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县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高质量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创建“清廉机关”为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职,守正创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贯彻落实市委“xx”发展战略、高质量打造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不懈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部署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督促指导。党组织书记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效果,以上率下,开展丰富多样的理论学习教育。下大气力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制度,高质量开展好机关大讲堂活动,引导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真学深悟、融会贯通。
(二)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努力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发挥“头雁作用”。要落实好监督责任,严格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强化政治监督,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监督合力,每年对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督促检查。
(三)全力打造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旗帜引领、评星晋级”为抓手,将清廉机关建设同星级党组织创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清廉建设在基层党组织落细落实。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扣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时代特点和党员思想行为特征,把党建品牌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党建品牌意识融入党建助力发展的实践中,在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实践历练,建设一批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四)严格落实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从减少腐败机会入手,落实集体领导制度、细化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聚焦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全面梳理和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制度落实,不断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负责人交流轮岗力度。
(五)持续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以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深化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重点的经常性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重点加强对新入职干部和年轻干部的纪律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研讨交流、知识竞赛、廉洁宣誓等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持续提升和拓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实效。要把谈心谈话与纪律教育结合起来,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广泛开展日常谈心谈话,特别是谈心提醒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使党员感受到教育就在身边。
(六)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精心谋划和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入研究,按照分解任务,拿出有力有效的方法举措,把群众的好事办得更好、实事办得更实。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合力推进,特别是涉及部门较多、协调难度较大的事项,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领办、牵头部门统筹推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要克服困难、敢于担当,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质保量推进工作开展,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办结。通过参与驻村帮扶、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与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途径,拓展机关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机制。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加强研究剖析,深挖机关普遍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廉政问题的根源土壤和演变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和治理短板,探索制定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及时将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为制度,夯实清廉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及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崇尚规矩、严守纪律、落实制度的良好风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机关的建设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配合,组建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注重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在真抓实干、改进提升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党组(党委)担负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务求取得实效。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单位清廉机关建设的督促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及时督促整改,严肃问责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选树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的清廉机关示范点。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报道清廉机关建设情况,营造机关带头、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