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为加强全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镇现辖10个村(居)委会,常住人口6578户,农业人口26924人。近年来,全镇重点将高耗水作物向节水农业调整转变,加大粮改饲及经济类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现有设施蔬菜大棚1156座,引进种植大户和合作社,流转移民区1.6万多亩土地,种植药材3965亩、沙地西瓜2200亩、马铃薯0.05万亩;大力发展牛、羊、鸡、鸽等养殖规模,重点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牛羊养殖,其中牛0.29万头、羊21.09万只、鸡13万只、鸽1.7万羽。同时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来抓。截止目前,全镇共发展农民合作社100家,其中运营规范35家,运营较规范65家。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利益分享机制和经营模式,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更好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为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提供有力的组织支撑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坚持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切实维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
2.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各村优势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典型示范。鼓励先行先试,加强示范社创建工作,树立一批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先进典型,总结可复制、能推广的范例经验,进行全面推广。
4.坚持合作社发展和产业培育相结合。积极培育主导产业,以产业为基础发展壮大合作社,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工作目标
对农民合作社强化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提高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建成一批高质量、高标准、带动能力强的示范性合作社,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规范财务管理。到2024年底,“空壳社”全部注销登记。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
1.强化规范建设。一是有办公服务场所;二是有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并按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或经成员(代表)大会修改通过后的章程运作;三是有年度报告、社务公开、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并装订成册上墙公布;四是有符合自身产业特点、行业要求的基础台账,包括成立登记、年度计划、会议记录和产品加工、购销合同等文书档案,以及会计凭证、账簿、成员盈余分配等会计档案和其他档案;五是管理民主,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策部署本社重大事项,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兼任监事;六是财务规范,配备会计人员或将农民合作社财务进行委托代理,设置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七是分配合理,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八是服务完善,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技术和标准,统一加工和贮藏,统一品牌和销售,能够为成员提供全程系列化服务;九是诚信经营,遵章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
2.拓展业务范围。充分利用光热充足,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的资源特色优势,着力打造以肉羊肉牛养殖、鸡产业,日光温室精细果蔬、枸杞、梭梭嫁接肉苁蓉为主的沿沙特色产业带。
3.丰富出资方式。挖掘资源要素价值,鼓励农民用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产权、林权等各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扩大成员覆盖面。加强利益联结,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愿入社发展生产经营。
4.强化服务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建设,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生产托管。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大力开展品牌创建,着力打造“芙蓉凰长寿鸡”、“香瓜”、“漠源香食用油”“古漠枸杞”“优质红秃头小麦面粉”等地域特色的商标产品,全力打造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二)促进联合与合作
1.推进区域性联合。鼓励以农民合作社为成员组建区域性联合社,发展服务主导产业。鼓励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联合会,发挥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作用。
2.推进行业性联合。支持以农民合作社为成员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
3.推进产业链联合。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行“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合作社与农户开展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合作,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提升镇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
1.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在落实国家和省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扶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支持政策,增强政策精准性,县委、县政府已制定出台《县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方案》和《县2024年乡村产业发展奖补方案》,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产业。同时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将农民合作社在产业基地、示范点建设等方面的贷款纳入特色产业发展贷款支持范围,优先向担保公司推荐贷款。
2.落实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合作社辅导员名册,明确镇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采取包村领导包片、包村干部包社的方式,实行辅导员与合作社结对,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加强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县级示范社评定监测指标体系,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支持重点。健全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完善农民合作社信用档案,及时淘汰不合格农民合作社。
4.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农民合作社监管名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农民合作社违法信息,将农产品生产销售纳入监管名录,实时进行监管。进一步健全合作社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镇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有效杜绝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等规定,建立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大力推行兽药规范经营制度,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四)清理整顿
1.畅通退出机制。持续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依法依规清理没有实际效益的农民合作社。试行农民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允许“空壳社”适用简易程序进行注销,压缩公告时间,为农民合作社自主申请注销提供便利服务。
2.做好风险防范。督促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排查承接主体,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特别是对排查中发现的经营情况不良的承接主体,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措施。督促无质押、无保险的合作社通过与镇签订不动产质押合同、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降低投资风险。对前期签订的入股合同全面进行梳理,对存在主体错误、鉴证缺失、内容不详实、违约责任不明确等的合同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承接主体程序合法,带贫数量、金额、权利、义务明确,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3.加强联合社建设。加强对现有合作社联合社的规范提升,深入联合社指导健全管理运营机制,完善合作章程及议事、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各项制度,督促联合社规范会计账簿、设置成员账户,协调、指导联合社开展经营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加快培育新型联合社,鼓励以产业为依托开展同业联合、以服务为纽带开展同域联合,创办全产业链联合社,促进单一的生产、销售向产、供、销、运等链条发展。
4.把好入社门槛。加强农民合作社入社登记注册管理,强化对新申请登记注册合作社的考察审批,试行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复核的三级登记管理程序。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年报信息的监管,组织开展年报信息抽查,依法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逾期未进行年报的农民合作社,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注销。
四、实施步骤
镇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推进试点为期2年,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4年1月—2024年3月)。成立镇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阶段(2024年4月—2024年5月)。开展合作社摸底调查,掌握全镇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情况,分类建立台账。
(三)提升推进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0月)。按照实施方案,对照时间节点,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一社一策”指导服务,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试点,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镇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全镇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负责牵头抓总,包村领导和包社干部抓具体工作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第一责任人,对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推动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完善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合作社质量提升有关事宜,协调解决合作社发展有关问题,为全镇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提供保障。
(二)强化服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作用,指导农民合作社做好产业发展、场地建设、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等工作,密切关注合作社质量提升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引导促进其发展壮大。切实维护好农民合作的合法权益,引导其诚信守法生产经营,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建立合作社名录并向社会公布,配备会计人员或将农民合作社财务进行委托代理,设置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
(三)进行政策扶持。完善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将有信贷需求的农民合作社纳入授信评定范围,对征信良好,有贷款需求的合作社在符合授信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办理相关手续。鼓励农民合作社参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增强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和带动能力。
上一篇:“四字六步”教学法
下一篇:争做诚信户、诚信村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