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况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十九届六中全会宣讲工作,在孔店乡王祠村、古堆村开展专题宣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法治乡村建设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思想保障。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司法局贴近群众生活,紧扣百姓需求,在春节、元宵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区黄梅戏爱好者表演艺术团,积极开展“艺法同行·法润万家”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法治宣传大通品牌,进一步增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截至目前开展法治宣传共16次,开展“艺法同行·法润万家”法律服务4次。
三是常态化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民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区司法局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5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76人,“法治带头人”136人。
(二)加强乡村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xx年9月份,区司法局在全区村(社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聘用工作,现已全部达到大通区村(社区)全覆盖。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有序推进村居调委会换届选任工作。区司法局制定《大通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作方案》,规范开展村居换届选举后的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把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选进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基层人民调解队伍。
三是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期满选任工作。大通区人民陪审员3年任期已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区司法局、区法院通过报名、抽选、政审、公示和任命等流程,共选任24位公民为大通区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期满选任工作。
(三)深化法治乡村基础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在调研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区局于年初制定全区各村居法治宣传栏改建工作计划,并对全区法治广场、长廊等法治场所进行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文化典故、法治名人传记等多种法治内容融入法治文化广场中,丰富普法形式和内容,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二是积极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依托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百姓说事点”,搭建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倾听群众呼声、打造为民办实事的平台,使群众通过“唠家常”等方式,把矛盾纠纷、百姓诉求等社情民意在“说事点”反映出来,努力实现“百姓说事点”村(社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已有56个村(社区)建立“百姓说事室”并统一挂“百姓评理说事制度牌”。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全过程,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向纵深。
二是打造特色法治宣传品牌。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大力提升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打造具有大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红色法治教育基地等;打造“艺法同行·法润万家”法治宣传大通品牌,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法律援助进万村、关爱留守儿童等接地气、受欢迎的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法治文化教育。
三是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健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争取到2024年底前每个村(社区)培养4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基层“法律明白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