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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产业扶贫重中之重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产业扶贫突出短板”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力争产业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全覆盖,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今年以来,我市产业扶贫力度加大,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必须看到产业扶贫亮点不多,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在到户项目及措施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偏低,截至5月底,全市54099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到户覆盖率58.8%,其中乡村旅游扶贫和电商扶贫所占比重非常低。总体上,产业扶贫项目安排少,产业发展滞后,与产业扶贫全覆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全覆盖要求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关键点,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举措,在实施其他脱贫路径时,忽略了产业扶贫。没利用好贫困户的资源资产资金,以及对“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
(二)对产业扶贫重视不够。三县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共计33736个,共投资40654.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仅8841.6万元,仅占总投资额的21.7%。主要原因是认为产业扶贫见效慢、难度大,在工作推动、政策支持、资金安排等方面用力不够,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大、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有限。
(三)没有利用好主体的带动作用。2024年,全市有102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3386户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6.2%,贫困户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比例偏低。主要原因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促进对接工作欠缺;
主体带动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
没有选好带动模式、没有建好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效果较差。
二、整改目标任务
要认真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抓落实、促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市750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和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工程,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力争产业项目、支持资金、主体带动、干部帮扶等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力争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至少发展一项产业或者参与发展一项产业,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稳定、持续、有力的基础支撑。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全覆盖。精准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劳力、技能等产业发展条件,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对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支持安排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能稳定增收的产业。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山场、水面、设施、设备、帮扶资金等入股、托管的方式,或者以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县扶贫办要逐村逐户把贫困村、贫困户确定发展或参与发展的产业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精准落实支持政策、项目资金、指导服务等提供依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于有发展意愿、贷款意愿、还款能力或还款措施的贫困户,金融机构应给予贷款。大力推广户贷企用、分贷统还等模式,帮助贫困户通过土地、山场等资源和资金参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让贫困群众得到更多收益。鼓励和支持贷款贫困户购买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分散贷款风险。对购买扶贫小额贷款保险的贫困户,县财政可适当安排保费补贴。支持贫困户在发展种养业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承担的保费可从扶贫资金中支出。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三)逐村编制村级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一村一品”同产业扶贫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以县为单位逐村编制实施产业规划特别是农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适应性农业。三县750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在大力支持各村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同时,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市农林委各专项工作组分别选择1个村,指导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于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初稿。
(四)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
1.积极培育带动主体。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带动贫困户能力。支持贫困村农户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实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引进牵动性强、关联度大的企业,带动本地上下游产业及相关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为贫困户特别是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提高贫困户参与度,使贫困户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得到更多收益。
2.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对接。鼓励和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以及贫困村的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合作社。促成帮扶需求、帮扶意愿对接,力争每个特色种养业扶贫户都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
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有效带动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主导产业成熟、产业链完善的地区要推广“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订单帮扶+扶贫金融”,资源相对不足、尚未形成主导产业的地区要推广“返乡能人+土地入股+小额贷款”,拥有特色资源的地区要推广“特色资源+合作组织+担保+保险”,拥有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的地区,要推广“龙头企业+融资平台+政策性银行+入股分红”。要对带动主体与贫困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作出部署,推介利益联结模式,加强合同约束,确保合作各方互惠共赢。要组织开展带动成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与对带动主体的支持挂钩。
(五)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1.加强科技培训。针对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干部的不同需求,分类开展培训。将贫困户中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条件的,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要注重培训的实效性,着重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2.继续推进包村联户服务。各级农林部门服务力量要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每名农技人员要联系服务1—2个村,指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并引导科技示范户对特色种养业扶贫户开展技术帮扶。
3.强化信息服务。积极搜集并向贫困户发布扶持政策、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技术要点等信息,帮助贫困户规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
(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定期调度。研究制订年度扶贫清单,明确目标,分解到村到户。市农林部门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调度。
2.加强督查。全面督促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督查比例不少于10%。
3.建立机制。各县农林等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善于协调,确保产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