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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立足县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壮大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任务
2024年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260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组织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培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技能培训。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立足产业培育、突出培育重点”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县实际,确定以蔬菜为主导产业。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结合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以食用菌、蔬菜特色产业提升及高效生产为目标,以提高农民收入为方向,实施食用菌、蔬菜生产人才工程,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在全县范围内按照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遴选培育对象。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可到所在镇(街道办)农技站报名,也可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育对象。对于“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先审核录入。具体遴选标准如下:
1、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业,积极服务农村,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3、在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符合县现代农业的发展及产业要求,并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
4、2024年、2024年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农业从业人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育对象遴选。
(二)科学确定培训机构
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为保证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结合2024年培训目标,遴选确定由县农广校(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培训机构,承担260人的培训任务,县齐发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等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基地。
(三)不断创新培训模式
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对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分类开展系统培训和精准培育。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四)努力提升培育能力
1、强化师资管理。强化师资选聘管理,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能够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为培训师资。师资聘请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和省市农民教育师资库中选取。也可聘请部分具有实践经验土专家授课。
2、选定培训教材。根据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提供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正规教材。培育教材及学习用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免费发放。
3、严格培育时间。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分两段进行,生产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经营管理培训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不少于40学时。
4、把握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制定教学计划和培训班课程安排表,精心组织教学。采用集中授课和“田间课堂”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少理论,多实践。培训内容要切合主导产业,按照培训、考察的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学习需求,解决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5、实行痕迹管理。培训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和方案组织实施,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均要求照相(或录相),填写相应表册留存,实行过程痕迹管理。
6、开展后续服务。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现有惠农富农政策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包括教育培训、土地流转、生产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评选表彰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注重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示范带动能力,强化其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定期回访、电话远程咨询、资源对接等工作,帮助学员解决运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与需求。
(五)严格认定管理制度
1、科学认定。依据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具有一定从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认定合格后颁发职业农民证书。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2、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增收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按年度由培训实施单位实施跟踪服务,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引导其更好地履行责任义务。引领更多农民增收致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政策挂钩。坚持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作为政策扶助的主要依据,保证具有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六)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培育对象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教育学习平台、新型职业农民在线培训知农云课堂平台在线学习,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建立跟踪服务信息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24年9月—10月20日)
1、制定方案。搞好培训调研,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
2、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培训学员,登记造册,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3、科学遴选确定培训机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2月15日)
按照培训计划全面开展集中授课、田间课堂、参观考察、跟踪服务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月15日)
1、考核评价。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学员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网上评价。县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学员的系统评价进行汇总,以学员网上评价作为培训教师以及培训机构的考核标准。
2、集中培训完成后,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开展检查验收,通过查阅资料、电话抽查、实地回访等形式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拨补助资金。
3、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办法和政策支持体系,提交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项目协调管理、资金落实、督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科教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讲课费、教师和学员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实习实训费、参观考察费、培训场所租用费、培训资料和耗材费、培训证书印制费、组织招生费、认定和档案管理费、专家评审费、跟踪服务费、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严格督导考核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监督的方法推进项目的有效实施,重点检查完成培训任务情况及培训成效。
实施农民培训督导员制度,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选派专职人员担任督导员。督导的权利和义务按《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督导员制度》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
在工作中,认真进行总结,注意发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宣传。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培育质量不断提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农民培育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为农民培训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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