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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棚户区改造。区棚改办要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住建、规划等部门,督促相关开发企业进一步加大前期建设手续办理力度。同时,对已开工的棚改项目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各街道和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一是督促各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施工现场实行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外张贴创城宣传栏;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卫生整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区域、生活区等裸露场地实施100%覆盖或铺设碎石;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身及轮胎、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做到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运输车100%篷布覆盖严密;土方施工及易产生扬尘工序100%湿法作业。二是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噪音管控要求。自觉做到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中午(12:00-14:00)和晚上(9点以后)严禁施工和噪声作业。三是各街道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期间物业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工作实际和群众意愿的管理模式,引导业主选择专业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管理、投资、建设、运营机制,切实巩固好改造成果。四是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完善小区的硬件基础设施,配套小区的文化、娱乐、健身、医疗、健康等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地营造出有品位、有内涵的各类特色小区,使小区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体现“三城同创”成果,进一步增强小区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彰显城市风貌结合起来。改造提质后老旧小区要与城市的主色调相协调,与城市的整体风貌相协调。五是依托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附属绿地景观效果和服务,因地制宜实施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立体增绿,做到“应留尽留、应绿尽绿”,为园林城市创建打好基础。
(三)(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办要加快项目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进度。完成初始坝至8#溢流坝末端范围全部水利主体工程;完成景观及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加快滞洪区征迁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时,做好施工组织,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二、建筑工地管理方面
(一)建筑工地环境监管。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要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在建工地出入口设置扬尘公示牌,应注明:项目简介、施工平面图、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扬尘管控措施、卫生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宣传栏等。二是工地内环境卫生整洁、设施齐全完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设置科学合理,施工区、材料加工及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三是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调度不应低于1.8m。四是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特别是出入口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出入口处应设置规范的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五是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清运。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日产日清。六是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七是工地食堂应符合相关标准,“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完好,毒饵站设置规范。
(二)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要抓好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规范布设、后期管护,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精神”等内容选题,集中设计制作刊播源于基层实践、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70%。同时,公益广告要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要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三、物业小区管理方面
(一)创城宣传。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大创城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利用小区内部网络、宣传栏、悬挂条幅、制作温馨提示牌、印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三城同创”工作,提高业主知晓率,使广大业主自觉投入到创城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心创城、个个支持创城、齐心合力创城的良好局面。
(二)环境卫生整治。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要加强物业小区管理,确保物业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环境整洁。一是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置规范,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二是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无明显坑洼积水,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停。绿化植物定期养护,无明显病虫害,无缺株死株,无种植农作物、违章搭建等毁坏、侵占绿化用地现象。楼道整洁,无乱堆杂物,门窗无破损。三是公共设施规范设置,布局合理,整洁完好。座椅(具)、书报亭、邮箱、报栏、电线杆、变电箱等设施无乱贴、乱画、乱涂现象。各类架设管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拉乱设。四是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五是居住区内不得利用居住建筑从事经营加工活动,严禁饲养各类家禽家畜。
(三)物业小区专项提升行动。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要开展物业公司服务培训,定人定责,对全区151个小区进行网格化监督管理。一是在小区门房设雷锋志愿岗和便民箱。要求物业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识,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二是在庭院、楼道等显著公共位置,以公示板、公示栏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人员姓名、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要有服务人员值守,及时接听报修电话,做到投诉记录详实,处理迅速,回访及时。三是督促各物业小区对乱堆乱放、小广告、毁绿种菜等现象进行整治,合理划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及时修缮破损灯具、玻璃、防盗门,抓好重点点位消防通道清理整治。四是建立物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衔接机制,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违规排污、乱搭乱建、毁绿种菜、违规装修、侵占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及物业服务企业违规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从本月起启动资料收集工作,各二级单位、股室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梳理任务清单,每月25号之前收集本单位、股室活动资料并报送局办公室。资料报送务必要做到“两及时三规范”和“四无四清”(即及时开展活动、及时调整任务,规范报送程序、规范材料格式、规范审核把关,无漏项、无缺项、无造假、无错报,图片清、数据清、举措清、表述清),确保准确无误、详实可靠翔实可靠。同时,各二级单位、股室要对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出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后的资料图片及时上传局办公室,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三城同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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