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根据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局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三、学习时间、内容
一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三月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四月份:《宪法》
五月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六月份:《监察条例》
七月份:《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八月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
九月份:《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十月份:《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十一月份:《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十二月份:《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将学法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做到在“学”上下功夫,在“用”上见成效,努力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风气。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广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做好学法、普法工作。
(三)端正学风,确保效果。全局干部职工要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关系,做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带动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学习心得,切忌流于形式。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的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学法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季度由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进行检查签字,年底将对学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下一篇:单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