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按照《xx县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xxxx年度工作总结和xxxx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舒办明电xx号)要求,县交易中心全面梳理总结xxxx年工作,并就xxxx年工作进行了谋划,相关情况如下:
一、xxxx年工作完成情况
xxxx年x-xx月,县交易中心办结四大类项目共 xxx个,交易额为xxx.xx亿元,节约和增长资金共xx.xx亿元。共完成“徽采商城”采购订单xxxx个,交易额xxxx.xx万元。
1.提升电子化水平。今年x-xx月,已办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共xxx个,全流程电子化率、网上合同公开率均为xxx%。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上线了不见面开标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已办理不见面开标项目xxx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xx个。
2.完善交易制度情况。修订完善印发了《xx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督查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暂行)》、《xx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细则》、《xx县公共资源交易“零跑路”交易事项清单》等xx项制度,推动招投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深入推进智慧监管。充分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运用“串通投标分析系统”,对xx县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常态化在线监测,同时作为投诉、举报线索处理的手段。x-xx月,通过x市串通投标分析预警系统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的项目xx个,x个项目及时发现并已重新招标;xx个项目事后监管发现,均已处理完成。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x-xx月,xx县共开展标后法人约谈xxx人次,处理项目投诉xx例,通报处理x例,对x家企业及x名自然人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共xxxxx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加大对不依据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评标评审工作不专业、无故拖延工作时间等问题的甄别和处理力度。x-xx月,共完成“一标一评”项目xx个。
6.代理机构管理。制定印发了《xx县“名录”内造价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一标一评”,定期汇总通报,不合格的清出代理库。分别于x月xx日、x月x日、x月xx日、xx月xx日四次组织县内代理机构参加平台系统操作培训;xx月集中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对抽查到的x家代理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代理行为进行检查,抽检结果均符合检查要求及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相关规定。x-xx月,共开展代理机构法人约谈xx人次,对xx家代理机构进行扣分处理,对x家代理机构进行通报处罚。
7.丰富工程项目承发包方式。制定印发《xx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方法招标实施办法(试行)》,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和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试行“评定分离”办法。目前已完成定标项目x个,交易额xx.xx亿元。
8.开展重点领域行业整治。结合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招标文件的审查,全面排查招标人违规设置超出交易项目本身规模和质量标准的业绩和奖项要求、限制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投标、外地不得参加投标或者需在本地设立分公司等问题,持续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9.打击围串标专项行动。制定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线索x条,公安关于招投标领域立案数x件,抓捕人数x人。
10.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将建设工程施工类项目的进场交易限额由xx万元提高到xxx万元。二是着力在为企业降成本上下功夫。房建、市政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缴存比例由原来合同价的xx%降至为合同价的x%;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免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由xx%减为x%,进一步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全面推广保函代替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三是设置收取高限,房建类项目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xx万。
11.培育本地企业情况。x-xx月,xx县办结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xxx个,交易额xx.xx亿元,其中省内企业中标xxx个,中标金额xx.xx亿元,中标金额占比xx.xx%;县内企业中标xx个,中标金额xx.xx亿元。办结简易发包小型项目xxx个,交易额x.xx亿元,其中省内企业中标xxx个,中标金额x.xx亿元,中标金额占比xx.xx%;县内企业中标xxx个,中标金额x.xx亿元。
12.建立限时办结、容缺受理机制。针对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时间要求紧的特殊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建立容缺受理机制,针对非强制性申报材料,实行承诺制,可待项目受理后一次性补齐。加强项目调度,主动与招标人对接,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在确保项目规范运行的同时,统筹协调加快项目进度。
二、xxxx年工作计划
1.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开展打击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利用好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加大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信用信息在招投标领域的运用,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2.探索小额零星工程纳入网上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小额零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项目纳入网上商城招标采购工作。
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将有利于对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及时打击。
4.强化代理机构的监管。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考核,实行准入清出制度。对在交易中心服务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一标一评”,定期汇总通报,不合格的清出代理库。
5.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对我县所有在建建筑工程标后履约情况进行联合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