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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确保我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按照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督导组工作要求,根据《市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提高综合防控水平、提高现场救援能力、提高火灾防治成效”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快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整治突出问题,解决根本问题,全面提升我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国务院、省、市督导组的指导下,重点理顺防灭火管理体制、健全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体系、完善现场指挥机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专业扑火力量建设、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与政府专职队伍的联训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提高防灭火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基层管理和群众教育等10个方面工作;深入整治思想认识、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宣传教育等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着力解决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根本问题;以提升防控能力为核心,加强整治薄弱环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规范,切实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水平。
三、重点任务和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
1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部门党委(组)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传达贯彻国务院督导动员会议特别是应急部党委书记黄明同志、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成立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正式文件)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应急局,以下同)备案。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x月15日前。
2.各镇(街道)党(工)委及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专题学习教育方案,集中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开展领导导学、辅导讲座、体会交流、专题讨论等形式,全面深入系统学习,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入脑入心,在学习教育中深入查找领导干部自身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反思,着力解决指导思想这个根本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6月20日前。
3.各镇(街道)和10个区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工作清单和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各镇(街道)和10个专项整治工作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10个区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6月20日前。
4.各镇(街道)处及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标本兼治规划方案,从林情、地形、气候、社会、经济、环境、交通、通信等方面,全面分析森林防灭火基本形势,找到问题症结,重点从依法治火、科学防灭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按照事权划分,区分轻重缓急,采取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
责任单位:区级标本兼治规划方案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各镇(街道)标本兼治规划方案待区级方案印发后由各镇(街道)组织编制。
完成时限:2024年7月5日前。
5.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5月7日开始至专项整治结束。
6.各级各部门(单位)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防止边整治、边着火。高火险时段要严防死守,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当前特殊时期发生火灾的有关失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查问责,严惩火灾肇事者。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5月7日至6月30日。
(二)问题排查阶段
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务院督导组指出的突出问题以及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分工责任清单,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逐级梳理形成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明确工作责任,逐项研究解决。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重大风险清单。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做深做细风险隐患排查,分类分层分级梳理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制定完善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要环节和重点人群“四个关键”,聚焦重点区域、高风险部位,对林区、重要自然保护地、重要军事设施区、普铁、高铁护网区域、加油加气站附近、城镇周边、浅山区自主搬迁户聚集地和林下坟头等重点部位,林区输配电线路、输气管线、在建工地等重要设施,以及扑火人员、车辆、装备等风险隐患,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2.突出问题清单。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深入重点区域开展指导调研,分析本辖区、本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按照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分工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着重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宣传教育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找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突出问题清单。
3.整改任务清单。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结合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清单,根据事权划分,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及完成的时间表、线路图,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工作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对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等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在立即行动、立即开始整改的同时,要明确专项任务及完成的时间表、线路图,强化配套责任措施,不能久拖不决。
4.完善制度清单。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着眼建立长效机制,组织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梳理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体系、现场指挥机制、应急预案、队伍建设和保障机制、森林消防专业队和政府专职队伍联训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等,制定完善制度清单。
各单位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区级“四个清单”制定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应急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各镇(街道)“四个清单”由各镇(街道)组织制定。
完成时限:2024年6月20日前。
(三)整改提升阶段
1.各级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和“四个清单”确定的时间、任务、措施,将自查自改与督导整改相结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理顺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落实火源管控责任、开展森林防灭火专业力量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逐项推动落实到位,确保在时限内基本完成整治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2.聚焦新一轮全区森林防火期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排查整治新出现的问题隐患,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日至12月底。
3.结合年末岁初森林防灭火工作特点,全区高森林火险期来临前,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一步深化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省“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四)评估检查阶段
1.各级各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督查检查,结合防火期检验实际工作成效。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治见成效、问题不反弹。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2月1日至4月底。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四个清单”和动态问题清单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各单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督办。
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3月1日开始至专项整治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围绕各项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集中资源力量抓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一手抓防灭火,一手抓整治,主攻短板弱项,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整治什么问题,确保做到精准发力、立竿见影。
(三)加强信息报送。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重要工作情况、经验等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突发事件、重要信息实行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及时编发工作简报,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加大督导力度。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督导组开展工作,服从督导组工作安排。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督查+通报”等方式推进重点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情况通报会,对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镇(街道)和部门进行通报。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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