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本文简介:
xx绿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本文内容:
xx绿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公司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
“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须经处党支部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市政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
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和精神文明
建设等重大问题;
3.
企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
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4.
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管理、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5.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状况;
6.
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除,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7.
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
单位部门的设置、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9.
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0.
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支部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
中层干部的推荐、提拔和任免,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以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2.
上级拟授予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确定;
3.
中层干部的考核、奖励、调配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
4.
单位需要引进的人才及调入、调出的人员研究,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调整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重要项目安排
1.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2.
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车辆等大型设备采购;
3.
单位土地、房屋及大型固定资产的出租、转让与处置;
4.
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
大额度资金使用
1.
采购、招投标项目的资金安排;
2.
工程项目的资金安排;
3.
研究决定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研究决定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行政办公经费等;
4.
其他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
三、
“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分工
(一)
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
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通过公司支部会、班子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
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支部会的人员为公司党支部委员。出席班子会的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三)
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经过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四、
集体决策规则
1.
“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会议议题。
2.
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
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
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相关人员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
集体决策的程序
在班子会或支部会上,由参会成员提出,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
责任追究与考核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1.
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
2.
擅自泄露支部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3.
因上报不实情况或漏报、瞒报,影响支部会做出正确决策;
4.
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5.
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6.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7.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的情况,列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本文关键词:一大,议事,事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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