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离职村(社区)干部关心关爱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紧扣问题导向,高位推动、系统谋划,对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离职村(社区)干部(以下简称村改离职干部)有关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12月,出台《关于开展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补助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确保及时兑现离职村(社区)干部相关待遇。经梳理汇总,2024年全县共有2535名(其中226名为2024年退出)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符合领取定额补助条件,共计补助344.895万元。
针对离退职村(社区)干部信访呈现扩大化、多元化、高频化趋势,制定《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相关政策解读》《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解读》,指导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到“防、管、控”结合,聚焦关键人群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抓起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座谈会、党内关爱、走访慰问等方式,团结、凝聚离退职村(社区)干部。来访诉求频率较高的共性问题主要涉及给予劝退人员离职补贴、工资正常发放至2024年2月、给予个人参加工作前后养老保险补贴等3个方面,共有8个重点关注镇。
二、村改离职干部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至今,县委组织部先后四次对村改离职干部人数、安置方式、生活困难、走访慰问、政策落实等相关情况进行摸排。据统计,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改革过渡期满后(即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共有村改离职干部2737人,其中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66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28人、其他常职干部853人
三、村改离职干部安置情况
(一)安置方式。村改离职干部主要有5中安置方式,其中转任村(居)民小组长、乡村振兴专干等596人,公益性岗位安置7人,自主创业就业320人,完全离职在家796人、依法依规清退28人。
(二)补助政策。2024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未统一规定补助方式、补助标准,村干部待遇属县(市、区)级事权范围,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时,市委、市政府未统一制定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两类方式予以补助。一是按年发放定额补助。按照省上“对年纪较大、没有安排到其他岗位的正常离任村常职干部,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财力给予适当补助,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的要求,县委组织部联合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离职村“三职”干部定额补助办法的通知》,村(社区)干部离职后,符合补助对象要求,且满足相关职务任职年限等补助条件的,按照最高任职的累计工作时间,分为4个档次每年给予一定补助。二是在职养老保险补贴。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精神,2024年至2024年期间已参加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2月2日及以后仍然在职且任职年限累计满6年(含6年)的村(社区)“两委”干部,继续按文件标准享受养老保险财政补贴;符合条件人员从离职之日起不再享受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3方面问题:一是出现信访风险较大。部分离职干部对补助政策不满意,思想波动较大,个别带头人在部分镇乡之间煽动、串联,加之同周边县(市、区)离职干部存在相互攀比现象,容易滋生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县乡两级已出现20余次涉及村改离职干部的信访问题,到市越级上访事件22起。二是关心关爱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党委对离职干部群体重视不够,没有扛起主体责任,缺少主动关心关爱、走访慰问举措。新任班子成员不认识干部、不熟悉情况,没有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离职干部心理落差较大。三是个别离职干部生活困难。据统计,全县村改离职干部中有60人、占比3.5%,因病、因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四、下步工作
做好村(社区)离职干部安置工作是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将督促指导各乡镇狠抓政策落地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让离职干部暖心舒心放心。一是制发联系任务清单。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台账,把2737名村改离职干部全部纳入台账管理,为每名离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落实2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其他离职村(社区)常职干部由乡镇中层干部和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共同联系。细化落实联系干部职责,通过摸排每一名离职干部基本情况加强细节管控,严格特殊人群预防管理监督,特别是抓好个别重难点问题的梳理沟通工作,确保重点人群分化瓦解、合理诉求适当解决。二是健全关心关爱制度。县乡村三级联动,通过“县级重点慰问、乡级集中慰问、村级全覆盖慰问”方式,将村改离职干部纳入年终慰问范围,原则上春节前各乡镇党委至少召开2次离职干部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结合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加大对市县两级重点关爱对象的党内关怀帮扶力量,对符合条件的在元旦、春节期间进行慰问走访,给予一次性关爱援助,使党组织温暖关怀深入人心。三是建立帮扶救助机制。重点针对60名生活困难的离职干部,符合低保政策的纳入低保兜底保障,不符合低保政策的由乡镇党委“一对一”制定帮扶方案。同时,组织用好党内关爱资金及其他救助资金,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及时予以关爱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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