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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类企业已经陆续开展复产复工,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的良好态势。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特别是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水利、防汛、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为期6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统一组织、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全面排查、严格监管、保障安全”的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反三违”为抓手,全面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切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整治时间:2月20日至8月20日。
整治范围:全镇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水利防汛、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
四、责任分工和整治内容
(一)专项整治责任分工
各行政村要按照属地原则,制定本村“反三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组织辖区内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牵头实施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并针对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措施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的“反三违”频次以及对“反三违”行为的惩戒和处罚具体措施。
(二)惩戒措施
1、“违章指挥”惩戒措施:对发现一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企业负责人)要实施停职培训、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二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要采取调离岗位、免职惩戒措施;对发现三次以上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扣发年薪直至辞退惩戒措施。
2、“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惩戒措施:对发现一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二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是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罚款、停职培训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惩戒措施;对发现三次以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要予以辞退。
(三)整治内容
1.“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7)在维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10)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11)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3)攀、坐不安全位置;(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7)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8)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3.“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5)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6)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五、专项整治阶段安排
此次为期6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20日—3月20日)。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村、本企业、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阶段(3月21日—8月10日)。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及要逐条逐项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采取坚决措施,强化整改和落实,要对照惩戒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整改及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反三违”行为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反三违”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和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反三违”摆在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与“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村、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特别是要明确对“三违”行为的具体惩戒措施,要明确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以及一线员工,决不能只有目标,没有措施;只有安排,没有结果。要坚持上下同步,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同步展开。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反三违”的一系列措施逐步探索研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反三违”工作持续开展,严防各类“反三违”现象发生。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以对“反三违”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严格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实行一企一策,一隐患一方案,狠抓治理,并严格落实“分级挂牌、跟踪督办、治理销号”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坚决打击取缔。对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上限处罚,严肃追责。各企业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企业制定的“反三违”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惩戒措施,严格查处“反三违”行为,严肃追究“反三违”责任人,并按时上报惩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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