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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现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制止餐饮浪费现象的决策部署,结合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行政中心制止餐饮浪费现象相关管理制度。
一、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用餐人员必须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观念,做到适度消费、文明用餐、打包剩餐,杜绝餐桌浪费行为,时刻绷紧节约粮食这根弦,自觉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珍惜每一餐饭,节约毎一粒粮,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二、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严格实行订餐制,按照订餐人数、订餐数量确定宾馆提供饭菜数量,确保不造成源头浪费。在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用餐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食堂规定提前订餐(订餐时间:早餐头天18:00;中餐当天8:50前;晚餐当天14:50前),未订餐的将不予以提供餐饮或订餐人员用完餐后根据饭菜情况提供。
三、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带头开展“光盘行动”,中、晚餐采取自助餐形式提供。在机关食堂用餐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光盘行动”的要求,按照自己需要确定所需饭量、菜量,并将盘中餐吃光、喝净、带走,不得造成乱倒剩饭剩菜的浪费现象,杜绝餐桌上的浪费。外带打包饭菜数量每人每卡不得超过3份,外带打包的饭菜由机关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提供。
四、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每餐多余剩下的饭菜,由机关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交回宾馆处理,不得自行倒掉。
五、行政中心机关食堂要加强对餐饮浪费现象的监督,建立食堂监管员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监管员,对干部职工用餐情况进行摄像督查,及时劝阻、制止用餐浪费行为。
六、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对餐饮浪费屡教不改和浪费严重的人员进行电子屏视频或报电视台曝光,并暂停发放下月的餐费财补部分。
七、本制度从2024年x月x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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