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4篇)

节水型社会和通常讲的节水,既互相联系又有很大区别。无论是传统的节水,还是节水型社会建设,都是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1,希望大家喜欢

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篇1)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_FCFN0375

2、项目名称:长丰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实施方案编制

3、项目地点:长丰县境内

4、项目单位:长丰县水务局

5、项目概况:本次实施的规划是为做好《长丰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建立节水型社会长效机制。主要包括长丰县所有用水行业和用水部门,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家庭用水、商业用水和市政用水;涉及长丰县所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包括供水、用水、耗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水资源保护等;涉及的节水措施和方案包括工程措施(节水器具和节水工艺、中水回用、雨水利用等)和非工程措施(经济调节、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等)。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概算:29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

1整包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业绩要求:20_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至少一例县级以上(含县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或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或用水效率研究成果或节水技术研究等相关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文、水资源专业高级工程师。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_年08月29日上午08:00至20_年09月06日下午17:30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_年09月12日14:30

2、磋商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方中奥花园11栋一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_年09月12日14:30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长丰县水务局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人:黄怀德

电话:0551-66686883

(二)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66396135 0551-62720_9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hfggzy.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投标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的投标投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篇2)

一、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节水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关键。《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为此,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实践经验,典型引路,逐步推广,是十分必要的。

二、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一)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目标

节水是在不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前提下,采取综合措施,减少取用水过程中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科学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节水型社会要求人们在生活和生产的全过程中具有节水意识和观念,在全社会建立起节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等措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逐步杜绝用水的结构型、生产型、消费型浪费,使有限的水资源保障人民饮水安全,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创造优良的生态环境。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试点建设,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我国节水型社会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

(二)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要求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核心是建设一批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试点。通过建设,不断提高试点地区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使试点地区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达到“城乡一体,水权明晰,以水定产,配置优化,水价合理,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宣传普及”。

——城乡一体,即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水权明晰,即通过水权分配和制定用水定额,落实各行业及用户的用水指标,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以水定产,即调整产业结构,使其与当地水资源、水环境状况相协调;

——配置优化,即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水价合理,即改革水价形成机制,发挥价格促进节水的杠杆作用;

——用水高效,即提高水资源的传输和使用效率,控制和减少水污染;

——中水回用,即对污水进行处理回用;

——技术先进,即研究、推广、使用节水技术,提高节水科技水平;

——制度完备,即建立健全节水法规体系,完善以取水许可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制度;

——宣传普及,即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三)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原则

1.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以水定产,城乡协调。摸清水资源家底,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化配置水资源,以水定产业结构与布局,以水定发展方向,处理好农业与工业、服务业,城镇节水与农村节水的关系。

2.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分阶段组织实施,根据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试点任务与工作重点。

3. 注重基础,完善机制,措施配套,广泛参与。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配套,先进技术与常规技术结合,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达到水量有保证、水质有改善的实效。

4.立足地方,适当扶持,加强指导,提供示范。试点建设以地方为主,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提供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并予以适当扶持,不断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三、试点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制定政策,编制规划,组织实施。制定节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发展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总量控制,逐级分配,定额管理。制定主要行业、产品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制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供用水计划,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优化配置。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水资源条件调整现有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和种植业结构),优化配置水资源。

(四)加强节水工程建设,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进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工程措施包括农业节水示范项目、灌区及工业节水改造、城镇供水设施改造、海水及微咸水利用、集雨设施建设、工业及生活废污水减排处理和回用、引水冲污工程及河道清淤等。

(五)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以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的,包括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三同时四到位、节水产品认证等在内的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六)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对涉水事务统筹考虑,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适时、适度、适地调整水价和水资源费,实行超计划用水或者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七)建立稳定的节水投入保障机制和良性的节水激励制度。确立节水投入的专项资金。从水资源费、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和排污费等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节水管理专项资金。通过节水专项奖励、财政补贴、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发展。

(八)推动节水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加强节水技术指导、示范培训,完善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根据实践需要,开展相关专项课题研究。

(九)制定节水指标体系,建立监测监督检查系统。建立节水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供用水单位节水实施情况,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大户的监督检查。

(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增强全民节水自觉性。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节水,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水的自觉性。

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

水利部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各省(区、市)可选择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有示范性的地区开展本省(区、市)的试点工作,并报水利部备案。试点建设的主体是试点地区人民政府,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指导。

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篇3)

以实现全社会水资源优化配置为目的,以提高水资源利用和效益为目标,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建立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把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工作,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把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项目建设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全面发挥示范作用。

(一)总体目标

到20_年,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任务,初步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政策体系。在水资源管理上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水量分配制度,初步形成政府调控、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在生产上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在生活上普及节水型器具,实现高供水保证率和高用水效率;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逐步建成制度完备、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生态良好、发展科学的节水型社会。

(二)主要指标

1.综合目标:到20_年,全县年取水总量控制在2.59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126m3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77m3以下,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2.农业节水目标:有效灌溉面积的60%以上达到节水灌溉标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

3.工业节水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77 m3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能源化工、冶金、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逐步实现废水“零排放”。

4.生活节水目标: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在120升以内,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95%以上,供水管网漏失率降到14%以下,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

(一)规划编制

结合《宣汉县水利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宣汉县城市供水规划》、《宣汉县农业节水规划》、《宣汉县工业节水规划》、《宣汉县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宣汉县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等。

(二)制度建设

1. 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制定《宣汉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宣汉县城镇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

2.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将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纳入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实际,逐级分解取水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3.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先决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

4.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发改、住建、经信和水务部门实行联动会审制度,从项目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程监管,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依据《四川省用水定额》,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以水务一体化管理为契机,建立供水、节水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全县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三)管理能力建设

1.加强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地下水、地表水、排污口实时监测和监控,实现对全县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和管理,确保全县的供水安全。

2.建立取水计量监管机制。做好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严格取水计量监管,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完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

(四)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

开展节水型园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小)区等节水型载体建设活动,提高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新建居民小区应符合节水型社(小)区标准,到20_年,实现全县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15%以上。

(五)水生态与环境保护

全面推进河、湖、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积极开展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到20_年,实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95%以上。

(六)宣传教育

在广泛开展节水教育宣传的同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篇4)

一)由所在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向水利部提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申请和实施方案;

(二)由水利部组织对方案进行审查;

(三)由水利部和试点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联合对试点工作进行批复;

(四)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五)试点地区节水项目按基建程序报批实施;

(六)水利部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验收与评价。

各省(区、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

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考核验收

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由水利部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办法根据试点情况制定。

考核验收通过对有关工作、工程的现场检查和指标考核进行。要求试点地区完成主要任务,实现试点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确定。重点按以下指标考核:

——综合考核指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分项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递减率、计划用水实施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水环境质量、单方节水投资等。

——第一产业指标:亩均灌溉用水量、主要农作物用水定额、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节水灌溉工程率等。

——第二产业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污水处理率及回用率等。

——第三产业及居民生活用水指标: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居民饮用水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供水管网漏失率、节水器具普及率、用水装表计量率、城市生态系统建设用水效率等。

指标值根据试点地区情况研究制定,总体高于《全国节水规划纲要》的要求。第一产业在保证当地经济发展前提下,实现用水量逐年下降,新增用水需求通过节水解决;第二产业的用水增长率要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增长率;第三产业用水量要在居民用水得到充分保证的前提下,逐步向国际先进节水水平靠拢。

各省(区、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考核验收办法根据以上制定,并写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六、加强组织领导

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综合性社会示范项目,为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必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水利部负责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具体工作由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各流域机构应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对本流域内的试点工作给予指导。

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须精心组织,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节水措施的全面落实。

试点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试点工程建设资金按照以地方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执行中央和地方有关投资政策。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