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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为切实解决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党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对全区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系统分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党员党性意识不强,把交纳党费当作小事或不当回事,交纳党费不自觉、不主动,让他人代为交纳等。(2)党员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按月及时交纳党费,无故拖延党费交纳时间,超过六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交纳党费等。(3)党员对党不忠诚,没有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交纳党费,甚至想方设法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等。(4)基层党组织履职不到位,相关人员业务不熟悉,责任心不强,没有定期核实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没有及时按规定比例收缴党费等。(5)基层党组织存有私心,没有全额上缴所收党费等。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党费收缴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系统分工委部署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进行。党支部要围绕整治的五个方面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查摆,建立支部党费收缴工作问题清单。
(二)认真抓好整改。坚持从严从实,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系统分工委要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时限,逐一销号过关,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系统分工委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每个党支部进行普遍检查,并把党费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组织部将对党费工作专项清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三、组织领导
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系统分工委要切实提高对党费收缴工作政治性、纪律性的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注重教育引导,狠抓工作落实。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简单化,确保清查整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区委组织部将对党费收缴问题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予以重点约谈、通报批评。党费收缴问题清查整改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清查整改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把握不准的要请示报告。要注意区分党员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程序,做好长期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的处理工作。基层党支部要把党员党费交纳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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