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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全县村(社区)“两委”将进行集中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落实,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着力选好书记、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选好建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全省丘区经济文化强县提供坚强保证。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从2024年11月开始,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支部换届于1月底前结束、村民委员会换届于3月底前结束。
二、做好准备工作(12月13日前)
本次换届面临建制调整、任期改变、接续乡村振兴等特殊背景,要确保“推进过程平稳,工作举措接地气,最终成效高质量”,认真抓好前期准备工作至关重要,重点要做到“五个抓好”。
(一)抓好班子研判。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工作实绩、群众反响等情况,深入研判换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
(二)抓好排查整顿。对专题调研、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较多等突出问题,可能影响正常换届的难点村(社区)、基层治理薄弱的村(社区),镇党委要“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顿,整顿不到位不换届。
(三)抓好离任审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由镇财政工作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每村(社区)3名村(居)民代表开展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上报镇党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四)抓好谈心谈话。全镇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谈透、把思想做通,形成理解支持换届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参选意愿较强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必谈。乡镇党委书记要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逐一进行谈心谈话,要与重点村、难点村、软弱涣散村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乡镇党委副书记、组宣统委员要与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联片包村乡镇班子成员要与联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乡镇党委要专题听取谈心谈话情况汇报,做深做细思想工作。
(五)抓好宣传发动。运用广播、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坚决防止负面炒作。
三、选优配强班子
(一)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原则上设委员3名,其中纪检委员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副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原则上设成员3名,居民委员会设成员5名。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行村(社区)支部书记“一肩挑”,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参照村级建制调整和社区优化调整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村户籍人口3000人及以下的村常职干部设4职,3000人以上、辖区面积在8平方公里及以上和2024年村级建制调整中三个村合为一个村的设5职,集镇社区设3职。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镇党委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提出村(社区)“两委”成员的选任条件和标准,突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带富本领、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两委”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县级资格联审,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三)着力选好书记。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四个一批”工程,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跨村(居)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注重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干部担任中心村、集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村(社区),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
(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的报市县组织部门审定后可适当放宽,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年龄控制在55岁以内(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村常职干部中必须有一名女性干部兼任村妇联主席。
(五)明确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诽谤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2024年、2024年、2024年其中连续两年考核排名为全镇末位的、连续两年被列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支部书记不再提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他情形的。对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严格程序步骤
1.及时动员部署(2024年12月18日前)。全镇及各村(社区)在12月16日前分别召开启动工作会,研究安排换届工作。
2.做好人选推荐(2024年12月25日前)。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党委研究审核。必要时乡镇党委可直接提名人选。乡镇党委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3.县级资格联审(2024年1月6日前)。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将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名单上报至县委组织进行县级资格联审,联审后镇党委将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
4.组织开展考察(2024年1月11日前)。镇党委派人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上报至党建办。镇党委组建考察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后再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其他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镇党委负责考察。考察后的人员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
5.确定候选对象(2024年1月14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提出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请示镇党委研究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经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上报县委组织部。镇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研究情况进行批复。镇党委要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
6.召开大会选举(2024年1月18日前)。做好选举大会现场组织,规范选举工作流程。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由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7.公示选举结果(2024年1月25日前)。对正式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委应及时批准任命,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五、营造良好环境
(一)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候选人、“两委”成员、换届工作人员选前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让换届纪律要求深入人心。加强换届全程监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换届监督员,及时收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建立民情直报员制度,每个村(社区)设不少于1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抓好风险排查。开展风险点集中排查。要对换届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客观分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推行“一肩挑”等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信访矛盾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防控风险,逐一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制定防控工作措施,落实专人“一对一”包联负责,针对性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这次集中换届中和村级建制调整过渡安置期满后将离任的村(社区)干部,结合实际,“一人一策”制定安排方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稳定。
(三)强化疫情防控。充分认识在换届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工作中出现聚集性疫情。要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要落实健康申报、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确保健康参选。要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做好会场通风消毒工作,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强化应急处置,对换届工作中发现的健康异常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处置和上报。
六、强化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12月16日前对村(社区)进行党组织换届工作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并将换届方案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核。
(三)完善治理体系。健全和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一肩挑”党组织书记日常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区)干部退出机制,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利清单制度,规范落实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织密建强监督体系。建立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齐心干事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组织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充满活力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共治有机融合的治理体系。健全村(社区)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深化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研究制定社区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四)做好后续工作。认真做好新老班子交接,抓好换届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民小组调整优化和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等有效衔接,确保村(社区)工作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