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24年 县医院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方案
2024年 县医院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方案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途径进入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疾病总称,这其中就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给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危害。其主要的表现形势为散发。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将有助于更准确的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 监测目的
为掌握 全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更好地保障大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防控能力,在全县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
二、 工作内容
全年对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随机监测,包括收集门诊和住院腹泻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记录、临床检验结果、粪便和肛拭标本。
三、 监测方法
(1) 采样对象:由可疑饮食史引起的,具有一定感染或中毒性质,以腹泻、
腹痛为主要症状,伴发热、呕吐或全身不适的就诊病人。监测(采样)对象以14岁以上人群为主(80%),同时兼顾14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婴幼儿(占全年总体采样监测对象的20%左右)。
(2) 采样数量:全年任务数量为例。首诊医生对以腹泻为主的主诉就诊者
进行就诊日志登记,根据对上述采样对象确定的原则,随机对就诊者进行采样。内科门诊、急诊、内1、内2、儿科要求为每月各例,中医科每月 例。2024年10月底完成。
(3) 粪便采集要求:确立监测采样对象后,应嘱患者到指定的厕所解便,由
医务人员用无菌棉签采取患者没有受厕所污染的新鲜粪便(如有脓血,则取脓血部分)3-5克(约花生米大小)置于保存管并粘贴标签写上姓名;对于无法解便的患者或儿童则由医护人员进行肛拭采样,即用无菌盐水浸湿后的棉签,由肛门插入直肠3-5厘米处采取,将粘有粪便的棉签,置于保存管并粘贴标签写上姓名。同时,由医护人员填写个案登记
表。采样后的保存液要置于急诊科专用冰箱内4-6℃保存。24小时内由院感管理人员送至县CDC与联络员交接。
(四) 质量控制
(1)采样对象的确定要达到食源性疾病监测目标的要求。
(2)粪便采样部位及量的正确掌握。
(3)规范、准确填写采样登记表,试管标签要填写姓名。
(4)采样后24小时内要送至县CDC与联络员交接。
医院感染管理科
篇二: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x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我院2024年始被列为昆明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之一,将承担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标本的实验室检测;病例信息与标本(菌株)的报送;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可疑聚集性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等任务。为规范我院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信息网报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监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医务科职责:制定我院监测方案、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诊断、生物标本检验技术指导、组织院内会诊。
预防保健科职责:负责全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知识培训;由网报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立即电话通知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xx区卫生局,并将“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会诊登记表》、病历复印件1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区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科职责:指导临床正确采集标本送检,按照规范要求出具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
临床医生职责: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监测,收集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和《疑似食源性异常事件报告卡》采集送检合格的生物标本。
2、成立食源性疾病会诊专家组
组长:xx
组员: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要求
(一 )监测内容
1、监测病例定义:监测病例为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
2、监测科室:全院各科室(重点为急诊科、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妇产科等科室)。
3、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门诊、住院患者中符合以上病例定义的患者,重点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4、监测人员:全院各门诊科室均是医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责任人。
5、病例信息采集
接诊医师负责对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一般情况、临床症状、体征和饮食史等。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附表1)。
6、实验室监测
(1)生物样本采集
接诊医师依据监测病例定义,采集病人的粪便和肛拭子样本。用于细菌检测的粪便样本,送检验室进行病原检测,送检时间不应超过24h。临床检验室必做项目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式菌、诺如病毒。检验方法依据《2024年食源性疾病工作手册》进行检验并填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附表2)。如检验为阳性再填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附表3)
(2)菌株上送
如检验为阳性,检验室将分离的菌株及填报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附表3)尽快报送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xx区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后的标本送至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
(二)信息报送
信息网报员xx每月月底将医生完成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附表1)进行网络上录入、上报到xx区疾控中心进行食源疾病主动监测的审核。《食源性疾
病监测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附表2)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附表3)阳性菌株的标本送至盘龙区疾控进行复核。疾控中心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医院报送的分离菌株及填报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附表3)进行复核后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 发现异常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病原分离株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异常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病原体信息后,应进行信息核实和暴发识别。当确定为一次同源暴露所致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时,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疾控中心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附表 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
附表2《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
附表3《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
篇三:人民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xx医院食源性疾病
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医院
2024年5月20日
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
与报告工作方案
我院2024年被指定为德宏州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之一,承担主动监测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印发xx贯彻落实202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精神,规范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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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小组
成立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监测细则
(一)定义:
1.食源性疾病: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中致病因子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
2.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二)监测科室:全院各科室。
(三)监测对象:全院就诊患者中的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范畴:
1.食物中毒
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这是一类最为常见的食源性疾病。如细菌性食物中毒(例:沙门氏菌属食物中毒、大肠埃希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等);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例:河豚鱼中毒、毒蘑菇中毒等);化学性食物中毒(例:有机磷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等);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例:黄曲霉毒素中毒、黄变米中毒、臭米面中毒、霉变甘蔗中毒等)。
2.食源性传染病
摄入了污染霍乱弧菌、甲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伤寒杆菌等致病菌、病毒的食物或饮水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如霍乱、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痢疾、感染性腹泻等。
3.食源性寄生虫病
因摄食了含有蛔虫卵、旋毛虫、绦虫等寄生虫卵或人畜共患 —2—
寄生虫的食物,或进食了生的或半生不熟的感染囊尾蚴、旋毛虫、吸虫等鱼虾蚌等食物后引起的人体寄生虫感染性疾病,如:脑囊虫病、肝吸虫病、肺吸虫病、绦虫病、旋毛虫病、弓形虫病、蛔虫病、钩虫病等。
4.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
某些食品或者食品成分中的特殊物质使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抗体而引起的不良反应。
5.其他
包括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肠胃炎等。
三、监测流程
(一)首诊医生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首诊医生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24小时内上报公共卫生科,报告卡填写时字迹应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尤其要准确记录患者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能确保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以后随访时有据可循。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应当详细和完整。
(二)首诊医生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食源性异常病例,上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协调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24小时内将《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报公共卫生科,并附上该病例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三)如对患者生物标本进行检验的,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一起交公卫科。
(四)公共卫生科负责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网络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向当地市疾控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前,公共卫生科须对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五)如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或1名及1名以上患者死亡的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立即电话上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上报州市疾控中心、分管院领导。公共卫生24小时值班电话—3—
(六)配合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四、救治流程
(一)确认为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者,医务人员要积极实施救治,必要时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
(二)如果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救治。
五、质量控制与考核
(一)及时、规范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经疾控中心审核合格后,每例奖励x元。
(二)漏报一例食源性疾病病例惩扣绩效x元,迟报一例惩扣绩效x元。科主任、副主任负有连带责任,科主任扣罚金额的x、副主任扣罚金额的x。
六、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公共卫生科负责解释。
附表1-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附表1-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
附表1-4《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相关字典解释(仅供参考)
附表1-5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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