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本文简介:
xx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创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最多跑一次”理念,推动“多中心”整合为“一中心”,打造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对群众诉求“一窗受理、一
xx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本文内容:
xx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创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最多跑一次”理念,推动“多中心”整合为“一中心”,打造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对群众诉求“一窗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完善县级一个中心指挥、乡镇四个平台运行、村社全科网格管理、域外综治网格延伸“四级融合、多元一体”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建设目标
1、建成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突出以县域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安建设和法治文化宣传为主题,打造“和美xx·平安小巷”。
2、县域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高于2024年。
3、县域万人成诉率平稳下降。
4、在线矛盾纠纷调处完成率、用户自主申请率、案件合格响应率稳步提高。
三、功能定位
(一)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分散在各单位的指挥信息资源以及调解和解决利益诉求职能,建成集“大数据”服务、信访调处、矛盾多元化解、诉讼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行政复议、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社会心理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县域社会治理枢纽。
(二)“平安小巷”。融入高等级景区县城建设,街面设计、立面设计既要体现畲族元素,还要充分体现平安综治、社会和谐、依法治国等元素,通过平安鼎、文化长廊、休闲亭、宣传橱窗等各种不同形式,打造全省首条集中宣传和展示平安建设和法治文化的巷道,成为县城一大特色亮点。
四、功能区块
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主要由线上线下两区块组成,信访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大数据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入驻。
(一)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智慧数据区)
线上整合县府信息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智慧城管”中心、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打造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智慧数据区)。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综合集成浙江政务网、基层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视频监控、视联网等信息化资源,打造集线上流转办事、动态管理、调度指挥、预测预警、精准决策于一体的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大脑”。
依托信息化手段,主动承接“基层治理四平台”、“村(社区)全科网格管理”、“域外网格平台”的办事服务事项,协调指导乡村两级开展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等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运行体系。
以平安浙江信息系统、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系统、“四个平台”系统、智慧城管系统、浙江移动微法院等系统为基础,研发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指挥管理系统,对群众诉求实行自动导入、分流处理、集成办理,并对各阶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可查询、可评价、可跟踪、可督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牵头单位: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二)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矛盾调处区)
线下整合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中心等,建立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矛盾调处区),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信访诉求和投诉举报。
1、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多中心”转变为“一中心”。制定《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牵头协调各单位的入驻,规范业务范围和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工作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2、做优一窗受理,让群众纠纷化解和信访“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设立无差别受理窗口,“一个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纠纷化解、信访诉求和投诉举报等事项,准确区分事项类型,分类导入办事程序,实时就地接待群众,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设诉讼服务窗口,作为无差别受理窗口的补充,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3、集成多元手段,打造矛盾纠纷化解“联合调处”模式。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于一处,构建诉调、警调、检调、专调、访调“五调联动”工作体系,融合社会心理疏导、司法确认、劳动仲裁及法庭速裁服务,实现诉调业务立体衔接、矛盾纠纷一站调处、诉源治理协同推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人民调解。设个人金牌调解室、律师调解室,组织协调各调解委员会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调解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2)司法调解。设雷法官工作站(司法确认室、诉调对接室)、ODR线上调解室,负责简案调解、诉调对接,对接各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调委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开展司法确认。
(3)行政调解。以交警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为主,设交通事故调解交警室、劳动监察调解室等,实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分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案前调解。
(4)行业调解。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机制,负责医疗纠纷调解、物业纠纷调解、消费纠纷调解、邻里纠纷调解、合同纠纷调解、生产经营纠纷调解、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山林土地纠纷调解、征地拆迁纠纷调解、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房屋宅基地纠纷调解等。
(5)心理服务。设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测量与评估、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
(6)劳动仲裁、简案速裁。开庭审理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和简单民商事案件。
(7)线上调解。依托ODR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基层治理四个平台”、乡镇(街道)诉调合一平台和域外网格等线上系统,建立线上流转和远程调解机制,实现乡镇(街道)和域外矛盾纠纷调解“一次都不用跑”。
五、考核管理模式
县委政法委承担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协调职责,并采用行政服务中心“双重管理、中心为主”的管理模式。线上智慧数据区由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线下信访接待矛盾调处区由信访局、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开展。各单位入驻人员除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外,派驻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督查考核由信访局、司法局联合负责,考核结果反馈县委政法委及派驻单位,派驻单位负责业务管理和指导。
建立其他单位轮驻、随驻机制,轮驻、随驻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和重点敏感时段需要另行确定入驻。要求相关单位建立人员对接机制,完善AB岗和值班制度,确保在需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解决群众诉求时,随叫随到。
七、组织实施及经费保障
为顺利推进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组建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县委办牵头,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城发公司、县国资公司等重点单位为成员组建筹备小组,成立专班,全面负责整合筹备建设工作。城发公司负责街面整体设计和建设;国资公司负责各功能区块室内设计和装修。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经费予以保障,拨入相关单位,实行专款专用。
xx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本文关键词:治理,服务中心,方案,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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