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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河湖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党组巡视整改“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等要求,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强化落实河湖长制,以长江、黄河等重要江河流域为重点,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扎实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努力打造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抓好“一个关键”——强化河湖长制
1制定河长湖长履职规范。提请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进一步促进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2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检查。按程序报批后,联合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落实国务院督查激励机制,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给予激励。
3.加强河湖长制考核。研究制订对省级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推动各地区加强河湖治理保护,切实做到守水尽责。继续将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导督促各省份严格执行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建立河湖长制考核情况报送机制。
4.推动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调、部门联动格局。研究建立长江、黄河流域省级河长联席会议机制,其他流域也要推动建立流域河湖长协作机制。各流域管理机构牵头建立流域机构和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各省份完善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等组织协调机制。
5.推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单位日常管护责任,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设立巡河员、护河员等公益性岗位。
6.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培训。承办中央组织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网上专题班。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培训。
二、强化“两个重点”——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采砂管理规范化
1完善河湖“清四乱”层级负责制。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省、市、县级河湖“清四乱”日常监管体系,明确分级负责的责任要求。省级要做好部署组织、政策制定、重大问题协调、监督考核、问题审核销号等工作,指导市、县级建立完善责任体系。
2.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指导督促地方深入自查自纠,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对20xx年x月x日以后新出现涉河湖违建和非法围河围湖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将结果及时报水利部。继续做好违建别墅专项整治、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有关工作。
3.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制定印发流域管理机构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权限有关规定。针对河湖“清四乱”中的复杂问题,研究有关政策措施。
4.强化河湖“四乱”问题监督检查。开展河湖管理监督检查。以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等流域或区域为重点,选取部分省份开展进驻式暗访检查。
5.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向社会公布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推动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指导督促地方及时查处零星盗采、“蚂蚁搬家式”偷采等问题,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7.坚持疏堵结合。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规模化、规范化开采。结合河道整治,因地制宜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直管河段采砂规划、许可和监督管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三、突出“三大区域”——推进长江、黄河、大运河治理保护
1.推进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扫尾工作。指导地方按要求推进延期整改项目清理整治,市县整治一项、省级复核销号一项、流域管理机构核查一项。
2.开展长江非法矮围整治。结合长江“十年禁渔”,指导督促沿江x省(直辖市)开展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对长江干流及洞庭湖、鄱阳湖等重点水域非法矮围整治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3.规范长江采砂管理秩序。深化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合作机制,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严防非法采砂反弹。强化源头治理,在三部合作机制基础上,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长江采砂船舶专项治理。指导地方规范河道、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推进水库淤积砂综合利用试点。
4.基本完成黄河岸线专项整治。指导督促沿黄x省(自治区)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基本完成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任务。市县申报完成一处、省级及时复核销号一处、黄委按要求加强抽查。
5.强化黄河采砂管理。巩固黄河采砂专项整治成果,以晋陕峡谷段、渭河等河段为重点,加大暗访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强化规划约束,严格许可、加强监督管理。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推动砂石资源合理利用。
6.推进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指导督促地方结合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大运河沿线“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同时,加强华北地下水超采区、永定河“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和河湖管护。
四、夯实“四个基础”
1.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组织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湖划界成果进行抽查、核查。各地加快划界成果上图及成果应用,因地制宜竖立划界标志牌或界桩,有序推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划界工作。
2.完善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大江大河岸线保护利用、采砂管理规划审批工作;指导地方分步编制区域内河湖岸线保护利用和采砂管理规划,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省级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审批工作。推进《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修订工作。
3.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指导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滚动编制完善“一河(湖)一策”方案,推动河湖系统治理。
4.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完善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地方河湖长制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充实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成果、“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方案,逐步实现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丰富完善“四乱”问题监管手段,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APP等,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扎实做好“三对标、一规划”。按照水利部党组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做到政治对标、思路对标、任务对标,科学编制“十四五”河湖管理规划,推进新阶段河湖管理高质量发展。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3.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河湖问题。
4.强化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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