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下面,就进一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构建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规律和特点
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新时期消防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深入研究和把握它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使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符合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更加自觉地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一,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和加强消防工作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方向。当前,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已成为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影响了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提高。这种状况实质上也反映出政府职能的缺失。政府作为社会公权力的代表者、执行者,担负着改善公共消防管理,提供社会消防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公共消防安全这一社会公产品的主导者和提供者。建设好消防救援队伍这支国家消防力量,加快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在消防安全上提供的公产品的重要举措。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保安、治安联防、村民居民自治、志愿者等消防队伍和消防组织,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自义,也是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基础和保障。
第二,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消防工作直接关系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维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和谐稳定,是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使老百姓身边有了消防安全保卫力量,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安工程”和“民生工程”。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灾害事故总体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火灾保持了持续稳定,尤其是亡人火灾大幅度下降,消防工作全面发展和不断强化消防现实斗争的集中体现,其中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不断壮大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性举措,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第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要求。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坚持大、中、小城市与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国际经验表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无一例外的是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来实现的。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解决“二元结构”问题,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在一定意义上讲,现代消防是经济与城市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产物。当前,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
第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稳定火灾形势的迫切需要。火灾规律表明,火灾与经济发展总体呈正相关关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在成为世界加工业、制造业基地和国际贸易中心,人流物流加剧,火灾荷载增大,动态火灾隐患增多,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火灾高风险的压力逐步增大,尤其是县域和乡镇防控火灾功能不足的问题凸显。近年来,农村火灾总量和火灾亡人均占全国火灾总数的65%,个体私营企业火灾四项数字分别占企业火灾总数的80%以上。农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是防控火灾最薄弱的地方,因无消防专业力量覆盖,小火极易酿成大灾。前些年,东南沿海省份的县域和乡镇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处于原始积累阶段,农民把生活资料作为生产资料使用,家庭式的作坊大量增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剧增,火灾隐患突出,往往一起火灾造成多人死亡。我们必须认真汲取东南沿海地区曾一度火灾事故多发、亡人突出的教训,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县域和乡镇消防保卫力量建设。
二、要强化保障,规范管理,切实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持续发展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核心是发展,关键是保障,重点是管理。
第一,要继续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规划。各级消防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消防力量分布、火灾规律特点等实际情况,搞好调查摸底和深入研究,制定或修订本地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并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要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加强督促、检查、考评。对作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要制定政策法规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能不能健康发展,关键要看政策和经费保障。我们既要重视规模建设,着力消除消防力量的空白点,更要抓好质量建设,保证可持续发展。要加快立法进程。部局也在深入调研,力争推动出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相关法规。各地不能等,要推动地方人大和政府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法制建设,在队员招收、培训、管理、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标准和规定。要落实经费保障。继续抓好财政部、部30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将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的各项经费纳入保障范围,并随着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调整。要完善社会保障。协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台保障专职消防队员的优抚政策,落实各种社会保险,解决因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致伤、致残、牺牲的医疗、抚恤等问题。
第三,要切实加强正规化建设。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严格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要制定建队标准。研究制定不同体制、不同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标准,统一建制称谓、统一人员编配、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持证上岗。要严格规范管理。尤其是对地方专职消防队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要着力抓好管理体制、组织建设、人员编配、教育培训、执勤训练“五个规范”建设。要加强分类指导。要分层次制定执勤训练和管理教育计划,加强对执勤训练、预案制定、熟悉演练以及灭火救援技、战术等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战斗力。同时着眼于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在把消防作为一种职业纳入中国职业大典的基础上,推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和鉴定,提高其职业素质。要注重发挥效能。各地要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执勤力量体系,同时在火灾防范中发挥积极作用,真正成为灭火救援的战斗队、消防安全的检查队、消防知识的宣传队和为民服务的志愿队。
三、要把握机遇,狠抓落实,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抢抓机遇,充分发挥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国务院15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对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这样一个大好机遇,不管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级消防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都要有强烈的机遇意识,认真分析当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状况,加强形势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和意见,切实履行好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
第二,要推动工作目标落实,在解决关键性问题上实现突破。一要继续大力推动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保安队伍广泛分布在社区、街道、单位、企业,活跃在社会基层、工作在一线、贴近于群众,点多量大、昼夜值班,是一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如果赋予他们消防安全保卫职能,并经过必要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排查火灾隐患、处置初起火灾、开展消防宣传的能力,必将是一支十分重要的社会消防保卫力量。
第三,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这支队伍的发展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要按照“优化巩固、整合改制”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的支持下,对生产效益好,经费有保障,车辆装备较齐全,战斗力相对较强的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进行优化、规范,进一步巩固加强;对发展空间不大、难以维持现状又相对集中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将消防车辆、技术装备、设施器材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对难以维持现状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可采取“企业自给、政府补贴扶持、政企合办”等办法进行改制。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