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制度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正能量,根据《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关于印发(xx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4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建立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和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为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员的选聘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建设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为目标,聚焦群众反感、市场主体困扰、制约发展突出的问题,有效发挥社会环境监督作用,进一步释放活力、激发内力、凝聚合力,加快推进“13431”目标的实现。
二、选聘范围
(一)人员构成。从全县社会各界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共46名(含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6个,每个监督测评点1名监督员)。营商环境监督员构成:招商引资企业代表6名(工信局2?名、经济开发区2名、项目招商中心2名);市场主体代表8名(商务局2名、市场监督管理局2名、住建局2名、农业农村局2名);工商联代表3名(工商联);人大代表3名(人大办);?政协委员3名(政协办);?民主党派代表3名(统战部);法律职业人士2名(司法局);乡镇街道办代表18名(乡镇14名、街道办4名)。
(二)报名推荐。9月1日至9月6日,应聘者可直接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人民办事中心322室)报名,提交简历等身份资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各行业营商环境监督员人选达不到要求的,由相关单位负责推荐。
?(三)考核聘任。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核,集体研究确定选聘对象,向受聘人员颁发《xx县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书。
?(四)?服务期限。营商环境监督员的每届任期1年,聘任期满后,切实发挥营商环境监督作用,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未发挥营商环境监督作用的,予以解聘,从社会予以公开招聘或单位推荐补充。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无违纪、违法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不良记录。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常年在xx县居住工作或经商的各界人士,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分析归纳能力。
(三)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人正直,敢于坚持底线,善于发现问题,能及时提供线索,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相关制度政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情况,探讨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五)具有履行职责的其他相关条件。
优先选聘党政机关退休干部、职称在中级以上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者等。
四、工作职责
(一)监督和反映党政机关(含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同)、党员干部(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同)遵守《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提高行政效能、维护企业群众利益等有关规定情况。
(二)监督和反映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对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政府诚信、依法行政及窗口服务等情况。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的检查、暗访等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全县营商环境监督综合测评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
(四)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
(五)收集社会各界损害全县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并进行监督举报。
(六)跟踪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损害企业群众利益问题和窗口单位为民服务进行调查。
(七)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措施,宣传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八)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的营商环境监督员监督执法部门涉企检查报备执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等有关情况。
五、监督方式
(一)受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委派,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检查、暗访等。
(二)受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委派,参与全县营商环境监督综合测评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对全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实施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政府诚信、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以及提高行政效能、维护企业群众利益等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四)主动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
(五)对损害全县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全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
六、工作纪律
(一)认真学习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法规,积极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队伍。
(二)正确行使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赋予的营商环境监督员调查监督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明查暗访,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碰硬,严禁说情和开后门,工作注意方式方法,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与被监督单位拉关系、做交易,不准向被监督单位、监督对象提个人的任何要求。
(四)工作期间,一律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监督对象安排的工作用餐,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物,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和监督对象以各种借口安排的娱乐和观光休闲等活动。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参加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各项工作,无故3次以上不参加明查暗访工作或经常性请假的取消营商环境监督员资格。
(六)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擅自将调查情况以及未公开事项等向外泄露。
七、日常管理
(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为营商环境监督员建立管理档案和工作台帐,发放监督证件。
(二)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提供学习资料和相关信息,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工作水平;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织协调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的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除统一安排调查问题外,每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在聘期内须向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提供2条以上损害营商环境的工作线索及一份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建议书。
(四)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加强与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荐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为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和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忠于职守、成绩突出,勇于同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作斗争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建议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营商环境监督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终止监督员资格,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人员推荐。营商环境监督员是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协调员。各单位、各乡镇要积极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关心关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承担营商环境监督职责的人员推荐到营商环境监督员岗位中来,协助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确保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深入各行业领域,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人员推荐,于9月6日前报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人民办事中心322室)。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营商环境监督员是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护航员。全县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工作,自觉、带头接受监督,不允许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对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的,进行严肃问责。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加强对营商环境监督员的考核和评比工作,年末要通报考核结果。
三要积极创造条件。营商环境监督员是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员。营商环境监督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宣传等工作,为确保其作用有效发挥,各单位、各乡镇要积极为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和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切实提供履职保障,为优化xx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制度实施意见 本文关键词:监督员,实施意见,管理制度,环境,县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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