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除“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特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镇将继续按照原有的整改步骤,结合兄弟镇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整治。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关于2024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五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2024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一】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府办【20xx】8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9月初开始我镇扎实组织开展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消防检查督促,全力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镇已落实整改的“三小”场所间,小娱乐场所30间,整改率达100%。在整治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精密部署。
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政府迅速成立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由镇长周善荣同志担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余嘉龙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曹健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阮文正同志担任。由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文化站、城监、自来水等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精干机构,机构队伍成员多达30人,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每组的组员至少有一名安委会成员、一名派出所成员、一名工商所成员以及一名供电所成员,安委会成员负责发放告知书,派出所成员负责登记立册,工商所成员负责检查有关的证照资料,供电所成员负责检查场所内的电路开关,还联合台城消防安全设备安装工程队,各部门成员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为促使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组织召开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大会。各职能部门代表、村委会书记、治保主任以及各“三小”场所的业主(共300多人)都参加了这次动员大会,通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我镇全面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联合文化站、广播站等职能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悬挂消防专项整治的宣传标语横幅印发消防安全宣传手册本,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报张,向“三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游宣传,将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向社会公告,大力宣传“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三小”场所业主进行自查自改。
三、措施合理,全面整改。
为切实做好“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三小”场所实行“三落实、三统一”的整改措施,采取以点带面,先重点后铺开的行动方式。三落实:
1、落实发放致“三小”场所业主的告知书;
2、落实“三小”场所业主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
3、落实做好“三小”场所整改情况登记表。三统一:
1、统一行动,精干机构成员以及工程队每天早上8时到镇安监办集中,由组长带队,到各组所负责的“三小”场所进行检查整改。
2、统一配备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材,每间“三小”场所必须配备一个烟雾报警器和2个2公斤的灭火筒,当场整改,当场落实。
3、统一收费,按照每个烟雾报警器120元,每个灭火筒45元的价格统一收取,当场安装,当场收取。由周善荣镇长亲临现场直接指挥。先集中精力对圩镇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按街道分成四部分,每小组负责一部分;然后再兵分四路,对浮石、镇口、上阁、六村四个片点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最后由各村委会治保主任、文书负责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
四、执法严格,效果显著。
为全面落实好全镇“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在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后,我镇组织安监、派出所、工商、供电、自来水、文化站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检查验收,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场所,采取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实行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处理,所以我们的整改率达到100%。
五、结合实际,正视问题。
我镇这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整体上来看,我们的工作离消防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我镇一些比较陈旧的“三小”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老化,部分“三小”场所的业主消防意识薄弱,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六、立足基础,展望未来。
为了消除“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特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镇将继续按照原有的整改步骤,结合兄弟镇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整治。
1、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认真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使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真正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主动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共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以防火灭火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家庭火灾扑救以及火场自救逃生技能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走进村居、走进家庭。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对一些“三小”场所业主,特别是一些专项治理中碰到的钉子户进行培训,提高“三小”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按照“隐患不除、工作不止”的要求,继续组织有关部门以检查整治为抓手,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于2024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二】
根据廉教办【20xx】371号《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切实加强20xx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消防检查督促,全力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广东省《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xx),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有关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优势,根据有关“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迅速成立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由校长袁日维同志担任组长,莫志聪同志担任副组长,杨蒙楷、莫志伟、张广林、黎富荣、陈永略成员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为促使我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全校组织召开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大会。参加了这次动员大会,通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面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结合实际,正视问题。
这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整体上来看,我们的工作离消防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车棚一些比较陈旧的“三小”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老化,在电动车棚安装上灭火器等消防用具。
关于2024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三】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43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关于2024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四】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关于2024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五】
乡上成立了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各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各村、各行业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了各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在消防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并实行目标考核。
我乡通过村社干部会议,刊登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现场会议等形式,广泛向干部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使群众掌握火灾预防预警、火场逃生技能,教育学生不玩火、不带火具、不随意接触电源,营造人人讲消防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各单位、各行业不同的火灾形势特点,分4次对全乡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共检查了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兽医站、烟花爆竹经营店、场镇等单位,检查出学校和卫生院原有的各4只消防器材已过期,并当场责令单位负责人在3天内进行更换;经复查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了8只新的消防器材。
对场镇人员聚集场所的电源使用、火源管理进行认真检查,共检查出4起一般消防安全隐患,并责令4家经营者在7天之内及时进行整改,经复查4家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完善和整改。
各村开展了民房电源、火源、农户柴草规范堆放、森林防火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发现10起安全隐患,主要是旧房电源线破旧裸露、柴草堆放杂乱,离火源较近、林木批砍后部分农户烧山、燃烧山林边田边地坎杂草等隐患;通过宣传教育群众,进行引导督查,及时对这些隐患进行了整治。全年我乡无一起火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