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是懵懂初生的花骨朵,他们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于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较差,而且对任何事物都怀有强烈的好奇之心,加之很多家长对其娇生惯养、很少批评教育,这导致很多孩子认识不到身边事物的良莠,也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和遵守规则的意识。可以说,这非常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要知道,很多坏习惯一旦养成,将很难改掉,正所谓习惯成自然。而这些坏习惯,将会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比如,如果孩子不学会遵守交通规则,或者养成闯红灯的坏习惯,这将给自身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还有的孩子存在“小霸王”思想,喜欢欺负别人,这就容易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或者自身受到伤害,甚至会逐渐沦为“少年犯”。
此外,很多孩子还没有养成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权益维护技巧,在遭受侵害时既没有及时告知老师、家长,更没有有效固定证据。这导致他们可能长时间遭遇侵害,侵害人也长时间得不到处罚,甚至由于证据的消失而逍遥法外。比如,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孩子遭遇校园暴力或性侵害之后,因为受到威胁或某种原因而不敢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至于长时间遭遇侵害,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
由此可见,面向孩子开展普法教育非常必要,既可避免他们误入歧途,又可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因此,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培养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大力开展幼儿法治教育,帮助孩子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成为了我们广大幼儿园教师的首要任务。
当好引路者,用心把握教育规律。要结合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及时给予孩子有效指导,加强对孩子成长发展特点、态势、规律的分析研判,摸清摸透幼儿身心特点。要切实加强幼儿法治意识等知识培训,善于使用孩子们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表达方式,不断提升教育工作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之中增强法治素养。
当好筑梦者,用情法治工作温度。带着感情开展教育工作,才能让孩子们成长的土壤变得越来越好。用情,就要贯彻落实“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的宗旨,在工作中传递温暖。要注重强化价值观塑造作用,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各种兴趣活动,引导广大幼儿立志向、修品行、练本领,养成良好的道德操守。要着力为孩子成长成才办实事解难事,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参加心理咨询等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当好守护者,用力维护儿童权益。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如何更好地守护少年儿童,是一道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要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孩子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总结发扬寓教于乐、携手共筑等好经验、好做法,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幼儿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培养遵纪守法的幼儿就是为未来输出合格的公民。因而,绝不能轻视针对幼儿的普法教育。相反,我们必须将其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常抓不懈,并坚持做到有效普法,有效传输法律常识,进而增强孩子辨别是非、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努力让他们成为信仰法律、尊重规则、远离犯罪、远离危害、三观正确、人格健全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