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xxxx年度工作总结
(一)持续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在全力抓好生态县建设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工作,xxxx年x月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的考核验收。积极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x个乡镇申报了国家级生态乡镇、xx个村申报了省级生态村;申报了x个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推荐xx县x镇中心小学申报为市级绿色学校。
(二)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根据《xx县xx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xxxx年度减排项目计划,加强对减排项目的执法检查,督促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xx%、xx%、xx%、x%。
(三)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制定了xx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城区xx台燃煤锅炉整治、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xxx辆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奖补工作。启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xx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严把建设项目审查关和验收关。xxxx年,共审批建设项目xx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x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xx个,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xx个;完成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x个。督促x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完成评估及验收工作。
(五)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环保专项行动、市环保“绿剑行动”,不断加强矿山砂石、书画纸、畜禽养殖行业和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开展环保执法回头看、环境信访调处及排污费征收等工作。xxxx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xxxx余人次,检查企业xxx余家;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xxx份,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xx起,对x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关停取缔违法建设项目x个,实施查封措施x家,停产整治x家,限产整治x家;受理办理环境信访投诉xxx余件,完成x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共征收排污费xxx余万元。
(六)环境监测工作稳定开展。扎实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例行环境监测、实验室自查自纠,监测人员内部质控考核、基础实验和质量监督检查。xxxx年,共完成xx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x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xx家企业委托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按照要求完成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达标验收;环境空气自动站联网设备招投标、设备安装调试及与市站联网。
(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xxxx年我局承担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xxxx万元,固定资产到位资金xxxx万元。xxxx年,实际完成目标资金x亿元,固定资产到位资金xxxx万元。
(八)完善环保制度体系。牵头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xx县环境保护督察员工作制度》和《xx县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并以政府名义印发,逐步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建立环境督察制度。
二、xx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在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后,适时按照新发布实施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启动提档升级工作。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申报xxxx年中央、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加快推进乡镇、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三是负责做好xxxx年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申报工作。加强对xxxx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督查,并指导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好xxxx年绿色系列创建申报工作。
(二)切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我县xx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三)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开展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等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作用,强化落实秸秆禁烧任务;继续做好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奖补申报、汇总、发放工作。
(四)强化环境执法,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保大检查暨“绿剑行动”,进一步强化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执法监管;继续清理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按照排污费征收程序的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认真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及时调处环境污染投诉,化解矛盾纠纷。
(五)发挥监测职能,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继续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等例行监测;完成“十三五”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加强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维护,确保空气质量数据准确实时发布。
(六)继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信访投诉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结果等情况,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