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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很长,有很多人陪伴,有父母,有子女,有爱人,有朋友,但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有温度的“伙伴”,它会陪伴我们更长的时间,无形却有力,守护着我们的现在与未来,这颗守护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有人说宪法太高大上,冷冰冰的离我们很远。我不相信,在我大学的《学生手册》上,开篇就印着宪法,我一条一条地去阅读,去思考时发现,它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那么宪法在哪儿?它在我们的成长点滴中,2024年,我出生,成了这个伟大国家的一名普通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了我19年来该享有的一切权利;它在我们的养老保障中,宪法中第44条“退休制度”中明确写道: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我外公今年80岁,每个月他都会领到固定的养老金,每一次养老金上调,他都会特别高兴地对我说:“三三,外公外婆的养老金又涨啦,今年过年给你包个大红包!”;它还在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中,2024年修订后的宪法中新增“生态文明”,这保护着我们的碧水蓝天,塞罕坝不再是“飞鸟无栖树”,库布奇沙漠不再是“死亡之海”,九曲黄河不再是“万里沙”,我们遇上的雾霾天越来越少,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它更是在一项项荣誉称号和一块块荣誉奖章中,在9月29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老英雄李延年、张富清,人民教育家于漪、高铭暄,还有申纪兰、袁隆平、黄旭华等等,他们在各领域的杰出贡献是对宪法赋予荣誉的诺言。细细品味,这并不是我们天然就能享有的权利,而恰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赋予和保障。
习近平主席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宪法宣誓,75字铮铮誓言,犹在耳畔,令人心潮澎湃。1953年,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的前一年,毛泽东主席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这句话被镌刻在宪法陈列馆展厅墙上,和75字誓词一样,彰显出我们党对宪法的高度尊重和法治的坚定信仰。我很庆幸,我现在是一名师范专业的学生,几年后我将成为一名学前教育的老师,紧追宪法步伐,努力发展学前教育,忠于祖国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树德育人,我们坚信:奉法者强则国强。
最后,我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你,守护着我们的现在与未来;你,是我愿意守卫在教育事业的强大动力;你是后盾是明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保证。从今以后,你的威严,将由我们来守护。
我知道,在未来,宪法这颗守护星,会一直守护着我,指引着我。
致敬,我们永恒伟大的守护星。
有一种守护,如空气般形影不离,于点滴处浸润人心。有一种力量,保障我们健康生活,保护我们免遭风雨。有一种信仰,温暖着岁月静好,指引着幸福的方向。这份沉甸甸的力量,来自于宪法,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份公民。宪法,守护着每一刻的美好!
也许同学们会认为:宪法好“高冷”,跟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它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证每个公民的人权。
伴随着一生啼哭,你来到了这个世界,不仅是一个小生命,更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权的“人”。
宪法这样说:第二章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6岁,你上学了。神圣庄严的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
宪法这样说:第二章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第1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18岁,你离开父母,只身一人前往北京。虽然父母还是会给你不少的零花钱,但是你知道即便是刚刚进入大学还没有稳定的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父母也可以不再供养你了。
宪法这样说:第二章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0岁,大二的时候,睡在你对床的舍友为了她的军旅梦,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把最美丽的身姿绽放在战场上。
宪法这样说:第二章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荣义务。
26岁,在一次旅行中你遇上了心爱的另一半,不久你们步入了幸福的婚姻殿堂,两年后你们有了孩子,开启了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新阶段。
宪法这样说:第二章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计划生育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9岁,在和丈夫商量后,你们在北京贷款购买了一套90平米的新房。虽然很辛苦,但是毕竟不用再租房子了,你们的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和踏实感。
宪法这样说:总纲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30岁,你到了而立之年,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觉得很幸福。7月份,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的老爸老妈光荣退休了,国家每月发的退休金甚至比你的基本工资还高,祖孙满堂其乐融融的生活在一起,原来这就是天伦之乐!
宪法这样说:第二章第44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2024年6月30日,你的手机里突然弹出一条重磅消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这让你对香港一直揪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宪法这样说:第一章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宪法神圣,它把人民的意志上升到了不可侵犯的国家意志,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宪法可亲,法理的精神照亮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宪法很薄,共分为4章143条。宪法很重,是我们14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
法如尺,度衡言行,不失毫厘。法如伞,遮风挡雨,庇护终生。法如灯,映照心间,点亮前方。法如镜,辨明玷瑕,自省笃行。爱国守法不只是说说而已,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习宪法、遵纪守法、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宪法的尊严!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We are class of the rule of law。我们坚持上这节课,就是要证明,我们不会向暴力屈服。”最近,我的脑海中一直浮现出这句话。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背后其实是梁美芬教授对能够好好生活的那一点渴望与期待!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在你的城市罢工罢课罢市,孩子们上学的途中到处都是路障,多地被人放火,很 多人历经艰难险阻到了学校,一直警铃大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走在大街上的你可能莫名其妙的就会受到暴徒的袭击。如果是这样,你的生活将要如何继续?当然,这样的事情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因为我们从未经历!可是,就在我们一母同胞的香港,这样的事却实实在在的发生了,而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持续着。
香港局势动荡以来,暴力乱港分子所过之处,犹如海啸侵袭,街面狼藉,商铺歇业,行人寥寥。往日熙熙攘攘的口岸,变得冷冷清清;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位教授做出让人暖心的举动。一名香港城市大学的学生在朋友圈发文,记录了在暴徒发起“三罢”、全港八校停课之际,建制派议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美芬坚持上的一节宪法课。这位学生表示,“这将成为我永生难忘的一节宪法课。有人纵火“救港" ,我们读书报国。”
在那位同学的朋友圈里有这样一段文字:梁美芬教授是我的宪法课老师,同时也是香港有名的建制派议员。她的办公室被暴徒纵火,她的联络点被暴徒打砸,甚至是她的同事何君尧先生,当街被人用利刃捅向心脏。今天的局势险恶至此,如果梁老师出于安全考虑没有出现,我完全理解并双手支持。
然而她一如既往按时出现了。
当时我们等了很久,警铃都没有停下来。梁老师遗憾地说,这节课要不然取消吧。有同学开始收拾东西,表达遗憾。因为抵校艰难,却终究还是空跑一趟。
“那如果我们照常上课呢?你们觉得可以吗?”
“可以”(超大声)
于是在大作的警铃里,在全港八校停课之后,梁老师用麦克风上完了这节课。
就在上课的同时,学校,包括我们所在的教室楼被一群人打砸喷涂。进去时还是熟悉的教室,出来时已然一地狼藉。
所以你不难理解,为什么我听到梁老师课前这段话时会热泪盈眶:“We are a class of the rule of law. 我们坚持上这节课,就是要证明,我们不会向暴力屈服。”
有人纵火“救港”,我们读书报国。
过去一段时期,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和市民安宁生活,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其实质就是企图挑战和撼动宪法与基本法确定的“一国两制”宪制秩序。在这样的情形下,香港是多么的需要这样的一堂宪法课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同样作为中国公民,生活在宪法的保障下,为什么你们要遭受这样的苦难?如果事情就这样延续,我们可以试想香港之后的发展,学生无法上课,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暴徒肆虐,法制瘫痪,这还是我们国家繁荣昌盛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终于在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经过法定程序,于6月30日颁行了《港区国安法》。从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说到这里,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宪法离我们很远吗?不,它就在我们身边。宪法这一权力保障书的意义,就是为了守护我们内心关于好好生活的那一点期待,学生可以正常上课,工人可以正常上班,商铺可以正常营业,我们的生活可以正常的运转。梁教授的这一堂难忘的宪法课无疑是黑暗中的一缕火光,向我们不断传递出对好好生活的无限渴望!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大家好!
我是来自XX中学XX班的XX,很荣幸能站在这里,为大家带来这篇“知法守法信宪法,见智见仁见国家”。
我曾有一位邻居,老大爷家住一楼,因屋前的超市挡住了光线,屋子里常常阴冷潮湿。当年他做了一个令人费解的决定:借助法律向超市索回阳光。在座各位也许和当时的我一样,不懂老大爷口中的“阳光权”是什么。国家对建筑物的日照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情。老大爷对我说过一句话,至今我仍要感慨他的处世智慧,他说:“要想日子过得舒心,就必须把规矩牢记在心。”
诚然,法律穿插在生活的点滴之中,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我们必须学法知法、拒做法盲。知法是必需的,也是睿智的,我们都该为知法的公民点赞。
若说知法是为利人利己,那么守法就是为了兴国安邦。吾日三省吾身:所言合乎法否?所信合乎法否?所为合乎法否?我常惋惜那些无视红绿灯的随意行走,常因黑心作坊、不法商贩而内心颤抖,常对老虎和苍蝇痛心疾首。国无法不立,守法,真的太重要了,法在心中,更应在行中,一人守法规一人言行,万人守法肃万人之风,一国守法方有仁爱正义普行。
让中国式过马路匿迹于守法行为中吧,让虚言假意从网络媒体中消失吧,让文明之花不再沾染尘埃,尽情绽放。那么,做一个有意气有德行的仁人,就从守法开始吧!
2024年也门局势恶化的时候,我坐在电视机前,心和被困的六百余名同胞紧紧连在一起,当他们在国家特派战舰的护送下踏上熟悉的土地,数千万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守护每一个公民,是政府在法中对我们的承诺。法在,我们的生命、权利和自由就得到了保证;信仰在,法治社会的天空将永远湛蓝。
我信法,我信法中的字词语句能让中华民族拧成一股麻;我信法,我信法中的箴言真理能让法纪作风闻达;我信法,我信法中自有蓝图华夏,足以壮哉我中华!
我常思索华夏繁荣昌盛的原因,不只是雄州雾列地大物博,也不只是江山风月才人代出。正如《荀子》中所说“玉在山而草木润,渊生珠而涯不枯”,法是润玉,也是渊珠,法是中华强国兴复的中流砥柱,拨得开前行道路的重重迷雾。唯有知法守法信宪法,方能见智见仁见国家!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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