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备用金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
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内部单位或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将用于支付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的事项。这里所指的“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事项”一般
企业备用金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内部单位或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将用于支付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的事项。这里所指的“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事项”一般是员工出差借支的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款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备用金的借支、审批、控制及报销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
备用金范围
第四条
备用金范围包括
(一)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二)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三)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四)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五)其他备用金。
第五条
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第三章
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第六条
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计划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支人应按要求填写由公司计划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按申请单格式准确填列借款日期、借款类别、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等,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条
特殊事项(非日常常态费用开支)借款除借款单外,还需向计划财务部提供该事项的签呈。
第八条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及时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部门领导审批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后,将“报销单”及相关原始凭证交由计划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九条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第十条
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帐冲销的内容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帐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否则不予以报销。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谁借支谁报销,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凡未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
备用金额度第十二条
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合理借款。
第十三条
借支项目备用金时需提交项目预算,根据情况核定备用金金额,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第十四条
实行定额备用金的部门,备用金额度为3000元,定额备用金领用部门支用备用金后,应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计划财务部报销,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
第十五条
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第五章
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备用金使用由总经理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七条
计划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季度及时清理。
第十八条
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事项完结10天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计划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计划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与旗下分支机构。公司旗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接受中国法律、法规、相关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及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计划财务部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企业备用金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备用金,管理制度,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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