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项目二次经营理念,完善二次经营激励机制,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二次经营即项目中标进场后,以项目管理为平台,在建立并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氛围基础上,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研究,把握和利用工程量清单调整、材料价差的调整、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等机遇和平台,实时开展以增加项目收入,提高项目盈利能力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工程预算部是二次经营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负责收集和传达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二次经营有关政策、规定等信息,监督、检查、指导项目二次经营工作的策划和开展。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是二次经营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对合同条款的研究,二次经营工作方案的策划,在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基础上,及时收集、整理、呈报二次经营基础资料,建立二次经营台账并向公司工程预算部备案,指派专人负责对二次经营工作进行跟踪和落实。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要在项目开工之初即成立二次经营领导小组,确立二次经营管理重点或目标,其中:项目经理为二次经营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为主要操作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七条 公司工程预算部经过分析整理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二次经营策划方案,制定并下达项目二次经营工作的具体指标。
第八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细化、分解二次经营工作,确保二次经营具体指标的实现。如二次经营指标不能实现,项目经理部要书面上报公司工程预算部,详细说明理由,由公司预算部确认后调整二次经营相关指标。
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每季度末向公司工程预算部书面报告二次经营工作的具体细目、数量、金额等进展情况以及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 经营工作经费
第十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每季度初根据本项目二次经营工作进展情况,向公司工程预算部提报经费计划,经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二次经营范围的界定及奖罚标准 第十一条 二次经营工作内容为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或费用。
第十二条 施工图设计优化
施工图设计优化指在施工图设计正式出台前,通过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商,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和对工程数量的调整。
1、施工图设计优化内容包括:
⑴、在未确定合同单价前,应尽量提高施工方案的难度;合同单价确定后,应尽量降低施工方案的难度。
⑵、通过对合同单价的分析,增加单价较高工程细目的数量,取消或减少单价较低(或亏损)工程细目的数量。
⑶、通过设计变更直接增加可计量虚量。
2、奖励标准:按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净收益(优化设计施工方案收入-常规设计施工方案收入-经营经费-施工成本)的25%奖励。
第十三条 重新组(报)价索赔
重新组(报)价是指原合同价较低,通过与业主、设计院沟通、协商促成设计变更而重新组
(报)价或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超出合同文件规定的新标准、新要求等。
1、 重新组(报)价内容包括:
⑴、 改变构造物功能:过人涵改过车涵等。
⑵、 更换建筑材料:隧道钢拱架由U型钢改工字钢等
⑶、 标准提高:指业主所发文件、信函等与投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相比,标准提高。例如: 提高混凝土强度值、性能;提高路基CBR值。
⑷、 改变土场的位置:加大免费外运距等。
⑸、 通过与业主和设计院沟通改变施工工艺,增加措施费等。
⑹、工程量变更 凡超越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或新增加的工程内容,都构成工程量变更的索赔。这种变更需有发出的书面通知,口头指示变更是无效的。按合同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或少于签约时合同价格的规定比例,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规定比例等。
2、奖励标准:按重新组(报)价净收益(重新组(报)价计量收入-原合同单价计量收入-经营经费-施工成本)的25%奖励。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一般是指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施工时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和人为的及其他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条件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指招标文件描述现场条件失误,即招标文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利条件虽然已有描述,但描述严重失实,从而使承包商误入歧途;第二类是指招标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到、而且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也不可预见的不利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内容包括:
⑴、第一类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种类有:
①、施工现场挖出的岩石或砾石实际高程与招标文件所述高程差别很大。
②、招标文件钻孔资料注明系松软材料的某一位置或高程上出现坚硬岩石。
③、破碎岩石或其他地下障碍物的实际数量大大超过招标文件给出的数量。
④、设计指定的取土场或采石场开采出来的土石料,不能满足强度或其他技术指标的要求,需要更换料场。
⑤、实际遇到的地下水在位置、水量、水质等方面与招标文件中的数量相差悬殊。
⑥、地表高程与设计图纸不符,导致大量的挖方或填方。 ⑦、需要压实的土壤含水量与合同资料中给出的数值差别过大,增加了碾压工作的难度或工作量。
⑵、第二类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种类有:
①、开挖基础时意外地发现了古代建筑遗迹、化石或钱币。
②、隧道施工时遇到了高度腐蚀性的地下水、十分罕见的强大地下水流或爆炸性的气体瓦斯,造成承包商人员和设备意外损失。
2、奖励标准:按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净收益(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计量收入-实际发生成本-经营经费)的25%奖励。
第十五条 加速施工索赔
加速施工索赔是指当施工项目发生可以原谅工期延误时,业主为保证整个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建成投产,要求承包商采取加速施工措施,或工程并没有发生工期延误,但由于某种原因,业主要求承包商采取加速施工措施,提前建成投产。
1、加速施工索赔内容包括:
⑴、采购或租赁原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考虑的新施工机械和有关设备所发生的费用。
⑵、增加施工人数或延长施工时间所发生的费用。
⑶、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实施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⑷、增加建筑材料或生活物资供应量所发生的费用。
⑸、要求供应商提前供货所发生的费用。
⑹、施工效率降低增加的费用。
⑺、增加的现场管理费。
2、奖励标准:按加速施工索赔净收益(加速施工索赔计量收入-实际发生成本-经营经费)的25%奖励。
第十六条 施工效率降低索赔
施工效率降低索赔是指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干扰事件的发生,致使承包商施工效率降低及施工成本加大。
1、施工效率降低索赔内容包括:
气候恶劣、工程变更、地基出现问题、材料供应不及时(甲供料)、不可抗力和其他承包商干扰等。
2、奖励标准:按施工效率降低索赔净收益(施工效率降低索赔计量收入-实际发生成本-经营经费)的25%奖励。
第十七条 工期延误索赔
1、工期延误是指由于某种或某些干扰事件,承包商施工网络计划中关键工作的实际完成时间已经或将要比计划完成时间长,因此,除非采取加速措施,承包商的计划工期将不能如期实现。例如:业主违约(延迟下达开工令、延迟供图、延迟拨款、延迟验收、征地拆迁延迟)、修改设计、施工条件变化、特别恶劣天气、工人罢工、战争等。
2、奖励标准:按工期延误索赔净收益的25%奖励。
第十八条延期支付索赔
1、延期支付索赔内容包括: 按时支付工程款是业主的基本义务,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对业主支付工程款一般都有时限要求,如果业主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有权提出延期支付期间的利息索赔。
2、奖励标准:按延期支付索赔净收益的25%奖励。
第十九条 合同缺陷索赔
1、合同缺陷索赔内容包括: 施工合同中的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施工合同条件、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存在表述不清,相互矛盾、遗漏和错误等缺陷。
2、奖励标准:按合同缺陷索赔净收益(合同缺陷索赔计量收入-实际发生成本-经营经费)的25%奖励。
第二十条 暂停施工与合同终止索赔
1、暂停施工与合同终止索赔内容包括:
业主严重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施工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难以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施工甚至终止合同,并向业主提出施工索赔,以补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2、奖励标准:按暂停施工与合同终止索赔净收益的25%奖励。
第二十一条 材料差价的索赔
1、凡在合同中规定了单价的材料,并规定了单价增加超过一定幅度时,业主将给承包人以补偿的条款,当材料价格上涨时,即构成材料差价的索赔。
2、奖励标准:按净收益的0.1%奖励。
第二十二条 业主奖励
1、业主奖励是指业主额外支付的奖金,即业主奖金总额减去业主从项目统筹的奖励基金(在计量中扣除部分)后的余额。
2、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按业主奖励净收益(业主奖金总额-业主在项目同统筹的奖励基金总
额-经营费用)的50%奖励项目经理部。
第二十三条 局指奖励
局指奖励是指指挥部对各子分公司设立的安全、质量、工期奖励。对这些奖励(无论是奖励单位还是奖励个人),当局指发放的奖励基金总额大于局指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时,奖励标准按局指奖励净收益(局指发放的奖励基金总额-局指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的50%奖励项目经理部;当局指发放的奖励基金总额小于局指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时,差额列项目部成本,并按差额的1-3%处罚项目经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二次经营工作可能成立而没有力争或工作不主动、资料整理不及时或盲目变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的1-3%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公司按核准处罚额的50-70%对项目经理进行处罚,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由项目经理根据责任大小决定处罚额度,经公司工程预算部核准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 奖罚原则与程序
第二十六条 施工合同内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兑现奖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奖励总额的一半(局指奖励除外)奖励《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乙方签约人,另一半由《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乙方签约人根据贡献大小、责任轻重及工作量对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分配。
第二十八条 经业主批准并通过计量支付(验工计价)得到二次经营收益由项目经理部提报相关凭证,列出清单汇总,上报公司工程预算部,公司工程预算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计算奖励额度,报总经理批准后兑现。
第二十九条 作为额外奖励,本办法的全部收益不进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财务结果考核兑现,即二次经营工作的净收益扣除对项目经理部的奖励后,余额全部上缴公司。
篇二:二次经营
8月7日会议准备材料
“二次经营”为项目能够实现盈利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有效地进行合同、风险与信息等控制,对自身组织与施工行为的优化管理,适当协调对外对内的关系,为项目带来增值,简言之,即低投入高产出,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内外兼修”, “内”指项目的动态过程管理、优化的组织结构以及有效控制,而“外”则是在“内”的基础之上合理的谈判与经营。只有通过优质的管理与控制,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通过“二次经营”实现为项目、企业增值的目的。
“一次经营”是企业为获取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获取合同;
“二次经营”是甲乙双方履行工程项目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它的最终目的是在合条件。
“二次经营”的主要目的后的项目承接创造条件, “二次经营”的实施。
在项目施工层面上,通过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约质量和经营成效。
在项目开源创效层面上,勤签证、多变更、高索赔
(1)项目的管理与组织
管理权力适时、适当下放,根据项目总指挥部的部将结构、装修、设备安装等工作落实到项制定相应的赶工计划与措施,并及时把控与这些措施均极大地提高了项目部的管理效率与力度,节点工期与工
(2)合同的理解与把握
合同包括业主合同与分包合同。在以往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通常只注重合同的执行结果,即是否按合同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完成,而忽略合同的具体内容,认为只要业主或总承包方满意即可,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够准确的。合同是甲乙双方相互间行使权利与义务的依据,项目部成员要明确和理解合同的意图、管理要点以及合同的执行计划,熟悉自己权利的界限、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内部责任争议和外部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另外,通过合同内容分析,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同时进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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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风险分析、管理,为将来发生的变更、事故等提前作好准备,为索赔事宜打好基础。 “二次经营”的一个重点就是在充分把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合理的获取利益。通过有效地解决后期产生的争议以及与商务部门的积极配合、客观合理地获得索赔的结果。
施工作业前充分理解合同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分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多利用变
更与洽商等合理手段,及时与业主或总包方确认工作量和单价,做到勤记录、勤沟通、勤确认,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隐性的完成索赔任务,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3)质量与安全的控制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质量与安全是完成项目经营的保证,试想一个连质量与安全都管理不好的施工单位,又怎能大谈特谈优质服务与品牌,为以后的“一次经营”创造条件?
应该按照合同对成品质量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我深有体会。
国内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大多数只注重形式,事实上,实,不知有多少项目因安全问题而整改停工,缓、潜移默化的事情,一定要根据皆准的条例,按照“墨菲理论”越容易出事,把每天巡检时
(4)技术措施的优化
企业与项目的盈利对施工工艺、
(5
的配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我们的管理人员主要是土建各专业毕业,多数未曾接受系统的施工经验又不够丰富,施工过程的管控能力有所欠缺,这就造成施工管理中重结果、轻过程、钻牛角尖的问题。
因此,对于管理人员特别是刚入职的同志,在今后的项目经营过程中要逐步培养自己的管理意识,加强有关建筑施工管理方面的学习,要充分意识到只有通过优秀的过程管理,才能实现优异的管理效益,才能更好的达到为“二次经营”增值的目的。
对劳动力资源而言,施工过程中要想提高其工作的动力,这需要管理者能够把握好每道工序的内容,合理安排劳动力的配置,可将一些工序简单、容易计量的工作进行内部承包,实行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对现场施工设备而言,要提前做好设备的进场计划,掌握机械设备的工作效率,合理安排机械分布,平时注意机械设备的保养,避免施工过程中因机械设备保养不善而导致窝工。新加坡环球影城后继工程的施工中,机械设备使用量较多,通过对现场实际条件的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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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提前计划并配备好机械设备的使用数量及分布,同时做好全场机械设备实时使用情况分布图,随时掌握机械的分布和使用情况,并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对机械设备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挥,大大的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为按时完成该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项目不同分包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分包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整个施工项目的成败。对一些施工工序简单的项目进行分包,可以大大提高项目的施工质量与施工效率。因此,在分包队伍的选择上一定要进行前期考察,主要是对其人力资源状况、以往施工业绩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做好后备分包的考察与准备工作。另外,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形成合理竞争机制,这是对施工管理的有益补充。在协调方面,对各分包要做好不同工序、不同工种在时间和空间的分配与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及时协商、立刻解决,达到虽有交叉但井然有序的效果。
(7)项目成本的控制与核算
项目的施工管理是否成功,,然后在施工过程中,对影响施工成本的各种因素加强管理,耗和支出控制在成本计划范围内;值进行对比,通过成本核算及时发现偏差,利奖励,控制积极性。
总体说来,使项目与企
业的效益最大化。
3、总结
“二次经营”,还要努力实现“三位一体”管理,通过“三控制”身的精细化管理,从前到后,对施工内容充分把握,时时计划、的最大化。
、“二次经营”的基础之上,还应该做好“三次经营”。所谓三次经营,竣工结算、清欠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工作,为承接后续工程提供坚实的基础,力争与业主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另外在结算清欠过程中采取有效、合理的手段以获得最佳的结算效益。通过“二次经营”促进甲乙双方的关系,提升履约质量,与“三次经营”相配合,为项目的最终盈利及承接后续工程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篇三: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五局第五公司
铁岭市星悦南岸·综合商业区项目经理部
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加强项目管理,搞好工程项目二次经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挥项目效益中心职能,谋求效益最大化,在增加项目部效益的同时推动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经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2 组织机构
中铁二十五局第五公司铁岭市星悦南岸·综合商业区项目经理部成立合同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二次经营管理工作。
3 项目二次经营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3.1 确保安全、质量的原则:实施的方案必须能保证结构和施工安全,必须能保证工程质量。
3.2 效益最大化原则:企业的最终目的是追求最大额度的利润。这是二次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3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沟通,对方案、依据、单价、数量、金额等要充分考虑。同时要对不利条件和风险加以识别、规避,提高二次经营成功率和成果。
3.4 合约部为二次经营工作的主管部门,各部门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汇总到合约部,合约部根据要求按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4 二次经营范围
4.1 工程项目二次经营主要包括在项目中标后,施工图未出之前的工程项目优化,施工图设计差、错、漏数量核实,本项目中标单价、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价差调整、政策性概算调整、变更设计项目外的其他费用索赔、保险理赔、安全生产经费、合同内其他预留费用等一切为企业谋求效益的经营活动。
4.2 施工图工程项目优化及数量差:在施工图未出之前,对初步设计或咨询图纸
进行工程项目的优化,根据本项目中标单价与成本单价的比较, 取消或尽量减少中标单价低于成本价的项目和工程量,增加利润较高的项目和工程量。施工图出来之后,对所有项目的设计数量进行核对,找出其差、错、漏数量。
4.3 变更设计:根据合同约定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变更设计,以增盈减亏为努力方向,可以侧重为业主节约投资且为承包人增加利润的方向进行变更设计,要多方案比较,做到既增加利润又节约成本。
4.4 索(理)赔(含保险索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及时收集资料,记录工程实施情况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或出现的争议问题,挖掘索赔机会,抓住主要的索赔事由,找出索赔证据,及时、合理整理资料上报,办理报批手续。当保险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险和申请理赔。索赔一般有严格的时效界定,资料要及时上报。
4.5 材料价差: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相关部门应认真解读相关合同条款,对可调整料差的项目要合理计算材料价差,争取最大额度材料调差。对合同规定不予调差的项目,也应准备价差调整资料,积极向监理、业主反映情况,取得监理、业主的理解和同情,尽可能争取材料调差。
5 职责分工
5.1 项目经理职责:负责协调与业主、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关系,对项目二次经营活动负总责。
5.2 项目部其他班子成员职责:对二次经营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施工图优化、施工图数量的核对、变更设计方案优选、提交;及时督导有关人员收集、签认、整理相关资料,组织向业主、设计、监理及相关单位办理报批手续。
5.3 工程技术人员职责:负责施工图会审工作,施工图到后,立即对施工图所有数量进行详细计算,编制工程数量计算书,并与清单数量核对比较,找出其差、错、漏数量,及时报监理和业主审批,审批后按合同规定计入量差。
负责变更设计方案策划、纪要签认以及方案确定后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向合约部提供增减工程量(含工程数量计算书);研究合同(包括保险合同)条款,指定专人及时对相关资料(包括影像资料)进行收集、签认、保存,及时会同计量人员整理资料上报,办理报批手续等;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5.4 合约部人员职责:认真研究合同清单单价情况,在清单和合同条款中挖掘有利变更设计及理赔事项;配合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变更设计方案的编制;配合做好资料
收集及完善资料的报批及签认手续;做好变更设计、理赔及材料价差调整等费用计算工作,整理完整资料及时上报;并跟踪审批情况。收集有关造价信息,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5.5 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费方面的有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5.6 机电部、物资部: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及时收集整理二次经营相关基础资料。
5.7 财务部:负责提供索赔费用支出凭证,如发票、财务凭证、协议、工资单等。
6 二次经营活动管理
6.1 二次经营活动既要重数量(规模),更应重质量(效益),重点关注二次经营活动能给项目带来多少利润。同时,二次经营活动要充分考虑风险,比如在变更时要考虑工期和材料涨价的风险,索赔时要考虑被反索赔的风险,以及后期的审计风险,相关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进行风险评估,在实施中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6.2 变更设计工作和清算索赔工作。
6.2.1 工程技术、合同成本管理人员应配合总工程师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变更设计方案。变更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现场设备、材料供应以及本工程和后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尽量减少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误工期。变更方案应多从“承包人增加利润(或减少亏损)同时业主节约投资”方面考虑。
6.2.2 有关人员要吃透合同条款及相关文件,对我方有利或不利的资料都应及时收集、签认、归类整理。如:施工日志、备忘录、来往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及会议纪要、停电、停水、道路封闭、预付款、进度款拨付、气象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照片、录象、工程图纸、标前参考资料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收集以及施工条件的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业主违约、合同缺陷、国家法令变更、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相关资料的收集、签认和保存;对设计外增加的水、环保工程,应及时办理签证资料。
6.2.3 合同成本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变更新增单价或索赔费用的计算工作,有理有据的整理全套资料上报,合同成本管理人员要随时跟踪信息、掌握单价批复情况;合同成本管理人员要根据批复价值(或单价)及成本单价(分包单价的1.1倍)对二次经营项目的盈利能力进行计算汇总,同时作为考核奖励的依据, 其他二次经营成果统计比照该表编制。
6.2.4 加强台账管理工作。工程部及合约部要及时建立变更设计及索赔台账。按
季度对各类变更设计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
6.2.5 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施工。
6.2.6 对已批复的变更设计和索赔,要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6.3 材料价差调整:
6.3.1 对照合同文件,结合现场情况收集整理资料,同时要熟练掌握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计量支付有关规定以及定额编制水平等,掌握材料预算价格、取费标准与政策性文件的差距。
6.3.2 在公司合约部协助、指导下认真准备合同外价差调整基础资料。
7 二次经营费管理
二次经营费的审批、提取、使用、管理按公司相关办法执行。
8 奖惩措施
8.1为鼓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公司规定:对在二次经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直接关联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时不得搞平均主义,要按贡献大小拉开档次。按照公司规定,经理部将在公司批复二次经营奖励后,对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各单位各部门人员要多出主意多想办法,争取在个人取得重奖的同时为项目、为公司获取更大的利益。
8.2惩罚措施
经理部相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部门间加强沟通,相互配合。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下处罚:
8.2.1应开展经营活动而未开展或未取得应有效果从而造成经济损失或效益流失,将根据损失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最多不超过10000元)。
8.2.2未及时收集资料、资料缺漏,或上报资料不及时而丧失时机,从而造成经济损失或效益流失,将根据损失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最多不超过10000元)。
8.2.3对被以上两条处罚过,在公司批复二次经营奖励后,相关人员奖励系数及标准应相应降低。
9 本办法由经理部合同成本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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