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廉政建设与责任分工
篇二:分工责任制
制定决策与执行决策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方面。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把决策与执行政策辩证地统一起来,保证党委决议落到实处的领导制度。总结这些年的实践经验,按照首长分工负责制抓好党委决策的落实,一要明确基本内涵。首长分工负责制是指党委作出决议后,由军政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主官共同向党委负责;副职协助正职工作,创造性地抓好分管工作,对正职负责。二要处理好主官之间、主官与副职之间的关系。部队实行的是双首长制,处理好两个主官的关系是抓好落实的关键。军政主官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同心协力、相互合作,真正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互相补台。主官既要对副职充分信任,放手让副职大胆工作,又要搞好帮助指导,为之承担责任;副职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好主官助手,服从主官领导,对主官负责。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一致地把党委的决议贯彻落实好。三要发挥好机关职能作用。机关是党委决策的“外脑”,是指挥部队的中枢。首长分工抓落实,都是通过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的。要善于发挥机关的职能作用,经常压担子、教方法、提要求,及时解决机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为机关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机关要准确领会和把握首长的意
图,积极主动出点子、当参谋,尽职尽责地抓好落实,保障首长定下决心、实现目标。四要严格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党委决策,就是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党委成员,保证人人头上有指标,每项工作有人管;对交叉性工作,要指定主管负责人,使每个工作环节都不挂空挡。要细化机关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的目标、标准、时限,并以基层建设和完成中心任务为镜子来检验工作绩效,实现条条领导与块块领导的有机结合,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系统网络责任制,努力形成按级负责、按职尽责的良好局面。要严格责任追究,出了问题要追究领导者个人的责任,切实把板子打在具体人身上。
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决定着民主集中制贯彻的质量。从总体来讲,班子成员应当具有战略思维能力、谋划指导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服务基层能力。提高上述能力,要把学理论、学科技、学管理作为根本途径。学理论,重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增强运用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解决问题的本领;学科技,重点要加强以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高新科技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组织部队建设、指挥部队完成任务的水平;学管理,重点要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增强科学管理的素养。要把履行职责作为基本实践,自觉在班子工作中取人
所长、补己所短;在调查研究把握规律中掌握工作主动权;在服务基层服务官兵中汲取营养;在组织指挥部队完成重大任务中摔打磨炼。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重要保障,带头学习实践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不负组织的重托,公公正正用权、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把建强书记队伍作为关键。要从源头上把严关口,选准配强书记队伍;要加强培训和传帮带,不断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大家靠真理的力量和人格的力量统班子带队伍,切实增强正副书记“把方向、抓大事、建班子、作表率”的本领。
篇三: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规范领导班子的职责,明确领导成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领导班子和成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部署及中央关于“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依法行政、公道正派、团结协作,共同维护集体领导,认真、负责地履行个人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原则
凡属有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相应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三、职责要求
(一)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理由应当如实记录。
(二)班子主要领导要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
言堂”,不搞少数人说了算。
(三)班子成员在会议和实际工作中,可以发表个人意见,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但个人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议。
(四)重大事项应当通过集体表决决定。表决时可采用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的方式和结果应当如实记录。
(五)每个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互相协调,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六)班子成员的具体分工必须以正式文件下发。
四、纪律要求
(一)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在此前提下,可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无权擅自更改集体决定。
(二)除遇紧急情况外,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造成集体损失的应根据损失的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如果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的程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共青团盘锦市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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