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xx局党委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队伍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预防事故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xx队伍先后发生各类事故案件xx起。深入剖析这些事故案件,主要暴露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治警不严、措施不硬。问题发生在基层,根子却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树得不牢,对加强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队伍管理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没有从已经发生的事故案件中汲取教训,从严治警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力,队伍管理稀拉松。有的工作作风漂浮,只满足于文件发了、制度订了、会议讲了、整顿搞了,措施浮在面上,落实不到基层。有的研判形势不够,对队伍管理情况若明若暗,发现不了问题,解决不了问题。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究其原因,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没有把队伍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做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二是管理失控、惩处不力。当前队伍面临着社会不良风气的强烈冲击,面临着“灯红酒绿”的巨大考验。少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教育、监督、惩处不力。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流于形式,经常性思想工作弱化,警示教育不力。一些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弱化,新的管用的措施又没有跟上,“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一些单位对队伍发生的事故案件熟视无睹,没有组织进行专门的警示教育,队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的管理不到位,失控漏管现象严重。执行条令条例不严,规章制度落实不落实,尤其对干部八小时以外、小散远直单位、车辆和执勤训练等重点方面和薄弱环节,监管不力,管理不严。有的监督检查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得力。督察、检查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问题,不敢坚持原则,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发生的事故案件,以情代法,甚至包庇袒护、压案不查、隐案不报。
三是责任不强、思想腐化。有的干部履职不到位,责任感、事业心不强,精神状态不佳,自身要求不严,精力外移,忙于应酬,甚至失职渎职。福建总队三明支队特勤中队副指导员周凡凡经常不假外出、夜不归营,对其违纪问题,中队干部没有及时批评制止,三明支队也没有采取得力措施。有的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放松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动摇,不仅不认真履行职责,还带头违反纪律规定,甚至执法犯法,跑官卖官,行贿受贿,腐败案件连续发生。各级xx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些事故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当前队伍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队伍安全工作,在任何时候都是硬任务,对任何单位都是硬指标,必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预防事故案件作为事关队伍稳定和事业长远发展,事关队伍战斗力巩固和提高,事关队伍的形象和荣誉的大事来抓,纳入队伍全面建设轨道,纳入“三基”工程建设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党委统揽、主官负责、机关齐抓共管,切实形成上下齐心协力想安全、讲安全、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决遏制事故案件多发的势头
认真剖析每一起事故案件,绝大多数都暴露出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干部的失职失责。各级必须深入研判队伍管理形势,查摆剖析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
第一,以干队伍伍为重点,严防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这些案件多是重特大事故案件,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高度重视,要切实抓住当前干队伍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当前,一方面监督执法中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问题,社会反映强烈,领导非常关注,各级公安部门必须将其列入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痛下决心,绝不手软,严厉查处,坚决维护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二,要突出加强小散远直单位管理。小散远直单位历来是事故案件高发区,最容易失控漏管。今年,小散远直单位发生事故案件21起,占事故案件总数的75%。各级必须把加强小散远直单位管理摆到队伍管理教育的重要位置,开展重点督察,确保这些单位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小散远直单位多数都是为机关服务的保障单位,不管是领导的驾驶员,还是机关勤务人员都要一视同仁,从严管理,这是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切实做好事故案件预防工作
预防事故案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第一,必须坚持政治建警,完善和落实教育预防机制。要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确保公安队伍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公安部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针对少数官兵理想信念模糊、奉献精神不足、特权思想严重、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抓好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官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形象好的公安队伍。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思想情况汇报、思想情况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心理教育与疏导,着力解决官兵训练、工作、生活和晋职晋级、立功受奖和考学入党等方面存在的心理和思想问题,尤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个别重点人员的思想和心理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第二,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完善和落实制度约束机制。当前队伍管理的制度规定不少,但与形势任务要求仍然不适应、不完善和不好操作,需要在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管理、执法的各个层面进一步加以完善,切实把事故案件预防工作贯穿到监督执法、管理教育、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的全过程,延伸到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确保官兵业余时间不失控、自由活动不漏管、节日管理不松懈,形成不能违纪、不能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必须加强监管,完善和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各级要切实加强督察力量建设,将素质强、讲原则、作风硬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督察机构;要落实警务、纪检、审计、督察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监督、访查及督察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要重视和支持督察工作,定期听取督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答复、处理有落实。要针对季节变化、任务转换等时期事故案件多发的特点,采取专项督察、交叉督察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实行跟踪督办,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案件隐患和苗头。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