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形势下,村级集体经济该如何“破壳”成长、发展壮大?本文将深入分析西部山区小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借以为同类区县提供参考。
一、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当前现状及做法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全域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径、新模式,努力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2024年,全县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量增长到931万元,较2024年度同比增长126%。我县抓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变“自由生长”为“精准打造”。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提质,关键在党,关键在党建引领。我县持续强化党委“统”的功能,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正确发展方向行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把手”工程,优化调整县委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构建“县委组织部负总责+农业、财政主管部门抓指导+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打配合”的联动推进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定期会商、清单落实、分片指导、成效考核,确保工作推得动、有力度。乡镇党委对标建立“月研究、季推进、年终考评”机制,乡镇党委书记“一村一策”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包装并争引集体经济项目,大力培育、回引乡村人才,真正做到有人抓、有项目助、有能人推。村党组织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首要工作,积极开展清产核资行动,摸清自身家底的同时着重抓好到村项目实施、村资公司的经营管理、集体经济产品的市场营销以及收益分配、利益联结、监督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完善,并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鼓励引导致富能手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推进资源整合,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坚持资源要素物尽其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核实,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三资”台账,积极发展多元业态,推动资源变资产。全县各级各部门广泛达成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共识,各种资源要素源源不断汇集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成了整体合力、发挥了组团效应。如,某村,与县水务部门主动担当、县国资公司等合作,开展河道清障排危,实现安全度汛与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双赢”;某村与县供销社开展“村社共建”,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高度肯定;县农业农村局、县红十字会主动将土地腾退、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与村级集体经济捆绑,助力集体经济实现增收200余万元。
三是坚持融合发展,变“一枝独秀”为“三产融合”。牢树立“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的发展思维,立足各村现有产业基础,在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上做文章,通过串联红色文化、休闲避暑、农耕文化等产业,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等,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比如,某村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通过一二产融合,实现共享龙头企业资源、技术、市场,提升农产品价值,提高集体经济收入。某村紧扣全域旅游发展思路,加强与县文旅公司村企合作力度,大力发展农旅融合,着力打造集旅游观光、农事体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特色产业,有效带动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商贸流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某村依托辖区3A级景区优势,大力发展农旅产业,积极对接能投、农林投等公司开展研学、“以购代捐”活动,售卖香谷米等特色农产品,实现集体经济收入39.68万余元。
四是创新带动模式,变“集体项目”为“致富金库”。集体经济发展的最终成效要体现在增收上。通过近几年的探索,我县逐步形成了入股分红型、村社共建型和劳务输出型等多元发展模式,带动集体和农民共同增收致富。入股分红型。整合村级土地、资产、资金,与辖区内龙头企业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入股到辖区内龙头企业赚取分红收益,分红收益较为稳定。如某村整合财政资金入股龙头公司,大力打造“猪+粮+茶”种养循环农业。村社共建型。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支持村级集体经济与供销社合作,组建供销社、村集体联合经济体,以农资配送、电商销售为项目主营方向,提供市政管理、家政保洁、劳务输出、房屋租赁、生活以及农资超市、电商快递等农村服务综合业务进行创收。如某村通过乡村超市实体店与电商平台销售特色农产品,实现村集体经济年净增收4万余元。劳务自营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具备一定资质能力的卫生服务队、工程施工队、农业服务队、运输公司、劳务公司等生产经营组织,承接辖区内卫生整治、饮水管理、道路管护等服务,或向企业提供劳务输出服务赚取服务费用。如某村自主承接项目,实现集体经济增收3万余元。
二、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改变,村级集体经济与整个农村经济发展还不协调,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明显滞后,主要问题包括。
(一)总量偏低。在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绝大多数村村级集体收入增速迅猛,但基数较小。以2024年为例,全县已全面消除集体集体经济“空壳村”,其中,3-5万元11个,平均增速46%;5-10万元31个,平均增速86%;10-20万元27个,平均增速4.28倍;20-50万元9个,平均增速2.96倍、50-100万元1个,平均增速6.21倍;全县村均收入为11.79万元,但仍低于全市村均收入14.2万元。
(二)发展失衡。从全县各村村级集体经济现状来看,城镇周边村比山区大部分村发展快、实力强,特别是偏远山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经济发展质量不高、财源不足,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等情况十分明显,甚至一些村属于无企业、无产业、无优势的“三无村”,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要求不符。据统计,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50个,占比达63.3%;收入最低村为3万元,收入最高村为68.5万元,严重的两极分化已成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三)渠道不多。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属于刚起步阶段,收入渠道、方式来源单一,主要是通过入股分工、资产出租、自营收益、其他方式等4种简单途径获取收益,收入笔数多,数额小,而且稳定性不高,其中,11个村仅1种增收方式,39个村2种增收方式,20个村3种增收方式,9个村4种增收方式。真正通过发展产业、延伸链条、自主经营等方式将集体增收与群众获利有机结合起来的不多,没有新的增长点。
通过调研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发展环境不优。一方面我县地域辽阔,但多为山区,部分乡镇群众居住较为分散,随着城镇化发展,村域人口规模不平衡的现象日益突出。我县常住人口千人以下的有58个村占73.41%,其中常住人口500人以下近16个行政村,且常住人口中大多数为60岁以上的老人,村庄空心化、村民老龄化、人口数量减少趋势在不断加快,导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严重缺乏人才。另一方面,有些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集体土地、山林和集体房产利用价值低,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开发成本高,见效周期长,难以带来收入。
(二)堡垒作用不强。一是部分村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站位不高,动能不足。停留在“要我发展”,而不是“我要发展”,只满足应付日常的工作,对本村的发展优势把握不够全面,对增收渠道探索不足,无法根据本村特点制定出相应发展集体经济的对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欠缺。二是一些村干部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缺乏敢想敢为的勇气和魄力,瞻前顾后,认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有风险,不敢担当,远期无规划、近期无项目,等政策、靠帮扶、要钱物,考核时想方设法应付完成任务。三是村干部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手段和实际的运营能力,满足于出租房屋、土地、林地等微小的租金收入,造成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产业缺项目、决策缺能人的被动局面。
(三)发展氛围不浓。长期以来,村民个人发家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但集体意识淡薄,参与发展集体经济的热情不高,一方面是对发展集体经济存在“三怕”:怕资金入股有去无回、怕土地入股得不到分红、怕合作社赚的钱装进村干部腰包,对发展集体经济有偏见,持怀疑态度,缺乏集体意识,片面认为发展集体经济是村干部的事。另一方面因为集体现有资产的管理难度大,造成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丧失信心,挫伤了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部分村干部怕搞砸了给集体造成损失,遭群众指责,思想上有压力和阻力,干群一心发展集体经济的氛围没有真正形成。
三、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破题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县情实际和调研分析,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党建引领,激发“雁阵效应”。“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关键在人,特别是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两委”班子,通过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头雁”带动实现雁阵齐飞,推动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全面振兴。一要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层堡垒。把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力保证,为村级党组织发挥“前沿堡垒”作用提供坚实“后方保障”。一方面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懂经营、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强的致富能人、创业青年、回乡学子等推选进村级组织;另一方面整合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老党员、老“田秀才”、“土专家”等力量,为乡村发展出谋划策,谋划出符合实际、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发展思路。坚持引育结合,不断加强后备人才储备、培养,加强与在外人才的沟通联系、回引,及时为乡村发展提供好建议。依托党校、夜校等平台,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培训制度,紧扣产业培育、股权设置、风险防御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和集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外出考察学习,拓宽发展思路,汲取市场经济有益经验,不断增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弱鸟先飞,迎头赶上”意识,培养一批讲党性、懂经营、善管理、能带富的村干部,勇当人民群众身边的“主心骨”,让村干部真正成为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经营者。三要增强正向激励,激发发展活力。建立支持干事者、保护发展者、宽容失误者的用人机制,增强村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解决畏难情绪和“等、靠、要” 思想。通过设置专项奖励、绩效奖励等方式,使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待遇相挂钩,提高各类人才投身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真正让村干部一心一意谋发展,尽心尽力办实事,形成齐心协力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思路先行,绘好“发展蓝图”。找准产业方向、选好发展项目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更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现实问题,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杜绝盲目上马、跟下风发展。一要做实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坚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放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形成“一乡镇一特色、一村一品牌”格局,坚持策划、谋划、规划系统推进,注重项目数量、质量、体量一体抓,切实选准发展路子和产业项目,不断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化、精准度,并做好后续长期培育,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二要强化政策扶持。发展集体经济要政策扶持“强身”、基层减负“瘦身”并举。在政策扶持“强身”上,要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组织、财政、税务、国土等部门要整合各级各类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条例》《意见》实施,定实定细财政、土地、金融、税费减免、化解集体债务等方面具体措施,激发政策叠加效应,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有效发展。同时,还要着力减负“瘦身”,在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县级部门在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上,要敢于解放思想、“亮绿灯”,比如其他地方也有一些经验做法可循,县级部门主动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取得项目建设、劳务服务、农特产品加工销售等资质准入提供“通行证”。
(三)坚持多元发展,拓宽“增收路径”。立足不同村资源禀赋、交通条件、区位优势、发展基础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要发挥优势资源。有矿山资源的,要依托矿山开发,通过机械租用、货车清洗、道路养护、卫生保洁等方面发展集体经济;有人文资源或景区所在地要紧扣全域旅游发展思路,要加强与农旅投公司的合作,通过参与景区开发、管理、服务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对有特色主导产业的,要培育“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发展一批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品牌,延长产业链,引进企业在深加工上下功夫,提高附加值。二要借力企业资源。有企业入驻的要及时对接企业需求,采用固定资产入股、资金入股、劳务服务、协调服务、承接上下游业务和个性化业务等方式,发展经济。有工程项目建设的,开展劳务输出、协调服务的同时,可组建专业施工队,在资质能力范围内承接相应建设项目;同时,要发挥好发展顾问和名誉村书记作用,利用他们的优势资源,包装对口项目,争取支持。三要盘活自身资源。对村集体所有的山水林地、湖泊等资源进行必要的规范整理和基础建设,通过承包、租赁、参股经营等多种形式开发,形成连续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对集体闲置的村活动室、老供销社、粮站、校舍等不动产,实行对外租赁。对历史上不合规发包、租赁、变革、转让集体资源资产等重点问题,要会同农业农村、纪检、公安、法院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精准处置解决。
(四)坚持制度引航,严控“产业风险”。长期以来,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存在“三怕”,归根结底在于对产业发展风险的担忧,必须持续健全完善护航集体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帮助其尽量规避风险,确保发挥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要健全规范运行机制。持续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与村资公司的关系,明确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能职责,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公开、报告等制度,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二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有结果的完整闭环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核监督把关作用,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防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资金和坐收坐支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村级集体“三资”不流失。县委巡察办和县审计局、财政局等要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开展延伸审计和绩效评价,确保所有村级重要事务阳光透明、规范运行,坚决防止村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了,村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发生。三要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及时制定出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方案,规范指导各村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益金、福利费、股权分红等,用于扩大投入再发展、成员分红得实惠、基础设施改善、民生实事办理、困难群体救助关爱、好人好事表彰奖励等,真正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不断调动激发全体村民支持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