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xx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召开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局党组班子认真剖析县委巡察办《印发〈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工作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中反馈的问题,深挖根源,狠抓整改,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由我代表局党组班子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表皮化、碎片化学习较多。2024年,党组及支部未组织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没有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上有偏差,例如:个别同志深入学习领会不够,特别是对“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等核心要义掌握还有差距,片面认为只要政治路线、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出大问题就行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学习不全面、领会不深刻,理论水平还不够高、学习内容随意删减、学习过程随意变更;个别同志理论学习“专而不泛”、学习形式单一,往往只学习和自己分管业务相关联的理论知识,导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不全面、不系统,对全局工作的开展缺乏一个宏观的认识。
二是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有欠缺。民政局党组在解决治理低保“人情保”“关系保”等战略性、长远性问题时运用理论指导不足。在持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上有差距,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还存在“学用两张皮”的现象,缺乏用已学理论指导解决一些民政工作实际问题,不能很好的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个别同志甚至认为“学习耽搁了业务工作”,产生厌学抵触情绪,被动敷衍应付学习活动;个别同志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发挥不好,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深入交流讨论;个别同志学习不够深入,更多的只是依靠读读文件来学习,理解精髓实质不够,对理论知识、分管领域业务政策学习掌握不足,谋划各项工作时缺乏方法、用不上来,导致指导工作存在偏差。
(二)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县决策部署,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
一是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不够精准。局党组班子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高度重视、极其认真,尽心竭力履好民政兜底职能。但在兜底的精准上还是有差距,如局党组班子多次组织民政兜底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兜底问题,但“关系保、人情保、问题保”的情况依然存在。在对低保兜底工作的考核机制上也存在偏差,以往只注重了都“应兜尽兜”的考核,没有做好“应退渐退”工作的考核,导致局党组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政治担当不够,例如:在近两年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考核中,低保方面的考核只对“保障比例不低于上年度比例”“补差比例不低于上年水平”“应兜尽兜”三项指标实行扣分,只考进,不考出,未突出低保工作的公平、精准原则,未建立健全“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的双向考核机制,兜底保障距离“精准”二字还存在差距。
二是兜底保障中的问题整改存在敷衍现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役实施前,局党组虽然已经发现了低保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但对“人情保”“解决乡镇遗留问题保”,以及村干部为减少麻烦“应保不保”等问题,没有动真碰硬,直面解决,未开展专项治理,而是片面依赖群众信访举报和经济审核平台,在“应退未退”问题上被动推进,例如:在核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亲属享受低保)工作中被动拖沓,发现问题也没有及时解决,也不能及时完成任务。
(三)在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党的意识不强。整体来讲,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能够及时传达各级会议精神,但是传达的过程较为粗糙混乱,例如: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机关党员会、机关职工会界线不清、主题不够鲜明。支部建设上虽然按照规定成立了党小组,但3个党小组组合很随意,没有按照便于开展党小组活动的原则划分。也没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实践有差距,尽管局党组和机关支部都制定了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但用制度规范和指导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够、工作开展起来随意性也较大,例如:党费收缴不规范,截止20xx年12月,机关党支部党费只完成了1—7月的收缴。
二是“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未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蜻蜓点水、内容单一。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议流于形式。党组班子成员到机关支部上党课坚持不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同志在工作多年后进取作为的担当精神有所削弱,党组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被动用力,这实际上也是不愿为的问题表现;个别同志思想守旧,接受和学习新知识、新业务有差距,在机关业务岗位上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转变作风,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方面
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如在执行上级文件要求时,经常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上也是发完文件就了事,导致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实际监督问责不够,下属事业单位的“四风”问题有所反弹,例如:20xx年,xx县纪委出台《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要求对“四风”问题存量进行清理和整改,但局党组在落实《方案》不力,对下属事业单位“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导致个别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接受下属单位吃请。
二是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松散,存在违规现象。原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民政局管理的国有资产老年公寓,多年来只有资产无员工,但局党组并没有将其资产纳入机关统一管理,而是分列两个账户,用于列支相关费用,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都与清正廉洁、秉公用权,转变作风的要求相背离。
(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班子习惯于组织原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没有采取灵活多样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学习,缺乏创新,没有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自觉性不高,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摸排不到位,没有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四种形态”没有真正形成,尤其第三种形态运用不够到位,红脸出汗、提醒教育不够经常。除此之外,局党组班子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敏感性认识也不足,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还有差距,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掌握各科室工作情况、管理干部作风有不到位,对小微苗头性问题突出的党员干部处置偏软,导致个别同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导致个别下属事业单位公款吃喝、送礼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没有主动接受纪检组织监督。局党组仅仅在“三重一大”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通过列席形式参与监督,未主动跟邀请派驻纪检组对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对民政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研判、把脉,各科室职能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也较少上报派驻纪检组,局党组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缺乏有针对性的提醒教育,传导压力、形成震慑也较为不足。
(六)履行职责不够到位
一是履行低保审批管理不到位。局党组没有引导建立健全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对乡镇(街道)低保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没有及时退出,部分乡镇的低保户档案不健全,例如:部分档案没有动态核查表,也无相关责任人签字。部分乡镇没有及时开展动态核查,对重残、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分类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基层民政干部流动性大、业务不熟,作为业务指导部门,民政局党组,没有及时督导职工进行政策宣传,没有及时组织对乡镇民政干部的针对性培训指导,导致基层群众对低保政策和流程了解不多,导致在履行低保审批上管理不到位。
二是执行相关政策有差距。局党组班子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县委决议决定能够坚决服从、认真执行,民政工作能够围绕全县中心、服务大局,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但也存在“挑肥拣瘦”“变形走样”的情况,例如:以奖代补资金未按上级要求的比例(不低于xx%)用于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缩小乡镇分配比例达xx%。截止20xx年底,民政局结算资金xx万元未纳入财政统筹。xx年实施的老年公寓消防工程项目未按照合同规定扣除xx县建筑工程公司质保金xx元。民政局购买社会服务,基层政权科未履行相关手续直接发包给“扬光社会服务中心”,申报的xx万元资金原用途为购买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却调项为乡镇扶贫社会工作服务,这些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客观条件,事出有因,但局党组在执行这些政策时有差距有变样的问题也是可观存在的。
三是难点工作推进缓慢。总体而言,局党组班子能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奋发有为、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积极应对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积极履行岗位责任、敢于主动担当、勇于直面工作中的困难,但个别同志的工作能力提升有待加强,解决急难险阻问题的办法措施不多,工作韧劲不够,造成有的工作滞后。如市级专项审计就指出xx县中心敬老院逾期xx年半未投入使用;修齐镇中心敬老院逾期2年半尚未建成;2024年市民政局下拨了专款用于殡葬火化车间建设至今未启动;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相关资产管理关系至今也未厘清等问题;这些不仅仅是难点工作推进缓慢,更是我们局党组担当作为、攻坚克难能力不足的直观表现。
(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
局党组虽然对民政局的科室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机关科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仍然不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上仍有差距。例如:原优抚安置科在采集退伍军人个人信息时,没有形成相应的汇总台账。原民政医疗救助在进行手工结算时,局党组从未履行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救助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监管职责。原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只由1名干部单独负责管理,没有建立物资进、出库台账,没有建立巡库、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等制度,局党组也没有引起足够的工作重视,致使救灾物资使用范围、物资储备保有量等基本管理制度缺失。救助站所支付的资金、安排的住宿没有建立专门台账、有的救助事项没有经办人签字,这些方面都说明局党组对具体工作的开展缺乏制度的约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武装没抓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研细钻还有差距,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学得不够多,对党的创新理论学原著不及时,没有通过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达到学深悟透的境界。学习教育方式不新,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以致用有待提升。
(二)纪律执行不严格。县民政局党组对中央、市、县的各项纪律是坚决严格执行的,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也是不折不扣落实的,但由于整体干部队伍的年龄老化,个别干部出现了“船到码头车到站”和“老好人”的思想,党组班子成员个人虽然能对党的纪律能尊重、能遵守,但是对个人以外如单位职工执纪问责却宽松软、不严格、没到位,没有把党的纪律当成铁律。
(三)创新担当有差距。民政业务日益繁重,但一些干部思想不解放,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惯用老办法、按部就班、求稳怕变,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的韧劲,这些实质还是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够、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
三、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持之以恒强化理论学习,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地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持之以恒严肃执行纪律,落实上级决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注重政德、侧重实绩、群众认可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配强班子、建好队伍。加强纪律建设,坚决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做到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县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令行禁止。创新教育管理方式,鼓励引导党员干部敢于创新担当,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提高执行的能力和效率。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扯两张皮、不做两面人。
(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证清正廉洁。坚持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把重心放在平时,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多运用第三种形态,多嘱咐、多敲打、多提醒,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自觉抵制“四风”的侵蚀,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筑牢抵御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防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下属事业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对已有制度包括“三重一大”、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纳入长效机制,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规范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干净干事、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