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文简介: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委会、2次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由单位“一把手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文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委会、2次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由单位“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科室单位抓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研究制发了《深入推进全x城乡建设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对住建领域涉及的房屋征收、建筑工程、招投标、房地产销售、房产中介、物业管理等6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每一个方面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县(区)住建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中做到狠抓落实。
二、抓线索摸处,保持高压态势
(一)加强线索搜集。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线索摸排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邮箱,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举报电话,切实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城乡建设行业行业领域的乱象。截止目前,共收集线索
22条。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企业、到工地、入小区等多种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共收集线索13条。
(二)加大线索核查和处置。对投标单位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开标现场、施工单位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12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对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管的2家企业报省住建厅纳入重点监督对象。对xx东城、xx公寓项目的违规稍售行为及时移交市建设监察支队依法进行了处罚。配合市场监管局对xx名城销售合同格式条款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核查xx营销策划公司、xx营销策划公司等3家房产经纪机构的违规行为,即是移交市建设监察支队依法处罚。在全市建筑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落实“五个严禁”(严禁无证预售、严禁不明码标价、严禁囤房炒卖、严禁低买高卖),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外地销售机构到我x城区代理开发项目销售行为备案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以整治工地管理乱象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严格监管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管控“六必须、六不准”,对违反管控标准的施工现场逗硬实行责令停工整改,对造成重大污染的企业实施严管重罚。
(二)开展宣传动员
我局充分利用第三季度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会议,向全县在建项目、施工、监理、物业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做好了要求和部署。
(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形成了领导带班制,坚持一周一巡查;同时充分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等工作契机,开展了全面排查。分管领导带队巡查工地50余次,质监站开展工地专项检查近100个次,确保环保措施“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全覆盖;期间相继整治用电私拉乱接、围挡不规范、环境脏乱、裸土未覆盖、车辆冲洗不彻底、环保设施不齐全等问题30余处。开出停工通知3份。在此期间开出督查通报2期,对一家施工企业、一家监理企业进行了扣分通报。
(四)存在问题
个别工地为节省成本,环保意识仍旧不强,环保措施保持不持续,时常出现反弹迹象。
(五)下步工作
一是结合春节后复工检查,继续加强工地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监管,确保文明施工、环保措施达标方可复工,为今年的环保工作开好局,打好基础;二是继续结合目前形势,详细制定今年住建系统环保工作方案,加强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今年环保形势持续向好。
二、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从2024年7月底承接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目前在我县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共34家。其中县内物业服务企业24家,县外物业服务企业10家。全县在管房地产开发物业小区总数30多个,全部实施了物业管理,管理面积360余万平方米。居民自建、单位集资建设的“三无小区”或点幢楼均实行自主管理或社区代管。近年来,我局把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在信访纠纷调处、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推行物业项目前期招投标、物业企业备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目前,全县开发小区共约360万平方米,其余的由社区和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实现了“基本物业服务”全覆盖,做到了业主反映问题有人接、环境卫生有人扫、应急维修有人管;二是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目前全县约70%开发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未成立业委会的其成立的相关工作也正在城东、城西管委会的组织协调和县房管局的积极参与下有序进行,已有4个开发小区在进行业委员成立相关工作,确保实现有序管理,促进了小区
和谐稳定;三是协调物业矛盾纠纷处理,约谈个别物业企业,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调解各类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矛盾,受理化解业主的信访投诉,物业信访回复率
100%,满意率达90%以上;四是积极配合做好业主反映一个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涉黑涉恶调查,通过多部门联合调查,并形成材料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五是积极开展既有房屋安全检查,针对全县城镇既有房屋尤其是老旧小区房屋,多次要求各公司、乡镇村建所按上级文件要求逐栋逐户开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并重点加强了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台账,约谈个别物业服务企业,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六是积极上报房屋安全检查资料、迎接上级对全县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并保存好图片资料和报表,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及开展情况;七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管理,将收费项目公示小区醒目位置,做到诚信经营,依法依规收费,让广大业主明白消费;八是以全市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为契机,积极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对纳入乱象治理的两个开发企业进行电话问询、下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开展约谈,对不兑现承诺不履行交存的企业将启动问责和进入司法程序。九是建立QQ群和微信群,让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加入,以便更好地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切实将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相关事项及时传达至各物业服务公司;十是创新举措,将个别在物业服务工作中开展服务事项较好的作为培养重点,树立服务样板,以便其他企业向其学习,推动全县物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小区物业服务不断规范,环境卫生逐渐改善,群众关切得到有效落实,小区更好和谐稳定。但是,物业管理作为矛盾多点多发行业,群众要求与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政策法规难以落实到位。
一是物业管理工作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涉及房地产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规划、建设、消防、发改等多个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但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还是以部门管理为主,“属地政府负责、社区居委会具体落实、房产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没有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部门之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仅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参照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文件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条例对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但分工不够具体或未得到落实,职责范围也没有进行清晰的划清,导致各部门只要提及物业小区管理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事情,都认为是房产管理部门一家的事,遇到具体问题就出现协调沟通不畅现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由于物业管理体制不到位,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不力,导致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不到具体落实。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但由于监管不严,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改变小区公用部位进行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在小区内种植植物、蔬菜等乱象普遍存在,给服务企业和管理部门带来难度。
2.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有所提高,行为还需规范。
我县34家物业服务企业中,管理人员中还存在着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在管的小区来看,多数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按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履行约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行为离规范要求还存在差距,未能做到质价相符。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年龄偏大,少数物业服务企业只是看看门、扫扫地,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够、绿化修剪养护不及时,对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不管不问。企业与水电气等部门协调有待加强,导致偶遇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业主无法了解相关信息,给业主带来不便。
3.部分业主物业消费意识淡薄。
部分业主只是一味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强调既要有好的生活环境,接受好的服务,但又少交钱或不交钱;有的业主对物业从业人员不尊重、不理解、不支持,乱抛垃圾、在楼梯道乱堆杂物、乱搭乱建、随意破坏绿化。部分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不管企业收费是否合理,标准是否正确,只要不满意就随意投诉。部分业主认为只要交了管理费,小区内的所有事情物业服务企业都应管理,如家庭财产被盗、房屋渗漏、乱搭乱建、邻里纠纷都成为索赔、投诉或拒交管理费的理由。由此,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就拒交物业服务费,物业收不上来费用就降低服务标准,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使“东家”和“管家”之间成了“冤家”。
4.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积极性不高,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困难。
各物业小区居住人员结构复杂,居民素质参差不齐,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认识千差万别,业主参与度较低,大多数业主对小区管理事务不闻不问,导致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举步维艰。一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绝大多数业主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抱无所谓的态度,不愿参与两会的选举和被选举,导致全县约30%的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是业主委员会正常运行困难,业主委员会虽然是业主选举产生的,但组成人员大都没有津贴报酬,属于无偿为小区业主服务,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双方也缺少有效制约,很难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因此工作积极性不是很高,业主委员会的维权、监督和协调作用得不到发挥;三是业主委员会监管困难。业主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的群众组织,没有明确具体的权力和责任以及与之对应的奖惩考核办法,很难对其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提高我县城镇化建设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需要我们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完善物业管理举措,构建良好的物业服务关系。
1.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形成合力
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力度,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条例》要求,在我县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城东城西管委会、县房管局、公安消防、城管、规划、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会商,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验收、交接和物业管理备案等制度,健全物业服务投诉受理、纠纷调处、执法监管等条块联动工作机制,从而形成政府重视、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态势,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2.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营造氛围
运用互联网、电视、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宣传活动,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促使物业服务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广大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服务,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物业管理、接受物业管理、关心物业管理、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为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3.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明确责任
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实质性发挥各部门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作用。各部门按《条例》规定,落实各自监管职责,形成合力。同时,建立各职能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加强对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双向监督和协调,使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做到以社区建设促进物业管理,以物业管理丰富社区创建。
4.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水平
一是建立对失责物业服务企业的问责制度约谈机制;二是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企业应当在小区醒目位置将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避免因开发企业问题给物业带来遺留问题难以解决或协调,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减少因开发商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和纠纷地;四是加强业主委员会和企业的工作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五是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问题。
5.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完善机制
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的“当家人”,可以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组织化、制度化监督。《物权法》、《条例》均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因此,社居委要对业委会的活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业委会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限期整改,保证业委会在法定范围正常有序运行。
6.依托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活动
,加强对拖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开展整治。
7.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8.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物业管理工作公益性强,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为我县物业管理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文关键词:建设局,城乡建设,工作情况,城乡,整治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上一篇:优秀校长主要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