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空气质量整体向好。截至目前,我县的SO2年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NO2年均值为21微克/立方米,CO年均值为1.0毫克/立方米,O38H年均值为14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为122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为52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为99天,空气优良率为69.3%,重污染天数8天,综合指数为5.04,全县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二是水环境质量稳步向好。截止目前,我县王引河固口断面水质均值为劣V类,其他国考、省考断面均达到考核目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
三是固废安全总体稳定。全县固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群体性事件。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检查建筑工地55处、量子雷达推送热点62处、扬尘源38个,责令落实管控措施。检查企业排污许可174家次、检查复查大气帮扶企业62家。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发现大气污染突出问题71个,已落实整改67个,其余4个正在推进整改中。
2、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全县“清河行动”共投入人力6410余人次,出动机械1120余台次,清理各类垃圾4100余吨,清理河道内杂草190多千米、河坡种植770多千米。开展巡河41公里,发现养殖污染问题21处,已督办属地政府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对全县主要河流沿河养殖户拉网式排查,防止养殖业主偷排漏排养殖废水。对固口闸取水监测9次,实时掌握水质情况,确保5月底前国家水质监测水质达标。
3、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十条”,实施土壤提质增效工程,大力开展固体废物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完成,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项目投产运营。加强耕地保护与修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优化区域生态空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企业81家,已完成整改76家,其余5家正在推进整改中。
(三)强化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三、抓好生态环境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1、强化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对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个问题,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6个信访问题、39个自查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继续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周报制”,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治,立行立改,动态清零。
2、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围绕2024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责任目标要求,结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10执法中队40余名执法人员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1个,已建立问题清单,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
2、强化大气督查组联防联控。开展长期在线颗粒物(PM2.5和PM10)污染空间分布遥测,定期开展现场联合巡查服务,联合大气督查组联防联控,运用信息化手段现场排查,在线APP交办,推动问题整改,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测、管、治”的快速、高效闭环管理机制。同时对县城规划区内餐饮业进行检查,防止各餐饮店烧煤。
3、强化环境信访受理办理。截止目前,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81件,已办结178件,3件正在有序推进办理中。
四、抓好周边5县市交界处巡查督察工作
由于我县处于4省7县交界处,周边生态环境较为复杂,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环境执法大队对全县边界丰县、单县、虞成、萧县、永城交界处进行不定期巡查、督查,防止外来固废物非法倾倒我县境内。
二、存在的不足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县空气质量虽明显改善,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VOCS臭氧浓度夏季居高,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制约区域发展瓶颈。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汽车尾气排放、餐饮油烟、垃圾秸秆焚烧、砖瓦窑厂整治、VOCs整治及秸秆禁烧等工作尚需攻坚。
2、水污染防治方面:基层河长制贯彻落实不到位,清河行动落实不到位。国考出境断面王引河(固口闸)水环境持续改善难度较大,部分考核新面水质稳定达标存在一定的难度。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农业面源污染未能完全根除。
3、乡镇污水处理厂、固废管理和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缓慢,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虽已取得阶段性运行成效,收水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进水浓度偏低,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清水进清水出的现象,距离稳定运行有很大的差距。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现象时有发生,固废防治常抓常效落实不到位。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加强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推动重点行业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加大对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监管力度。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聘请第三方公司,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持续开展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餐饮油烟、车辆管控,散煤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禁限放专项行动,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精准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发挥“河长制”作用,常态化实施“清河行动”、重要流域清淤工程,确保河清岸通。全面排查清理不合规养殖行为,加强对养殖场粪污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有效消除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推进小神湖人工湿地工程,通过河道水体净化改善利民河水环境。加快实施复新河、故黄河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改善“南四湖”流域水质。
(三)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初步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污染治理,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处理处置、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抓好“清废行动”和“绿盾2024”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强化监督,推进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维护生态安全。
(四)纵深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夯实攻坚责任,严格落实周调度、月交账制度,对各类暂未完成整改或未销号的问题,各镇(园区)、县直各部门继续坚持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加快进度,确保按期销号。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专项督导,对有关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并适时进行通报;强化考核问责,对生态环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从严问责;强化督查督办,持续打好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攻坚战。抓好抓实环境信访,强化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带案下访、信访通报、联合执法、信访考核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构建生态环境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培训“充电”,充分发挥环境专项监督员作用,强化日常巡查,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厘清环境监督长、河湖长、林长的职责边界,补齐县、镇(园区)、行政村三级生态环境监管薄弱环节,重点解决好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三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方法,推动工作创新,加快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环保监督格局。
下一篇:基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