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推荐注射新冠疫苗感悟心得体会 篇一
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确保师生生命健,学校将于在2024年4月30日前开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集中接种(第一针)。现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校师生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如下:
通过学校门户网站、钉钉群、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转发疫苗接种指南、注意事项。组织人员自助在浙里办扫码建档(详见附件1、2、3)后严格按照各自排期有序前往接种地点。
(一)18周岁以上的健康成年人(不限户籍和居住地),包括学生、教职工、聘用人员、场地租赁人员、工地工人等登记填表(详见附件4),请校防控教职工工作组、校防控学生工作组分头对归口人员进行汇总,报校防控医疗保障组协调接种排期及物资准备。
(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现场程序:师生携带身份证,健康筛查→排队等候→扫码建档(可提前完成)→预检登记→实施接种→暂留观察→结束离场。
接种地点:河长大厦北一楼
新冠疫苗接种步骤
接种前
1.需要在支付宝搜索“浙里办”→“预防接种”→“成人建档”→归属门诊选择杭州市萧山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详细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确认无误后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好您的姓名、日期、联系方式。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在接种当天必须带到接种现场。
3.接种当天请穿着便于穿脱及袖口宽松的衣物。
4.接种场地位于河长大厦北一楼。
接种流程
1.师生携带身份证、知情同意书(健康筛查)
地点:大厅测温区
2.排队等候,扫码建档(提醒:扫码建档请提前完成)
3.预检登记
地点:大厅登记区
4.疫苗接种
地点:大厅接种区
5.暂留观察
地点:大厅留观区
6.结束离场,从大厅北门离开
请大家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接种后
1.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2.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如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留观区医生,并到医院就诊;
3.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4.接种后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篇二:推荐注射新冠疫苗感悟心得体会 篇二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目前接种策略是“两步走”方案:第一步,主要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的人员。第二步,随着疫苗附条件获批上市或正式批准上市,疫苗产量逐步提高,将通过有序开展接种,逐步在各人群当中构筑起免疫屏障,来阻断新冠病毒在国内的传播。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为:
(一)全县公安司法干警;(二)交通、电网、殡葬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1、县人民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县疾控中心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高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全县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茵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紊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各乡镁中心)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茵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xxx月xx日前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镶卫生院对各接种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务必于xx月上旬完成。县疾控中心负贲对冬乡镇培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答乡镇接种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接种点。接种工作必须由已经取得资格的预防接种单位和经过培训、获得资质、熟悉业务、有应急处理能力的接种人员承担。接种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城各县直机并由县疾控中心门诊部负资接种。各乡镇要加强冷链、疫茵和注射器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安全;加强接种登记和疫苗使用记录等信息资料的报告与管理工作。乡镇公卫办或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宪成后2天内宪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将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冠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制度,各乡镇每日下午5时前将《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日报表》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四、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县卫生局加强对新冠疫苗的储存和流向的监管。县卫生局按照卫生部《xxxx年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负责召回和监督销毁等详细预案的落实。
五、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采取的措施。各接种点要将优先接种重点人群、疫苗蔡用人群和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异常反应等信息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见附件2《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每个接种点至少张贴一张)。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经费保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购置费用在中央补助后的差额部分,以及接种补助经费、接种工作的检测和管理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
篇三:推荐注射新冠疫苗感悟心得体会 篇三
一、提高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蔓延,我院也出现确诊病例,院领导非常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我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二、精心组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实行防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学院成立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负总责,按照各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意见要求,把学校防病防疫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认真开展学校防病防疫工作的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学校病源。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了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合理安排,采取有效的防控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精心准备。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应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组织校医和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做好疫情应对的物资准备,确保应对疫情物资供应。
2、加强宣传,及时预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定期对校园、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进行消毒,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4、畅通渠道,上报及时。一是建立“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零报告”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与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收集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5、注射疫苗,防控甲流。我院和疾控中心取得联系,疾控中心的医护人员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免费我院师生服务。
为了打赢这场抗击肺炎的升级战,进一步巩固肺炎病毒防控成果,让隔离观察学生心灵得到有效安抚,医务室24小时照看留观学生的饮食起居和心理安抚工作,医务室田园医生48小时吃睡都未曾离开岗位半步,为了做好疾控工作,每天早上8点准时给各个隔离室查房,详细问诊,并做好记录。
五、搞好消毒、卫生工作,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1、各班除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题班会外,还经常利用晨会、午会等时间,发动学生从了解病状、预防措施到宣传。
2、学校教职工一旦有感冒发热立即报告学校,并由校长了解状况,根据病情决定是否上报上级部门。
3、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发烧,先送医院(不要任其返校或要求学校送医院而造成不必要的学生间互动)
4、每日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
5、每周进行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6、进行清扫或消毒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清洗结束后要立即洗手。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
8、告戒家长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表现,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9、每天进行零报告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每天向教育总支报告学校的情况,做到信息畅通。
10、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保证一天的一小时锻炼时间,从而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11、全校班级分别举行了以“防止肺炎”的主题班会,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形式多样,收效显著。
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做好防控工作,为学校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六、存在问题
个别同学体温自测反馈不能落实。红外线体温测量仪测量值存在误差。
七、下阶段建议
1、继续做好学生防控甲流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起全体学生及家长的高度重视。
2、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社会进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控意识。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蔓延的严峻形势,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是学院应尽的义务,确保全校师生平安度过流行疾病蔓延的严峻时期,是学校的责任。我校认识到位,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条不紊。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放控工作逐步引向深入,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四:推荐注射新冠疫苗感悟心得体会 篇四
2024年底,一场突如其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蔓延全国。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速度快、感染范围广、防控难度大,各级司法机关高频率、大力度发布多批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密切回应当前司法热点问题,给一线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及时的范例指导。
本报告通过运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的检索分组、聚类统计等功能,以2024年上半年度司法机关发布的305例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从案由分布、发布机关、审理法院等维度进行数据分析,以期为涉疫法律事务提供参考。
一、新冠“疫情”典型案例概述
本报告的研究数据来源于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以各级司法机关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间发布的305例典型案例作为数据样本。在305例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由法院发布176例,检察院发布119例,法院和检察院联合发布10例。
(一)在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以最高院发布的数量最多
在305例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由法院发布176例,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量最多,有59例,总占比为33.5%,其次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分别发布20例、18例,总占比为11.4%、10.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0个发布主体发布的案例数量均在12例以下。
图1 法院发布情况
(二)最高检最早发布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且总体发布数量多于地方人民检察院
由各级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共有119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月份发布首批与新冠“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同时,最高检总体发布的案例数量最多,有56例,总占比高达47%;其次为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数量均为10例,总占比均为8%;河南省、北京市、福建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的数量均在10例以下。
图2 检察院发布情况
二、新冠“疫情”典型案例的发布状况
(一)涉及四大案由,其中刑事类最多,达到六成以上
在305例“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中,所涉案由包括刑事、民事、执行、行政4类。其中,刑事类最多,有212例,总占比为69.5%;民事类次之,有62例,总占比为20.3%;执行、行政案件较少,分别有30例、1例,总占比之和为10.2%。
在212例刑事类案例中,涉及诈骗罪、妨碍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29类案由。其中,诈骗罪最多,有47例,总占比为22.3%;其次是妨碍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寻衅滋事罪,依次有40例、21例、20例,总占比为19%、10%、9.5%;其余25类案由数量均在20例以下。
图3 案由分布
(二)案例来源于19个省级行政区域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可以明确案例来源地域的有220例,涉及浙江省、广东省、湖北省等19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来源于浙江省的案件数量最多,有24例,总占比为11%;其次为广东省、湖北省、江苏省,有22例、13例、10例,总占比分别为10%、6%、5%;上海市、黑龙江省、安徽省等15个省级行政区域案件数量均在10例以下。
图4 来源地域
(三)审理法院以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为主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明确审理法院的有220例,其中,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数量最多,有187例,总占比为84.6%;其次是中级人民法院,有21例,总占比为9.5%;专门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较少,分别有6例、4例、3例,总占比依次为2.7%、1.8%、1.4%。
图5 法院级别
(四)审理程序为一审的案例占比最高,约七成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可以明确案例审理程序的158例,未明确审理程序的147例。其中,一审案例数量最多,有109例,总占比为69%;其次是执行程序,有24例,总占比为15%;破产、速裁程序、二审、再审、简易程序均在10例以下。
图6 审理程序
(五)文书类型以判决书为主
从文书类型来看,有180例明确了文书类型,125例未明确文书类型,在明确了文书类型的案例中,以判决书居多,有137例,总占比为76.1%;以调解书结案的案件有31例,总占比为17.2%;裁定书有12例,总占比为6.7%。
图7 文书类型
(六)从案件类型来看,疫情防控犯罪类案件占比近七成
从案件类型来看,涉及疫情防控犯罪类的有211例,总占比为69.2%;其次是合同纠纷类案例有39例,总占比为12.8%;执行类、破产纠纷类分别有30例、13例,总占比依次为9.8%、4.3%;其他类、劳动争议类、行政纠纷类数量均在10例以下,总占比之和为3.9%。
图8 案件类型
三、新冠“疫情”典型案例裁判规则
疫情期间的热点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疫情防控犯罪方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公务罪这五类罪名最多,共计142例。以下针对这五类罪名共选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例典型案例,并进行归纳总结、提炼裁判要点,供参考查阅。
案由
案例标题
裁判要点
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八:陈某某诈骗案——谎称有熔喷布购货渠道诈骗财物
【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29】
口罩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基本物资,而熔喷布是口罩最核心的材料,作为口罩中间的过滤层,被称为口罩的“心脏”。近期,市场对熔喷布的需求井喷,熔喷布的产量成为口罩扩产的“瓶颈”。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抬高价格,大发“疫情财”,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销售熔喷布为名诈骗财物。人民法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假借熔喷布等防疫物资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统筹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马某某诈骗案——网上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诈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28】
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中,口罩诈骗案件占比达40%左右,其中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主。行为人利用疫情期间人们急需口罩的心理,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其无法退赔,但具有自首等情节,依法作出判决。
寻衅滋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之三:柯金山寻衅滋事案——疫情期间损坏医生防护用具、殴打医生致轻微伤【法宝引证码:cli.c.99769714】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医院隔离区殴打医生致轻微伤,并损坏其防护用具,致使医生因隔离观察无法正常从事诊疗工作,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后果及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依法判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之四:李苏颖寻衅滋事案——疫情期间持注射器挟持护士致损伤【法宝引证码:cli.c.99769718】
行为人于疫情防控期间无端滋事,在定点收治医院持注射器挟持、恐吓医护人员,致医护人员受伤,且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从重处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后果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三:王某某、陈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向药店销售过滤效率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无”口罩【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24】
被告人购进“三无”口罩后,以“kn95”口罩名义对外销售,且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中亦注明产品为“kn95”无阀、“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故本案对涉案口罩质量检验时采用了被告人对外宣传的口罩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进行了鉴定。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不仅在于涉案口罩的主要质量指标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还在于被告人将劣质口罩销往药店,对此类向药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应依法从严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二:刘某某、王某销售伪劣产品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口罩【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12】
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口罩,如口罩系不合格产品,在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情况下,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两种罪名相比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更为严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符合司法解释关于此类情形“择一重罪论处”的规定。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一:郭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境外回国隐瞒出境史且不执行隔离规定,致43人被隔离【法宝引证码:cli.c.97511016】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根据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不符合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王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确诊患者不如实告知活动轨迹,致38人未被及时隔离【法宝引证码:cli.c.97511023】
行为人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规定,故意隐瞒自己的活动轨迹,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能够向防疫工作人员报告大部分活动轨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经审前调查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结合其具体犯罪情节,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妨害公务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叶某妨害公务案——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暴力袭警【法宝引证码:cli.c.96926230】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控管理,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从重处罚。但其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轻处罚。
结语
通过以上对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的数据分析结果可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半年度发布的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数量最多,在法院、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分别占比33.52%、47.06%,为一线的法律工作者提供及时的范例指导。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的来源覆盖19个省级行政区域,来源于浙江省的案件数量最多;从案由上看,主要集中在刑事领域,且犯罪侵犯的客体广泛,涉及社会管理秩序、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公民人身权利,公民财产权利等;触犯的刑事罪名也较分散,包括诈骗罪、妨碍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寻衅滋事罪等29个罪名。
篇五:推荐注射新冠疫苗感悟心得体会 篇五
各科室:
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感染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现拟定我院院感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开展分诊、早期识别和传染源控制工作(隔离疑似患者)
临床分诊系统,在入院时评估一般患者,早期识别潜在感染,并将疑似患者尽早隔离到与其他患者不接触的区域(控制传染源)。为尽早识别疑似新冠病毒案例,应做到:
·根据更新的案例定义,医疗工作者警惕相关临床症状、体征和病史;
·在医院入口处建立设施完备的分诊台,并配备受过培训的人员;
·在公共区域张贴标志,提示有症状的患者向医疗工作者如实告知。
·手卫生和呼吸卫生仍然是基本的预防措施。
2、对所有患者开展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包括:手卫生、呼吸道卫生、按风险评估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注射安全操作、废物管理、织物消毒、环境清洁消毒以及病人护理设备的消毒。
确保采取以下呼吸卫生措施:
·确保所有患者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挡住鼻子和嘴;
·为在等待区、公共区和聚集区的疑似患者提供医用外科口罩;
·接触呼吸系统分泌物后进行手部消毒。
医疗工作者应使用世卫组织推荐的“手卫生五个重要时刻”“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体液暴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
·手卫生指使用含醇快速手消毒液,或使用洗手液洗手;
·手部没有明显污渍时,推荐使用含醇快速手消毒液;
·手部有明显污渍时,推荐使用洗手液。
合理、正确和标准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也有助于减少病原体的传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有效性需要充足和定期的供应、充分的员工培训、适当的手卫生,特别是需要符合人的行为习惯。
3、对疑似患者开展经验性的附加预防措施
3.1接触预防和飞沫预防
·除了使用标准预防措施之外,对于需要进入疑似或确诊ncov患者病房的所有人,包括家庭成员、参观者以及医务人员等,都必须采用接触预防和飞沫预防的附加预防措施。
·患者必须被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人病房,首选自然通风的普通病房(早晚开窗通风30min,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通风时间与次数);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宜采取机械通风,如空气消毒机早中晚各1小时,或者紫外线灯早晚各半小时。
·当没有单人病房时,可将疑似ncov患者集中放置。
·所有患者的床间距至少1米,无论他们是否怀疑有ncov感染。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指定专门的医疗小组专门照顾疑似或确诊ncov的病例,以减少传染风险。
·医务人员必须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医务人员应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以避免粘膜污染。
·医务人员应穿着干净的、非无菌的长袖隔离衣。
·医务人员应戴手套。
·在日常医疗工作期间,不需要靴子、防护服和围裙。
·在完成对患者护理后,所有的个人防护用品应脱下并做适当处理,及时做好手卫生。当对另一位患者进行护理时,必须换全新的个人防护用品。
·医疗设备应为一次性使用或专用设备(如听诊器、血压计和温度计)。如果设备需要复用,则在每个患者使用之间对其进行清洁和消毒(如使用75%的乙醇)。
·医务人员应避免用可能受到污染的手套或徒手触摸眼睛、鼻子或嘴巴。
·除非诊治需要,尽量避免将患者带出隔离病房。建议使用床边胸片机或其他床边设备开展诊断。如果需要转运,启动预定的转运路线,并让患者带上医用外科口罩,并减少与工作人员、其他患者和访客的接触
·确保协助转运的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和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转运患者到达之前,通知接收患者的区域尽早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定期清洁和消毒患者接触的表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限控制接触疑似和确诊2024-ncov患者的医务人员、家庭成员和访客数量。
·登记所有进入患者病房的人员,包括所有工作人员和访客。
3.2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的预防措施
已知在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人工通气,以及支气管镜检查等过程中会产生气溶胶,且与感染冠状病毒(sars和mers)的风险增加相关。医疗工作者应在产生气溶胶的操作中保证做到如下操作:
·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执行操作,自然换气房间应每秒每患者至少换气160升,机械换气的负压手术室应每小时至少有12次控制空气流动的换气;
·佩戴防护口罩时,至少达到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n95标准,佩戴一次性的防护口罩时,必须始终检查气密性,如果佩戴者面部有须发,可能导致佩戴不标准;
·使用眼部防护措施,包括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穿着干净的、非无菌的长袖隔离衣,带手套。如果隔离衣不防水,医务人员需要穿戴防水围裙;
·控制患者病房内的人数,将其限制在患者医疗服务行为所需的最少人数。
对患者采取接触隔离和飞沫隔离措施的时限
在始终采用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应继续采取接触和飞沫预防措施,直到病人没有症状。
4、疑似患者的标本采集和处理
疑似患者的所有样本应被认为具有潜在的传染性。医疗工作者收集、处理或运输任何临床标本时,应严格遵守以下标准预防措施和生物安全办法,以尽可能减少暴露于病原体的风险:
·采集样本的医疗工作者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医用外科口罩、长袖隔离衣、手套)。如果采集样本过程中可能产生气溶胶,相关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面罩,且面罩至少达到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95标准。
·所有运送样本的人员受过安全操作和泄漏消毒净化程序的培训。
·运输时,将标本放入标本包中。标本包作为“二级容器”,应防漏,并应具有单独的可密封舱供存放标本袋(生物危害级塑料标本袋),样本容器(一级容器)上应有患者标签,书面实验室申请表应书写清晰。
·根据所处理物的种类,确保相关实验室遵守适当的生物安全办法和运输要求。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在每位患者的实验室申请表上清楚记录其全名、出生日期、疑似新冠病毒暴露情况,并在标本送出的第一时间通知实验室。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处理
·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污染区运出的医疗废物在出区时再加一层清洁医疗垃圾袋并贴红色“高度感染性废物”标识。
·专人专箱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专桶专区存放,并贴有红色“高度感染性废物”标识,交接时有关于冠状肺炎相关医疗废物的回收记录。
·医疗废物转运车、贮存地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篇六:推荐注射新冠疫苗感悟心得体会 篇六
1.疾病简介:新冠病毒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主要经呼吸追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人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可能会出现发烧、咳嗽等不同程度的临床症状,严重者会发展为肺炎,甚至死亡,该病毒致死率約为2%到4%。人群普遍易感,被感染者多为成年人,老年人和体弱多病者更易感染。
2.接种对象:18—59周岁易感人群。
3.疫苗作用:接种本品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流行性疾病。
4.接种程序:基础免疫为2剂次,间隔14—28天,推荐间隔28天。
5.接种剂量、部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0.5mll.6.不良反应6.1常见不良反应:①一般按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②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6.2罕见不良反应:①接种部位出现产重红肿,可采取热敷等物理方式治疗:②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进行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展。
6.3极罕见不良反应:①局部无菌性化脓:一般要用注射器反复抽出脓液,严重时(如出现破溃)需扩创清除坏死组织,病时较长,最后可吸收愈合:②过敏性皮疹: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被动,给予抗过敏治疗:③过敏性紫癜:出现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最治疗,治疗不当成不及时在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④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7.禁忌:①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②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
8.主要事项8.1接种前注意事项:①接种医生询问您健康状况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②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③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
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
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挟病史者;
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⑤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8.2接种后注意事项:①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②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并到医院就诊:③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④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知情同意书全部内容,知晓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获益:我确认我向医生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经过充分考虑,自愿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并保证尽量遵从医嘱。
受种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告如询问医生签名接种人员接种单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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