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普惠金融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
精选普惠金融工作总结 一、XX年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4〕85号)规定,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精选普惠金融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精选普惠金融工作总结一、XX年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4〕85号)规定,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的资金。XX年,财政部拨付我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4373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264.82万元,合计共37637.82万元。按照规定,我厅对财政部下达的34373万元进行了统筹分配,其中,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2617.43万元;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2951.2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4404.31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4400万元。
(一)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按照财金〔2024〕85号文件规定,我区未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实施范围,为大力发展我区县域经济,积极引导各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经多次与财政部金融司沟通汇报,财政部于XX年8月下发了《关于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范围的通知》,同意自XX年起将我区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实施范围。
XX年,我区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2617.43万元,对全区30家县域金融机构进行了奖励,自治区财政配套的30%部分已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经自治区人大批准后及时下达相关金融机构。XX年财政部根据XX地区的实际,将我区纳入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实施范围,同时也是我区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第一年,该项政策的实施极大激发了我区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投放的积极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是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的有机结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领域,促进了我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
XX年,我区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2951.26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安排1264.82万元,合计共拨付4216.08万元,对全区1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奖励。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农村金融业发展力度,在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全区村镇银行立足县域,积极服务“三农”,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全区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增速远远高于其它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的实施也缓解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初期的财务压力,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发展后劲,有效帮助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的实施也有效吸引了更多资本参与我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仅XX年我区成立的村镇银行就有4家,分别为XX西夏贺兰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永宁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西吉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XX彭阳贺兰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XX年我区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4404.31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2024万元,合共计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6404.31万元,其中,专项用于贴息资金21873.95万元,用于奖补资金4530.36万元。
XX年,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动大众创业、助力脱贫富民,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我区制定印发了《XX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宁政办发〔XX〕140号),该办法进一步放宽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的条件,将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规定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当期,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将有限的资金和金融服务相结合,采取“四两拨千斤”的方式,激发了创业干事人员的内生动力,特别是在支持我区扶贫攻坚战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功打造了一批集中连片推进的整村、整乡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引导形成了“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模式,有效提升了农村经济活力,助推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
XX年我区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4400万元,支持全区8个财政部PPP示范项目规范运行。XX年,为推动我区PPP工作,我厅牵头制定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实施意见》(宁政办〔XX〕96号)等多项管理办法,推动我区PPP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截至XX年12月底,我区进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129个,投资总额1571.77亿元,社会资本投资1205.36亿元,政府补贴190.58亿元。根据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我厅积极组织协调XX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和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中政企XXPPP合作基金,基金总规模45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力度不够。XX年,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厅制定了多项配套政策,包括创业担保贷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面,同时,从XX年开始,财政部又将我区纳入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实施范围,由于这些政策的政策性较强,又是新出台的政策,致使相关部门和受益人群对政策不理解、不知晓,影响了普惠金融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PPP项目投资大、回报低、人才缺。由于PPP专业人才紧缺,致使市县(区)政府部门、企业和投融资机构对PPP模式的操作流程不熟悉,项目前期识别论证不充分,方案设计不规范、不完善,制约了PPP模式的推广应用,致使国家和自治区PPP示范项目入围难度大。由于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投资大、回报率低、投资周期长,对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再者,我区市、县(区)财力普遍较弱,赢利PPP项目不多,引进社会资本的难度较大。
(三)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高、操作难度大。财金〔2024〕85号文件实施以来,大家普遍反映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较高,特别是向前追溯5年无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条件,将很多有创业贷款意愿的人群拒之门外,影响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实施效果。同时,由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系统不完善,致使各市、县(区)录入和提取数据不准,有的甚至无法使用该系统,增加了一线工作人员的操作难度和工作量。
三、201X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普惠金融政策宣传。2024年,我厅将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加强普惠金融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普惠金融政策知晓率。同时,我厅计划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一次普惠金融专题培训班,对普惠金融各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对各项操作流程进行仔细讲解,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力和操作能力,为普惠金融政策的全面落实打下夯实基础。
(二)加强普惠金融政策落实。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中央资金和政策争取力度,借力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发展,不断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三)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一是根据全国财政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XX〕92号)文件中的负面清单,对我区PPP项目库的所有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防止PPP项目中存在以PPP名义变相举债、保底收益、固定回报、保底承诺、政府担保等违法违规融资举债现象发生,规范推广和运作PPP合作模式;二是紧盯中国PPP基金,力促项目对接成功;三是结合XXPPP工作实际,制定印发《XX回族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操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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