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近年来,xx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各项工作,进一步筑牢“六条保障线”、做到“两个全覆盖”目标,现将我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
一是稳步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战,确保城镇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从4月1日起,xx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xx元提高到xx元;城市最低生活补助水平由2024年的每人每月xx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xx元。同时,全面落实应保尽保政策,对无一人就业的城镇困难家庭,连续3个月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条件的,依申请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因病、因老、因灾等其他原因导致缺少劳动力的城镇困难家庭,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整户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将刚性支出发生者本人纳入低保范围。截至11月份,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xx人,城市低保覆盖率达x%,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xx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xx元,城镇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并超过自治区规定的xx元标准。
二是提高城镇特困人员和孤儿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金按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x倍发放,全市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2024年的每月xx元提高到每月xx元。积极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和30%安排照料护理费。截止11月底,全市共有城市特困人员xx人,累计发放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资金xx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费xx万元。加大城镇孤儿保障力度,散居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由xx元/月提高至xx元/月,机构供养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由xx元/月提高至xx元/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xx人,累计发放孤儿保障金xx万元。
三是切实做好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因残致贫家庭和深度贫困残疾人脱困解困的突出问题,把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通过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帮助其脱困解困。目前,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每月每人xx元发放,截至11月份,全市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xx人次,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xx万元。
(二)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线
一是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于补助,属特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给予100%全额补助。属于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给予60%定额补助。截止10月底,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共补助18.11万人,补助金额2906.32万元。二是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医疗救助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政策。截止10月底,全市住院救助9.98万人次,住院救助资金6297.9万元;门诊救助5.86万人次,门诊救助资金962.24万元。三是为城镇困难群众中的妇女免费开展“两癌筛查”,今年来全市共进行“两癌筛查”1010人。
(三)筑牢城镇困难群众教育救助保障线
将全市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纳入XX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困难家庭寄宿生,将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纳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资助范围,免除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费,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和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城镇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免除学前保教费和普通高中学杂费,并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辍学。今年来,全市累计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2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2.02亿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0.7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19亿元)。
(四)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线
一是落实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实施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发放相结合。通过在部门官方网站、“XX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公租房保障法规、政策解读以及办事指南向社会群众公开发布,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随时通过电话预约或直接到市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公租房资格审核事项,通过“三审两公示”后纳入公租房日常轮候库,未获得实物配租保障家庭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今年,全市为城镇困难群众提供住房实物保障229户,发放租赁补贴763户。二是完善公租房轮候制度,做好轮候家庭、重点人群的公租房保障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和日常申请受理情况,以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数据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轮候库,按照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情况、获得实物配租,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对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对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和60岁以上孤寡老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城镇住房求助人群等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予以优先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五)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创业保障线
为促进困难群体脱困解困,我市通过落实国家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国家扶持政策,积极帮扶有需求的群体。一是在全市开展以“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62100份,组织专场招聘会21场,提供就业岗位9084个,提供公共就业服务52915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1485人。二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有效的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目前我市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498人,全市共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914.82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846.36万元。
(六)筑牢城镇困难群众社会保险政策待遇保障线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城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特困人员按规定由政府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00元,城镇低保对象按规定由政府代缴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50元。今年来,全市共落实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和政府代缴补助2543万元。
(七)落实城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全覆盖
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托底、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效能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保障,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特别是疫情期间,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及已享受低保、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517.07万元,救助17003人次。
(八)推动城镇困难群众社会资源帮扶全覆盖
为确保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力求在精准建档、精准施策、精准脱困上下功夫,全方位,多渠道按照困难职工不同致困原因,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对接,精准分类帮扶施策,通过生活、就学、就业、医疗等方面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关爱困难职工助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一是在精准建档方面:启用XX困难职工智慧云帮扶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工会干部结对帮扶困难职工联系制度,明确每位干部的联系对象、联系内容、联系时间;建立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志愿者服务队,解决各级工会组织在帮扶工作上人手不足的问题,确保困难职工识别认定更精准规范。二是在精准施策方面:按照致困原因将困难职工细分为五类群体,对每户困难职工家庭确定了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社会救助兜底一批的“四个一批”等帮扶措施与“六条保障线”有效衔接,采取结对帮扶、入户走访等方式,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助推困难职工早日实现解困脱困。三是在精准脱困方面:对达到脱困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比对数据、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反复评估,确保建档的困难职工真正达到了脱困条件,才实施退档,并对脱困职工实行不少于一年的跟踪帮扶,有效避免返困情况的发生。目前,我市共有建档立卡困难职工156户653人;近年来,累计投入帮扶资金达2024余万元。
(九)加强城镇困难群众组织保障和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制定印发了《XX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规则的通知》(贺城困领发〔2024〕1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同时,各县(区)党委政府相应落实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统筹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相关工作。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与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切实保障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各类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和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来,我市共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924亿元,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解决资金缺口1.35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争取医疗救助资金5947.38万元,按比例对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给予资助;争取就业补助资金7687.8万元,及时保障就业补贴用款需求;争取上级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和政府代缴补助2543万元,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342万元。
三是推进低保审批权限下放,简化群众办事流程。今年4月份,XX市5个县(区)已经全部完成审批权限下发乡镇改革,将低保、特困救助审批职能从县(区)民政部门下放到乡镇(街道)政府,简化了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流程。特别是今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贺州市开通“XX救助”公众号,积极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模式,开展网上申请、审批低保和临时救助,并实行容缺受理,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部分材料齐全的,过后补齐,实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将近60天缩短到约30天。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虽然我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困难群众总量较大,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现全市已识别认定的城镇脱困解困对象为10718人,仅城镇低保对象就有9363人;二是困难群众自我脱贫解困能力较弱,大部分城镇困难群众处于缺失家庭劳动力、缺少收入来源、残疾、大病等状况,对政府保障和救助的依赖性较强;三是各部门间没有很好形成工作合力,部分县区推动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化解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的能力和办法仍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XX市将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强化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城镇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的内生动力,推动全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确保我市城镇困难群众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上一篇:党支部会换届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