,谈话函询XX人,涉案金额XXX万元,通报典型案例XX起。一些经验做法得到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归纳起来,我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起步早。我市的专项治理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XX年9月到20XX年7月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第二阶段是,20XX年7月到20XX年底开展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第三阶段就是,从今年起到20XX年止,按中央和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个阶段一环扣一环,应该说我们的工作起步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专项治理工作有着较好基础。

  二是坚持高位推进。这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双组长制”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治理工作。全市各个县(市、区)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专项治理工作组长。特别是今年初,我们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XX市20XX年至20XX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部署了“排查去存、重拳遏增、巩固深化”三年“战役式”行动,并将各项治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级党委(党组)和相关责任单位,建立起市县党委为主体、纪委牵头抓总,扶贫相关职能部门负主责的多级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三是促脱贫作用初步显现。我们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推进督查、查处、问责、通报、整改等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整治力度,今年1至7月,全市扶贫领域立案查处XX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人,诫勉谈话XX人,谈话函询XX人,其他处理XX人,问责XX人,通报典型案例XX批XX起。特别是全省座谈会后,市委、市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强化措施,加大问题排查和查处力度,迅速消除了XX个扶贫领域执纪“零审查”的乡镇,实现所有乡镇扶贫领域执纪审查的全覆盖。

  总的来看,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我们切实加强了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有效防止了资金被截留、挪用、侵占,确保了国家实施的各种扶贫工程和政策更好落地落实,使越来越多的贫困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感受干部作风的转变,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这些成绩是值得肯定的,取得这样的成效得益于全市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视,得益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更与在座各位的艰辛努力分不开。希望大家在肯定成绩中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继续扎扎实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直面问题,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我市也和全国全省一样,在近年的扶贫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我国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巨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5月X日至X日,省纪委调研组采取不打招呼、不设定路线方式,到我市XX县XX乡XX村进行实地查访时,向XX县反馈了XX个方面共XX个具体问题,向XX县反馈了XX个问题并提出了重要意见。刚才XX同志在通报时也具体指出我市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要实现十九大提出的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和目标,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容忽视。对照中央纪委调研组反馈的问题,结合我市今年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近年查处扶贫领域的案例以及近期市纪委开展的蹲点调研发现的问题,当前我市还有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从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看,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浮在面上,只传达,不深入思考研究,工作手段方法单一,聚焦不够,聚力不足。市纪委到基层蹲点调研发现,乡镇一级专项治理工作的批示基本没有,有个别乡镇党委书记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新提法竟然不知晓。而个别市直部门还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对扶贫项目实施后资金发放不管不问,开展监督检查次数较少,没有履行主责职责。有的县除了县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外,四家班子有关负责同志对专项治理工作主动过问或作出批示的不多,这些问题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就是对责任的认识问题。另外,有的部门领导现在还认为开展专项治理是纪委的事,对本单位本部门要做什么没有清晰的认识。纪检机关与扶贫工作机构、审计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还不是很完善,信息分享不足,监督合力不足。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纪检机关“单打独斗”、部门作“壁上观”、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失灵”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从查处的案件看,“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乡镇及村干部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占比高,成为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高危人群。在落实扶贫政策的环节上,也是村、屯这“最后一公里”问题较多。这些也从侧面反映我们以前的工作还存在盲区,监管的面不够广,基层积压了不少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治理延伸到基层,要真正深入群众,真正解决监管“最后一公理”监督的问题。

  三是从帮扶工作情况看,干部作风不扎实。我市这几年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过多次整治,也注重对帮扶干部的教育,但仍然存在有的帮扶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精准、对象识别不精准、政策落实不精准、项目管理不精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有的在宣传传引导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方面内生动力不足。这些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这也正好说明,为什么中央、省开展专项治理了还要专门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原因。

  四是从执纪审查的情况看,力度和影响力不够。有的查处力度大,有的力度小,案件数有多有少。虽然不能片面追求立案数量,也不能仅仅以立案数量多少决定成绩,但不抓查处,不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难于刹住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这正是中央为什么要用三年的时间来开展专项治理的原因。特别是我市作为全国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实施项目多、资金量大、监管环节还存在一些漏洞,这几年扶贫领域案件仍易发多发,没有查处,没有案件这显然和中央的判断、和我市的实情是不相符的。大家可以自问,是不是我们的工作都已经做得很好了,我们整个扶贫领域都已经风清气正了,如果是这当然好,但真是这样吗?我看并非如此,这还是我们工作不积极主动,视野不够宽,发现问题的能力有限,查处的力度不够。

  五是从开展工作的方式上看,特色亮点不明显。我市是全国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在开展工作中有其实际情况和特殊性,推动工作应该一县(市、区)或一部门一策,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但有的部门对中央、省的政策研究不够,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认识不清,对专项治理工作没有专门调查研究,没有深入思考,创新办法和手段不多。有的没有结合自己的实际找抓手,而是“依葫芦画瓢”照搬照抄市里的方案,实际工作中还是习惯于按旧思路和老办法出牌,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还是习惯坐等线索上门,有的部门不想开展检查,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轻描淡写,工作思路不清晰、措施缺少新意,对已做的工作也不善于总结提炼,没能形成有本地特色的亮点。

  存在以上的问题,说明我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严峻复杂,专项治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必须直面问题,明确任务和方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担当,以不达目的不收兵的气慨推进三年行动计划

  中央全面部署实施脱贫攻坚战以来,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工作。20XX年10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关于对XX省X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的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当前仍有一些人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抓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要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可以说开展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到20XX年实现脱贫目标坚强有力的保障,也是今后三年的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XX市20XX年至20XX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这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施工图”。今后3年,我市以“战役式”手段,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财物,采取超常规措施,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施精准治理,坚持抓常抓长,实施标本兼治,以铁的纪律和实的作风坚决完成中央、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脱贫攻坚任务。

  落实好三年行动计划,要害在“治”,核心在“行”。有行动才能落实,有行动才能有效果,靠行动说话,靠行动推进,靠行动干出来。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把治理方案命名为“行动计划”。今天再强调再部署,就是要大家认识上再提高、责任上再压实、措施上再聚焦、方法上再创新,不断提高专项治理工作质量,真正按三年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今年治理的任务。

  (一)认识上要再提高。十九大后,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不断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我们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中国意义、历史意义、世界意义。认识到脱贫攻坚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认识到XX开展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政治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刚才我们分析我市存在的那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所以,我们要认真对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对照全市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对照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映,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要明确我们三年行动计划的内容,即:20XX年开展“排查去存年”治理,主要通过打好“兵团战”,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通过深挖细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案件,全市上下形成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达到消除存量的目标。20XX年开展”重拳遏增年”治理,主要通过打好“阵地战”,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有的放矢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行为重拳出击,进行“点穴式”、“扫除式”查处,巩固发展扶贫领域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达到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增量的目的。20xx年开展“巩固深化年”治理,主要通过打好“围歼战”,不断深化和拓展前两年开展排查、整治、查处的成果,开展系列“回头看”工作,持续发力,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夺取扶贫领域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实现扶贫领域风清气正,达到把从严治党成果延伸到基层的目标。

  (二)责任要再压实。此次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要求既紧盯重要领域或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也瞄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工作从20XX一直推进到20XX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之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巩固脱贫成效。我们必须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夯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联动与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监督的合力。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1月3日中央纪委通报XX省委对张家口市及有关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严肃问责等情况,体现了党中央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强决心,再次释放出中央严惩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强烈信号。也警示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开展专项治理,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主抓。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从严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始终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在手上,亲自谋划、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亲自推动。还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模范遵守廉洁纪律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坚决落实到位,保证政令畅通,有效推进脱贫攻坚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时刻警惕被“围猎”,我们不希望看到脱贫攻坚“摘帽”了,个别一把手的“帽子”也被摘了的事情。另外,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教育管理好干部,切实把严管和厚爱落实在“常”和“长”上,确保实现全市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的同时,不发生干部大面积“倒下”的风险。

  二是强化专责监督责任。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乡镇一级纪委、派驻机构等,在落实扶贫领域监督责任方面,还存在着长期不办案、当老好人等现象。这些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引高度重视,加快解决。在下步工作中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和措施推进工作。按照“抓查处、抓问责、抓通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开好局、管三年、长期抓的要求,在查处、问责、通报上下更大功夫,切实用案件来说话、用问责来说事、用通报来震慑。要建立优先查处机制。对巡察、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和扶贫巡查调研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优先研判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确保件件有着落。要落实好直查直办机制,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级办理、直查快办。积极排查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争取年内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处级、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案件。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坚持每季度筛选典型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工作,压紧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委督办件,要坚持组织精干力量优先核查,并及时上报核查结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在其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政法各机关要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快速移送问题线索,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问责,实行“一案双查” “一案三查”。要加大曝光力度。拓宽通报平台,创新曝光途径,坚持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发生在乡镇和村屯的问题,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报曝光到乡镇和村屯一级,确实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强化主责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起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改、财政、水利、农业、水产畜牧、农机、林业、国土、环保、交通、住建、扶贫、粮食、供销、旅发、民宗、水库移民、商务、美丽办等重点扶贫资金实施主责部门,要加强对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的核查督察,真正做到项目实施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问效就跟进到哪里。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全覆盖”核查。每次核查要形成报告,报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形成台帐移送。审计部门也要及时跟进,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可整改的要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移送线索给纪检监察机关。要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的各个环节都有人监督、有人督查,实现项目、资金监督“全覆盖”,切实解决个别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资金安排轻监管以及情况底数不清,在专项治理中职责不明等问题。

  (三)措施上要再聚焦。中央、省委省政府在专项治理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我们要切实按照要求,在治理重点上聚焦再聚焦。

  一要聚焦决策执行不力问题。针对当前有的基层党委执行党中央、省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热衷追求显绩,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玩“数字脱贫”,搞“虚假脱贫”等。我们要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扶贫工作中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反面典型,严肃追责问责。

  二要聚焦监管责任缺失问题。保障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的落实,离不开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履行。从执纪审查的情况看,部门单位人员违纪不容忽视。要加大对扶贫、发改、住建、财政、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教育、卫计等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既追究问题背后的责任,也要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纠正,对因监管失职失责致使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严格问责。

  三要聚焦工作作风漂浮问题。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未脱贫的群众大多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扶贫工作必须用心走心、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但有的干部没有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消极应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有的帮扶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搞“走读式”、“应付式”帮扶,长期不在岗。我们要聚焦干部作风问题,多深入群众全面了解帮扶干部的表现,紧盯帮扶主体,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的严厉查处。

  四要聚焦扶贫资金管理问题。扶贫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安家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能动手脚、玩猫腻。从近年查处的问题看,仍有少数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我们要紧盯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持、兜底扶贫等重点领域,紧盯项目申报、项目核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资金分配、发放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严查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推进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对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思、下黑手的绝对不能放过。

  五要聚焦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围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宽松软等问题。

  (四)方法上再创新。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方、本部门的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方法,找准开展专项治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症下药,因病施治,有针对性地去开展监督,不能停留在照搬照抄方案,报报进度,整整台账的层面,要主动发现问题,思考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有效整治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在我们的三年行动计划中也有了一些部署。

  一是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大蹲点”活动。从20XX年开始,各级各单位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每年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上门蹲点7天以上。纪检监察干部每月要下沉村户采取“访、找、核”的方式蹲点3-5天。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要把蹲点活动当作是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基层干部作风的一次精准“大体检”。

  二是开展“大约谈”活动。计划要求各级各单位的领导每半年至少开展约谈提醒一次。对执纪审查连续2个季度出现异常的地方,由市纪委书记对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县(市、区)四家班子领导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或执纪审查连续3个季度出现异常的地方,市委书记将直接约谈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

  三是开展“大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县两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市、县、乡、村、屯、户“六级宣传网络”,以“三个平台”和“八有目标”为抓手,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成效和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特别要加大对村屯一级的宣传力度,要做到村(屯)有宣传栏,户有宣传册(单),要利用好村屯的广播等把惠农资金和扶贫项目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要把查处的典型案例公示到村屯一级。各级各单位也要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强化宣传工作。

  四是开展“大巡察”活动。要探索创新巡察工作的方式,结合扶贫领域腐败特点,紧盯突出问题,统筹市、县巡察力量,上下联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扶贫专项巡查,可以围绕一笔资金、一个项目的实施开展机动式巡察,力争通过巡察发现一批问题线索,突出发挥好利剑作用。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抓住“作风建设年”的有利契机,牢固树立一抓三年的思想,以“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一刻也不放松地把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这项重之又重的工作继续抓下去,确实抓出成效来。争取到20XX年前实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明显减少,干部作风问题明显好转,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老百姓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真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同志们,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事关扶贫攻坚成果能否惠及群众,事关我市能否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此次省纪委来调研督导为动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咬定目标,坚定信心,持续发力,砥砺前行,持续深入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以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真正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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