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城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其他规定要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取得职工群众认可。
二、工作内容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核;重视和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只能,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
2、城防体系建设
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意识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二是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及讨论活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把准则学透、把风险认准。三是积极参加和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激励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四是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加强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有效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⑵廉政风险防控。主要从作风建设及制度建设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岗位问责、部门自查和领导评查,审核确定各岗位、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对策,制定相应措施,达到约束权力运行的目的。加强对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根据工作实际,把民生资金管理、目标考核奖励、三公经费管理等项目作为重点防控内容。
⑶完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针对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制度,深化项目、资金专项管理,加强过程监督、源头防控;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支出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纠四风”工作,努力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3、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⑴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当明白人、当清醒人。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保持和弘扬求真务实、民主公正、创新担当的团体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和各项规章制度,让职工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切实做好职工群众服务人。
⑵强化党内监督。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公开透明度;对群众函询、询问和质询的问题认真整改,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⑶加强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对片区办事处、生产队队干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⑷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进一步健全各个环节的民情反应机制、协调机制、落实机制和监督机制、公示机制等,维护和谐稳定发展。
4、干部廉洁自律
⑴严格执行规定。筑牢法纪和思想道德防线,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职工坚决处理。
⑵严格执行制度,对照《廉政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好“三公一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等问题的治理,切实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参与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格执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和涉农惠农工作中的廉政规定,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职责进行分工,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各领导班子成员在中心工作、分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检查考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逐级签订和检查考核。对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进行科学细化和分解,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片区、各科室签订责任书;年中对各科室、各片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年底对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认真考核。各分管领导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并实时进行通报。
3、严格奖惩。制定考评细则,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与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程序给与相应处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