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指一挥间,法治建设走过十七载:执政党选择了依法治国,人民选择了法治中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_年12月学习依法治国思想汇报,欢迎阅读参考!
学习依法治国思想汇报(一)
敬爱的党组织:
依法治国方针自从十八以来就已经开始强调其重要性了,而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以其为主题,可见建设“法治中国”必将是我国治国长久战略。“法治中国”主要针对于腐败问题和党自身建设进行了深入透析,同时在权力上进行明确的制约,对老百姓上访上诉问题进行了阐释。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可知,“法治中国”对于维系党和群众关系意义重大。
“法治中国”必然要以反腐为保障。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最终会导致党和国家逐渐衰退。因此,反腐行动是当前乃至以后必要的措施,才能确保党的队伍正风正气,才能确保我们的国家长久发展。
“法治中国”必须要做好党的自身修养。“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能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能正确领导全国人民走康庄大道,那么才能真正履行“三个代表”。“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自身修养就是一切问题的前提保障,只有自身硬才能去履行国家职责,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中国”这个伟大的任务。
“法治中国”建设还需限权接地气。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则对民有利,使用不当则会衍生腐败。因而,权力需要关在“笼子”里,做好权力的约束,将其使用在需要它的地方。而接地气则为要与广大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只有与民同心,才能共进退。“想老百姓所想,做老百姓所需”,这才能让“法治中国”站住脚跟。
“法治中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也是当前我们国家应当重点建设的方面。“法治中国”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中国根本性保障,也是中国长久发展的必要前提。
汇报人:
学习依法治国思想汇报(二)
敬爱的党支部: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响应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下,“依法治国”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识,普遍认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法治”应成为公民与社会的共同追求,“权力”与“权利”要均衡等等。社会各界一致拥护推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应成为依法治国工程的重点,建议:
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在省及省以下行政区域探索党的政法委的职能改造,政法委与检察院、法院的关系由领导调整为监督;党的各级政法委负责人应由法院、检察院负责人转任,且不得兼任同级由公安机关负责人。
2、完善立法程序。对立法建议权、立法程序予以适当改革,强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上的地位。
3、推进司法独立。防止党政机关领导干预,对干预检察、法院审判等业务的党政领导追究法律责任;推进检察官、法官等专业岗位职业化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运行机制。
4、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5、自觉接受社会及媒体的监督。不仅要进一步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个案的知情、参与权,还要及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主动通报敏感案件审理情况;媒体是社会公平的守卫者,要改善媒体监督环境,方便媒体依法监督司法程序。
汇报人:
学习依法治国思想汇报(三)
尊敬的党支部:
依法治国的概念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首次被写进大会报告,1999年被明确写入宪法。这十几年里中国的法治建设积累了大量基础性成果,“依法治国”也已在全体国民中耳熟能详。
然而我们逐渐搞懂,依法治国远不仅仅是一项国策,一个决定,它更是一种能力,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对中国这个现代化起步晚的大国来说,依法治国首先需要执政者的坚定决心,然后需要从开展立法到向全民普法、再到推进执法的一系列系统工程。这当中哪个环节松懈了,都可能影响全局。
应当说这些年中国法治建设在不断前进。这个领域承受的批评相当多,发生的公共危机似乎也最多。尽管它们导致了一时的痛苦,但这些痛苦后来大多转化成了促进依法治国的动力。社会很多力量都对这一局面做出了贡献,有时这些力量是彼此对立的,但它们的合力产生了正面效果。
我们以往听到的一些激进声音有不少是针对法治领域的,它们有些超越了当时的社会条件,甚至传达出对体制的某种对立情绪。但中国社会逐渐形成的弹性缓冲了它们的破坏力,容纳了这些声音的积极回响。
今天党的全会带领全社会关注依法治国,下大力气推进它,中国社会的整体准备显然与十几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立法已基本形成体系,普法教育通过宣讲和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处理已经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不再是个理念和口号,而是中国主流舆论十分严肃的要求和坚持。
中国社会各界对应当依法治国的共识达到空前的高度,它对社会生活以及政治层面的深入度也前所未有。比如人们对依法治国的最初理解是要规范社会运行,更多是针对老百姓的。而如今它的强调锋芒更多转向对权力的制约,如何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也成为官方主动参与探讨的问题。
“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些表述都已出现在中国官方正式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这不仅是表述上的跨越,中国法治建设的行动已在准备迈上新台阶。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是一种价值观,一些人会因此对这一领域做得不如意的地方每次都进行政治拷问,有时导致矛盾和冲突激化。通过这次四中全会,也通过对以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回顾,或许我们能看得更清楚些:推进依法治国是这个国家整体上的真实努力,中国的主流力量在最近几十年里的确没想在这条并不容易的路上停顿。
民主、法治这些美好的概念很早就进入中国,但我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大体搞明白:它们不是单刀直入,通过大跃进的方式就能实现的。我们必须铺就一块块现代化及社会综合建设的基石,其中的任何环节我们都不能绕开或省略。我们只能也必须划出一条充满理想、而又现实主义的轨迹。
汇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