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把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排查整治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把学校食堂从原料采购、食品生产加工到餐饮具洗消保洁等每一道关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防控。牢固树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校园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制度,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有效食品安全保障。
(三)实施全程控制。严格落实校园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到餐橱废弃物处置全链条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社会共治。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学校自律、政府监管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依法治理的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智慧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全县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或引发重大舆情的食品安全事件。
2024年,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实施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食堂达到99%以上。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提档升级率达到100%,探索建立校园大宗食品采购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四、责任分解
按照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分工负责,合力抓好校园食品安全。
(一)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积极主动地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努力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学校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一是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严格遵守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不得加工制作和提供的食品品种规定。二是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三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四是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五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六是采用食堂方式供餐的,依实际公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品种、规格、供货者的名称和经营资质等。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要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等。七是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一是明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负责人。负责人应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正派,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相关规定,具有辨别食品原料感官性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能力。二是确定可以采购和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及接收要求。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亚硝酸盐,不得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散装粉条等。三是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的监督,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该督促整改的要坚决督促整改,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四是充分应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原料采购及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分餐或售卖、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自查等信息。
(二)管理责任
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评,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将校园食品安全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等相结合,督促指导学校充分应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大力推进实施“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
五、主要任务
(一)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在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创新管理方法和夯实基础能力等方面下功夫、抓落实。
(二)全面加强指导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坚决杜绝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和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流入学校。定期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进行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有效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指导和随机抽查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夏、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防出现监管空白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三)强化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家长陪餐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对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主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四)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活动,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流程设计图纸要送请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要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依托“农校对接”项目和省农校对接电子平台,对食堂所需的大宗食材进行统一集中采购。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原则,强化过程监管,切实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教。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防范能力。要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重点宣传普及合理膳食理念和集中就餐安全知识,提醒学生常见的食品安全误区,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要积极开发使用多种形式科普宣传载体,包括发放书面材料,制作海报、展板等,播放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广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提高爱粮节粮意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广大师生的节约习惯,引领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和风气。
(六)有序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检查。学校要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家长委员会要推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公正的家长代表参与检查,要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例行检查的频次和具体日期,学校对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即整改,条件不具备的,要做出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
(七)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在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烹饪区、专间、专用操作区、餐饮具洗消保洁区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全程展示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并与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展示食品原料电子追溯、健康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等信息,不断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学校要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长委员会代表查看。学校及市场监管所要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
(八)切实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舆情监测、预警处置、信息报告和重大活动等应急工作的管理。
(九)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防联控,不断健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衔接,依法劝退、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食品流动摊贩。建立完善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校、食药监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作为校园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按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统筹安排。各乡校、食药监所要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本地本校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校园安全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统筹安排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地持续深入扎实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校、食药监所要持续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供应单位等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单位,以春、秋季开学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乡校、食药监所要及时总结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学生和家长关切,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着力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上一篇:实习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