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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2024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汇报材料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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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大代表20_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汇报材料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一】人大代表20_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_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最紧迫的任务,着力在巩固、拓展、衔接上下功夫、见实效,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守住底线,防返贫致贫机制有效健全。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靶向施策。抓好预警监测,建立农村低收入人群信息比对工作联动机制,分类设定“红黄”监测标准,强化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每月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排查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XX户XX人符合监测标准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同时,对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开展督导排查,实现动态清零。抓好重点帮扶,对患大病和无发展能力的,强化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兜底保障措施。目前,全县XX名已脱贫人口中,XX人获低保保障,XX人获特困供养保障;XX名边缘易致贫人口中,XX人纳入低保保障,XX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

  二是深化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稳定。坚持以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为主要途径,拓展提升收入水平。抓好产业帮扶,XX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XX户,XX户脱贫户发展XX个自种自养项目且达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抓好稳岗就业,大力实施“春风行动”,全县脱贫劳动力已务工就业XX人,占比去年XX%,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XX个,和去年基本持平。抓好资金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见效。全县共安排各级各类资金XX万元,全部匹配到位。截至8月31日,全县共匹配衔接资金项目数90个。项目已开工数XX个,开工率XX%,其中已完工XX个;已拨付资金XX万元,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XX%。

  三是健全机制,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有序推进。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县扶贫办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6月XX日与市里同步挂牌。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政策,谋划制定“2+N”政策体系,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及时调整充实帮扶力量,在原有XX个驻村工作队基础上增加XX个队,第八批选派干部驻村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从7月份省乡村振兴局组织的暗访调研以及平时我们督查暗访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村干部认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有撤摊子、松口气的想法,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新形势新要求理解不深,思路不清,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办法不多。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力度减弱,对乡村基层的督导指导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二是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联系群众较少,甚至没有走访和电话询问;集中排查流于形式,网格化管理不完善,监测对象排查不彻底,台账资料不规范,问题整改没有针对性。三是“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不到位。部分拆迁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是危房,部分脱贫户前几年搬入新居后原有老房至今未拆除。部分农户因农村建设出现供水管网损坏导致供水不足等。四是精准帮扶不到位。制定的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更多停留在纸面上或口头上,长时间都没有落地。五是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衔接资金项目不愿谋划、不会谋划,有的乡村进度滞后,长时间没有进展;动态监测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不愿报,又没有跟进帮扶措施,甚至不管不顾;有的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未按时签订协议,无纸质考勤记录、管理办法;部分乡镇今年以来的发放的小额贷款为0,进度缓慢;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手册未及时更新,户档资料更多停滞在去年的内容。六是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够,村里未规范建立台账。七是乡村建设不到位。部分村存在改厕建后管护不到位,有的村组不通水泥路,一下雨泥烂路滑。部分农户家中杂物乱放,人居环境较差,没有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作为乡村振兴部门来说,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然是首位的工作,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我们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用足用好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好机制、好措施,高质量推动衔接期内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动态监测,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并分层分类做好常态化帮扶。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保持常态化联系帮扶,继续填写帮扶手册,确保在10底前所有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抓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加强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排查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是进一步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卫健、医保、人社、教体、信访委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实行信息月报送制度,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对发现的困难人群,要及时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共享突发性大额医疗支出、自然灾害、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信息,分层分类实施帮扶措施,实现对农户易返贫致贫风险点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帮扶、早清零。

  四是进一步抓好产业发展。科学合理谋划产业布局,因地制宜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依托XX等特色主导产品,大力发展生态、绿色、有机高品质农产品,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持续做实乡村特色产业,深化消费帮扶,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不断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稳定增收,让农民富起来。

  五是进一步抓好稳岗就业。认真落实稳岗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摸清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相关信息,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相关人员务工就业实际保持一致。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断提高就业技能,确保“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人岗匹配”。

  六是进一步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全面摸清扶贫资金项目底数,严格执行扶贫资产“运行、维护、处置”管理制度,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定期对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做到账实相符。建立经营性扶贫资产经营主体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核查经营状况,消除经营性扶贫资产风险漏洞,严防资产流失和侵占,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七是进一步抓好金融帮扶。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继续推广“一自三合”信贷模式,对有资金需求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对象开展小额信贷新增、续贷、展期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八是进一步抓好社会帮扶。全力做好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驻村工作队履行好职责。深化县域结对帮扶,与XX县共同谋划中长期帮扶规划,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干部挂职和人才交流。开展定点帮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救助帮扶,凝聚全社会帮扶力量。

  九是认真做好迎接后评估工作。今年11月-12月之间国家和省将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是把前几年的第三方评估和交际考核结合起来,在总体要求、结果运用等方面与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差别不大,是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硬性考核。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像对待脱贫攻坚考核一样来对待此次后评估工作,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果巩固4个方面10项指标(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底后评估工作不出问题。

【篇二】人大代表20_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汇报材料

  摘要: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在20_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为我们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正确处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辩证关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真正落地落实,把乡村振兴的美丽蓝图变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图景。

  一、深化一个共识:充分认识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有效衔接是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的内在要求。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仍会有部分易返贫户存在返贫风险,部分易致贫户存在发生贫困的可能。对于易返贫致贫人口来说,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意外事件等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较重。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是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扶上马、送一程,确保不发生返贫。有效衔接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帮扶的迫切需要。脱贫攻坚消除了绝对贫困,但离富裕还有很长的距离,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受到身体素质、职业技能等方面制约,他们的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以跟上整个社会的发展步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经济增长承压增大、区域发展走势分化的挑战,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难度加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就是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增收和民生困难问题,把这项工作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切实帮扶低收入人口缩小同其他群体发展差距。有效衔接是在全面小康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许多地方仍然存在自然条件恶劣、农民收入水平较

  低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西部一些刚脱贫摘帽地区的发展水平滞后。同时,脱贫地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一个时期以来将资源要素集中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重点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在完成脱贫任务的同时,许多其他想办、该办的事顾不过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就是要推动脱贫地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在乡村振兴中赶上来、不掉队,实现在全面小康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

  二、兜住一个底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要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一是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监测范围主要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二是优化监测程序和方法。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

  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落实帮扶措施。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健全一套政策:切实抓好政策有效衔接 ***总书记指出:‚要落实‘四个不摘’,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的有效衔接是重中之重。要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一是落实好‚四

  不摘‛政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要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结合财力实际,合理安排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二是抓好现有政策的衔接。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抓紧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适应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形势转变,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扶贫政策,注重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继续加强贫困户医疗保健、做好扶贫保障性政策与低保、五保政策的衔接,更大程度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三是完善常态化支持政策。抓好脱贫攻坚相关举措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衔接,把临时性帮扶政策转成常态化支持政策,强化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均衡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避免‚政策悬崖‛问题的出现。

  四、壮大一批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壮大,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提高农业产品的知名度,延长农业产品产业链,实现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村服务业。积极开发农村多功能,挖掘农村生态休闲、观光旅游、文化价值功能,努力打造集观光体验、休闲娱乐、康体健身、科普教育、农业文化展示、农产品展销、餐饮住宿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生态农业休闲园区。二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延长脱贫地区的产业链条,使农林牧渔等行业跨越‚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实现‚接二连三‛,把依托脱贫地区资源禀赋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县域,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和增收致富。抓好产销衔接,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短板,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促进相关行业企业巩固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脱贫群众更多

  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依托生产、加工、制造、流通、服务等全产业链,以产业强实现农民富。三是抓好改革措施的衔接。解放思想,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推动农村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有效破除制度弊端,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提高脱贫地区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构建一个支撑: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 ***总书记强调:‚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善经营的‚农创客‛、懂技术的‚田秀才‛。一是激发贫困主体的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把提升脱贫人口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凡事不能大包大揽、代替包办,甚至替农户做决策,要充分尊重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要做好脱贫群众的思想引领工作,让其真正自觉地参与到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来,真正成为有自觉有自信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二是建好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外引专业技术人才,

  内培新型职业农民,积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回乡创业发展,培育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乡镇服务农村和农民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为主渠道落实,通过权力下放、资源下沉、力量下行,让‚人才下得去‛‚基层接得住‛,赋予乡镇更多人事自主权。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探索将乡村不同群体转化为职业农民的路径,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合作培训模式,整地区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积极推动农村人才评价机制变革,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才能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让土生土长的乡土人才、四面八方的下乡人才留得安心,发展更有信心。推动资源、服务向乡镇下沉,优化人才创业就业环境,引导更多‚能人‛返乡干事创业,用创业带动就业,用就业带动人才。

  六、完善一个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过程中要继续坚持和提高脱贫攻坚时的工作力度,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确保乡村振兴的有序推进。一是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借鉴脱贫攻坚成功经验,

  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把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机制办法借鉴应用到乡村振兴上来。特别是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等政策衔接,推进领导体制、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考核督导的有效衔接,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二要构建‚大振兴‛格局。严格落实好联系单位带头扶贫转变为带头振兴的责任机制,发挥部门优势,组织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不断拓展社会参与乡村振兴领域,切实整合扶贫、民政、农业等对口资源,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坚持完善好东西部协作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保持资金投入力度和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加强劳务协作、产业协作、消费协作。三是统筹帮扶力量。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发挥好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各部门职责,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确保各项衔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扎实推进机构队伍衔接,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机构职能,更好发挥一线帮扶队伍作用。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在乡村振兴初期应借鉴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篇三】人大代表20_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XX省XX市财税部门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财政扶贫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做好资金保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三个贫困县全部摘帽,XX个贫困村全部出列,XX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积极的财税政策体系覆盖面广、含金量高、制度体系完备、上下贯通,发挥了积极效应,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XX脱贫攻坚情况介绍

  全面落实扶持政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财力保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下大力气补齐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短板。全市各级财政20_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亿元,其中中央资金XX亿元,省级资金XX亿元,市县两级资金XX亿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资金力度,促进产业脱贫。积极争取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指导统筹各渠道资金、盘活村级自有资金,实施“精准滴灌式”的方式全力支持脱贫攻坚。XX县利用扶持资金,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培育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优势产业,带动了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实现了农民增收。XX市整合涉农资金X亿元用于插花贫困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富民产业,走“一村一品”“一地一业”、特色富农、百花齐放的兴村脱贫之路,同时向专业化、品牌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20_年,全市落实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XX万元,有效降低了农村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让贫困户得到实惠;落实推动涉农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XX万元,为全市农业生产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落实推动涉农普惠金融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XX万元,引导金融机构为脱贫攻坚项目提供贷款和担保支持;三个脱贫摘帽县落实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XX万元,为农民就业创业奔小康创造条件。

  同时全方位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推进财政资金使用制度化、规范化。XX县城关镇财政所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修订完善了《脱贫攻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脱贫攻坚资金核算与管理、奖补范围与标准,绩效评价与考核,规范了资金运行流程,强化了过程跟踪监控,通过经常性脱贫攻坚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了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刀刃上。二是完善监管机制,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精细化管理。XX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XX市脱贫攻坚实施工作流程》,从“项目申报批复、筹资筹劳、规划设计、工程造价、预算审计、工程招标、施工合同、工程监理、竣工结算、资金拨付、资料归档、建后管护”等12个方面进行明确界定,有利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便捷化和精细化。三是创新服务机制,推进资金使用跟踪监管。在资金管理上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要求,对已完工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提请审计方进行竣工审计,再依据审计报告,对项目资金进行清算。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规范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衔接过程中财税政策面临的难点分析

  XX市运用积极的财税政策促进脱贫攻坚,无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矛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资金需求的矛盾。

  国家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不变。国家为此将投入大量资金,地方政府也会给予配套支持,但恐怕仍然难以满足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

  二是集中与分散的矛盾。

  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精准识别,定向发力,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整体效应。但在过去脱贫攻坚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资金的分散化倾向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方面,相关部门跳不出“平均”“照顾”的桎梏,自觉不自觉地把扶贫资金按地区、部门、单位平均分配,平均使用,造成了扶贫资金的分散化;另一方面,有关单位在脱贫攻坚中争项目、争投资,客观上拉大了脱贫资金的分散度。这样一来,就导致了扶贫资金难以集中使用,难以提高投资效益,不利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目前与长远的矛盾。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根本上讲,是为了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城乡整合发展。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财政资金投向上存在着顾此失彼的现象,出现了一些偏差。比如,目标上有偏差:一些地方发展产业的资金走入了误区,没有牢牢把握农村特色产业这个根本,而是跑偏了。再比如,时限上有偏差:国家着眼于长远利益,但少数乡镇在参与的过程中对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热情高、干劲大,而对周期长、见效慢的项目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造成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现象突出,影响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政策衔接上有空档:出台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和为农户担保与再担保业务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这些优惠政策是否继续延期执行,目前仍不明朗。此外,不少农业产业化项目缺乏长远性。

  四是系统性与碎片化的矛盾。

  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涉及到农村软硬环境的改善,又涉及到各个产业领域和有关部门,需要规划的科学性、实施的连续性、管理的协调性,任何一个环节、一个链条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体推进。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出现了与此相悖的现象。比如,规划缺乏“一盘棋”的观念:有的不立项、不论证,胸中无数,仓促上马,项目跟着长官意志走;有的随便立项,在实施中随意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再比如,实施缺乏连续性:乡村振兴项目与基层党政干部任期目标不一致,造成工程随着人员变迁而更替,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换的现象较为突出。还比如,管理缺乏协调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集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物流等资源要素为一体的工程项目,涉及农业、水利、财税、银行、社保、民政等部门,需要齐抓共管,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往往只从自身利益出发,互相牵制,相互扯皮,影响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顺利实现。

  三、实现有效衔接的财税对策

  财税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此,我们认为,在制定财税政策时,应该围绕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做文章。推进政策衔接的总体目标是:按照调整、优化、延续的要求,对标国家和省级政策措施,衔接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小额扶贫信贷、综合保障、产业奖补、就业扶贫、消费扶贫、“雨露计划”、财政投入、易迁后扶、饮水安全、“防贫保”等主要政策,保持政策的总体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第一,适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稳定财政投入规模。

  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调整支持重点,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抓住换届选举契机,选好配强“两委”班子,并为此提供财力保障。二是规范预算管理。考虑经济运行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合理测算,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收取过头税费、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不得违法违规制定实施各种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政策,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三是盘活各类存量资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依法依规编制相关支出预算。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将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探索建立公物仓,按规定处置闲置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四是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振兴是关键。为此,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向产业倾斜;要加大对帮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要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并放大积极效应。五是积极探索项目招投标新模式。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地方招投标程序较为复杂,审批程序过多,最短也要1个月左右,长则几个月,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设进度。不仅如此,招投标中介费需计入项目总投资,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据测算,一项100万的工程款最高有20%被第三方中介公司提取,最少也不低于10%。有鉴于此,应通过探索乡村建设项目招投标新模式,找到一条适合乡村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绿色通道”,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资金损耗,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第二,规范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

  一是合理安排乡村振兴支出预算规模。

  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调整完善乡村振兴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二是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体系。上级政府应当依法依规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主动性;下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提前下达数如实编制预算,既不得虚列收支、增加规模,也不得少列收支、脱离监督。同时,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提高转移支付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三是完善乡村振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资金管理权限和保障主体责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确保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完善直达资金分配审核流程,加强对乡村振兴直达资金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安排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体现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四是统筹各类资金资产。将乡村振兴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的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纳入部门项目库并纳入预算项目库。实行项目标准化分类,规范立项依据、实施期限、支出标准、预算需求等要素。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

  第三,用活税收政策,增强产业发展引导力。一是用活现有税收优惠政策。

  在落实好现有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农村特色经济还普遍较小的特点,宣传引导农村实体经济用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让刚刚起步的实体经济先活下来,再逐步发展壮大。通过宣传引导,帮助那些有助于农民就业、农村富裕的实体企业用好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引导企业让利给农民,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二是向上争取更多实用性政策。针对已到期又有必要继续延续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营和为农户担保与再担保业务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针对一些农业产业化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巨大、回收期长等特点,向上争取对这类项目税收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前期投入压力和降低运营成本。针对当前农产品保鲜、物流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向上争取对农产品冷链企业和鲜果、水产品等农产品批发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便于为农业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的企业降本增效。针对农民购买农业机具未能充分享受到国家扶持政策的实际情况,向上争取调整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建议由减免农机销售企业税收改为由财政退补农民购买农机所负担税费。三是提升税务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一方面,加强税法宣传辅导,让广大农民特别是经营者知法、懂法、用法,增强税收法规意识,用好、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维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针对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经济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进一步梳理现有税收政策,研究能够有效引导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各要素向农村流动的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对科技下乡、智慧农业、完善农村产业链、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大做强的税收政策,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推动实现农民有收入、企业有利润、资本有收益、政府有税收的良性循环。

  第四,强化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一是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乡村振兴资金的各项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的绩效管理。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加强重点领域乡村振兴投入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引导约束。加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本资产使用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五,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是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

  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综合评估政府偿债能力。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债券信息披露机制,打通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全链条,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二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要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严禁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三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但凡出台涉及到乡村振兴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各部门出台政策时要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加强地方政府中长期乡村振兴支出事项管理,客观评估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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