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一)学习创新方面
1、不重视理论学习,知识面较窄;学习不够深入,浅尝辄止,学而不思,满足于一知半解;
2、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进取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地存有盲目乐观和自满情绪,不能正确认识和超越自我;
3、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办法办事,缺乏分析、认识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缺乏自我加压、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冲劲、拼劲和闯劲。
(二)工作纪律方面
1、纪律观念淡薄,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玩电脑游戏、睡觉、饮酒或下棋、打扑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网上聊天等闲杂事务;
3、不遵守车辆管理规定,车容车貌脏乱差,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开“霸王车”等问题;
4、存有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现象,自由散漫,参会时不遵守会场纪律,随意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其他事务。
(三)工作作风方面
1、工作上远离群众,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工作不深入、不善于调查研究,凭主观臆断;
2、工作消极,办事拖沓,抓工作重部置、轻落实,满足于一般性的要求和布置;
3、工作不主动,得过且过,遇事不加分析,不能创造性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4、工作避难就易、避重就轻,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不高,工作拖拉,能立即办理的却以各种理由搪塞;
5、执法巡查不主动、不认真、不到位,看不到问题,执法不严格等。
(四)服务意识方面
1、宗旨观念、服务意识淡薄,为基层和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不高;
2、执法人员法律观念不强,有案不查、以罚代管,执法行为不规范、言语不文明;
3、执法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刁难谩骂、推搡侮辱;
4、处理违规违法行为时不亮证、不表明身份;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语言生硬。
(五)责任意识方面
1、干部带头意识差,不能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甚至怕吃苦、怕吃亏、躲问题、怕问题、捂问题;
2、责任意识差,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尽心尽职地完成,对自己职责内的工作不能扑下身子一抓到底,说的多、做得少,甚至弄虚作假、瞒情不报、虚报浮夸;
3、对上级决议、制度拒不执行,或变相消极抵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包庇袒护。
(六)廉洁自律方面
1、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如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礼物馈赠和宴请吃请以及违规报销费用等;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在执法办案中徇私枉法,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
4、违规乱罚款、乱没收、乱拉赞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