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
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4]23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4]23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局殡葬改革,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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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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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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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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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部门协同。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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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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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理。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
三、目标任务
到2024年,遗体火化率达到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骨灰入公墓100%;“三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禁止,骨灰集中安葬率达到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七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一)
着力推进遗体火化。根据“十三五”相关规划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殡葬改革发展规划,从2024年7月1日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违法违规占地土葬。将土葬区全部调整为火葬区,实现火葬区全覆盖。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二)
(二)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园区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园区(规划)区等“三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无法迁移的要采取深埋、绿化遮挡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依法拆除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三)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施,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广骨灰堂安放、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100%,禁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禁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广使用卧碑。
(四)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发挥村“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办丧扰民,对违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指导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品牌高安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成立大城开发区管理局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安排1-2名班子成员负责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由开发区综治办牵头组建,以机关干部为基础的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局综治办主任担任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主要负责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应急处置任务;村委会成立相应综合执法大队,全面负责辖区内殡葬执法工作,人数要保证30-50人以上。
(二)加快推进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要求,配合市委推进殡葬编制殡仪馆、悼唁堂、火化设施、餐饮和休息场所及设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等设施数量、布局规划,确保2024年年底前所有设备设施全面配套到位。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重点是完善治丧场所、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1个占地10亩的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一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鼓励建设村级公益性墓地,村级公益性墓地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或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确保公墓、骨灰堂及相应配套设施在2024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有效遏制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沿街游丧、抛洒纸钱等丧葬处理中的陋习。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在6月底前完成局、村墓地选址、征地工作,7月中旬前完成一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责任单位:开发区民政所、开发区财政所、开发区国土所、开发区村建办、村委会〕。
(三)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村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棺木处置、“三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开发区组织办、开发区劳动保障所: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开发区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开发区综治办:负责牵头组建市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改行工作。
开发区宣传办: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导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开发区农办、开发区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开发区民政所:负责协调全园区殡改工作,承担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殡仪馆提升改造等方面的职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开发区计生办: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开发区国土所、农办、林办、开发区村建办:要加强墓地规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为的治理。
执法队:要加大对集镇范围内抬棺游丧、吹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吹奏、燃放爆竹等行为的治理。
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葬改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开发区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负责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立项批复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制定全镇丧葬补贴发放的实施细则。
开发区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四)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关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关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对违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违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由开发区纪委牵头调查属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宣传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殡葬宣传,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约土地资源;
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
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
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
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本单位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村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质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习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开发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同开发区纪委、开发区组织办等相关部门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委会工作进展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开发区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一律移送市纪委处理,一般公职人员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取消当年度干部综治奖和精神文明奖。XXXXX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常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所),由民政所所长
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殡葬改革的日常工作,同时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大城村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殡葬,加快推进,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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