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
XX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城乡环境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最直观体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目前,我县的城乡环境与省、市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补齐城乡环境整治和建设管理的短板,加强城乡环
XX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XX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城乡环境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最直观体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目前,我县的城乡环境与省、市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补齐城乡环境整治和建设管理的短板,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刻不容缓。为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域管辖、城乡联动、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和属事管理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县城、乡村以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街道、河道、铁道沿线、旅游专线,开展“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要坚持高效率开展排查摸底,高起点制定实施方案,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高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断提升城乡品质,通过“拆违治乱提质”集中攻坚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建管水平、城乡统筹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为我县“三年全面脱贫、整体位次前移”的宏伟目标奠定环境基础,以崭新的城乡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一)拆违。做到凡违必拆,违建清零。全面核实道路两侧建筑物的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对建城区内压占各类市政管线,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服务用地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乡村违章建筑依法拆除;对道路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采石挖砂点、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进行拆除、迁移、规范。
(二)治乱。做到逢乱必治,不留死角。彻底清理城乡和道路沿线的垃圾堆、柴草堆、粪堆、渣土堆、煤堆、煤矸石堆,合理设置垃圾箱(桶)、垃圾中转站,确保路面、路肩、边坡、边沟、绿化带、桥涵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集中整治道路沿线乱堆乱放等现象,重点整治县城街道、背街小巷、城中村以及县域内道路途经村庄路段的脏、乱、差现象;严厉整治乱倒垃圾的行为;整治街道、道路沿线乱停乱放车辆、占道经营、车辆修理、加水洗车、打场晒粮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整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导示牌、广告标牌标示不规范不完善、“脏乱差”,道路设施损毁和不完善等问题;严厉整治露天采矿引发的环境污染以及道路安全等行为。
全面清除和规范城乡、道路沿线乱涂乱画、乱张乱贴、违规户外广告的行为;硬化绿化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的裸露土地,硬化土路;治理道路沿线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运输车辆公路抛洒滴漏行为;全面清理违规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车场、障碍物;规范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交易区;对道路可视范围的秸秆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焚烧秸秆、焚烧垃圾;取缔公路沿线牲畜散养点;严禁在道路两侧放牧。整修道路破损路面;完善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更新陈旧破损和不准确不规范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地名牌,拆除不规范的道路减速带;治理桥涵、临水临崖路段、村庄与干线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隐患,设置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在城乡道路及公共场所增设照明设施;拆除道路沿线范围内的私设电杆、私拉电线;对道路两侧行道树及绿化带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绿化美化,加强管护,保持整洁美观。
整治城乡和道路沿线河流及水域内违法采砂、取料等私挖滥采行为,依法查处无证开采和超深、超界、超量开采行为,限期清除弃渣废料、回填沙坑、平整河床、恢复河道原貌;清除河流及水域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清理河道内工业、建筑和生活垃圾,保持河道清洁卫生;清理影响行洪安全的堆石、渣土、阻水桥涵、挡水建(构)筑物,拦水树木及高秆植物;对不达行洪要求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对损毁、垮塌的险堤险段,进行除险加固,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三)提质。做到建管并重,提升品质。按照“拆、建、管”同步推进和“治好、治美、治顺、治彻底”的总体要求,以新和大街城中村综合改造为契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运用数字化、网格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融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现代理念,加快城乡环境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实现城乡面貌大改观、城乡环境大提质、城乡居民幸福感大提升,增强
XX的环境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
三、整治任务
全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坚持以乡镇为主、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按照标准要求,明确整治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项执法,坚决打好“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攻坚战。
查治违章建筑:对整治范围内的残垣断壁、破旧建筑物、店外店、店外棚、简易房、采石挖沙点、废旧回收点等有碍观瞻的建筑场所和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牵头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大队
查治违法用地:对道路两侧持证合法采矿企业进行规范整顿,对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坚决查处取缔;负责核实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用地手续,对道路沿线的非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查治乱堆乱放:对整治范围内影响路容路貌、影响道路安全的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杂物堆、渣土建材堆、煤(矸石)堆、玉米堆等乱堆乱放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除。
责任单位:县城区主街道沿线以县住建局为责任单位;连接县城主街道的背街小巷(5米宽以上)由城管委为责任单位;其余所辖范围以各乡镇党委、政府为责任单位。
查治占道经营:对占道经营、打场晒粮、摆摊设点、马路市场、加水洗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查治违章停车:负责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城市灯控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载货车辆、黄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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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查治户外广告:对整治范围内的地面墙面、树上杆上张贴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乱涂乱画的涂鸦牛皮癣、空中悬挂的破旧彩旗和白色垃圾全面清理。
责任单位:县城区主街道沿线以县住建局为责任单位;连接县城主街道的背街小巷(5米宽以上)由城管委为责任单位;其余所辖范围以各乡镇党委、政府为责任单位。查治美化亮化: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立面全面进行粉刷;对道路与临路房屋之间土地进行平整、硬化绿化;对过村道路增设照明设施;对乡村土路进行硬化。
牵头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爱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
查治农村秸秆:对全县农田秸秆实行秸秆还田等无害化综合利用,对公路沿线农田深松或旋耕,做到田内不见秸秆、堰埂不见荒草。
牵头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农委、县农机中心
治牲畜散养:取缔公路沿线牲畜散养点;严禁在道路两侧放牧。
头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畜牧中心
查治超限超载:对整治范围内的工矿企业进行源头控制,出厂车辆不得超载,必须按规定进行覆盖;对沿线在建工程的裸土要责令施工单位加盖防尘网;对运输车辆掉落、遗撒、飘洒、污损路面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治超办、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及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查治道路设施:对公路区域内的宣传牌、广告牌、过街码等非公路标志牌取缔拆除;对路面坑槽、公路裂缝、地质沉陷、水毁损害及时修复;对缺失损坏、变形走样、标识模糊等标志标牌标线、护栏护墩及时填充更新。头单位:国省道路以县公路段为牵头单位,县乡公路、高速连接线以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合单位: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县文旅委及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查治河道水域:对整治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强化治理,清运垃圾、割除杂草、平整河岸、修缮河堤、整修绿道、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查治电讯杆线:对整治范围内的电杆、线路进行迁移,对私设电杆、乱拉杆线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头单位:县经济商务粮食局
配合单位: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查治道路绿化:对道路沿线进行造林绿化和树木补植补栽、扶直固定,加大秸秆焚烧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查治环境污染:对道路沿线企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监管,依法查处道路两侧边沟排放污物等违法行为;负责“小散乱污”企业的核实、调查、取缔;严厉整治露天采矿引发的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党委、政府
查治铁路乱象:对铁路沿线安全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沿线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县铁路护路办
?四、时间步骤
全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从2024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分前期准备、调查摸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总结验收、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调查摸底阶段(4月15日—4月30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重点,对管辖区域内的城乡环境问题,特别是对县城、乡村以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街道、河道、铁道沿线、旅游专线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彻底、全面准确的排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标准,落实整治责任,倒排工期进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整治实施方案要于5月9日前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10月10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入开展拆违治乱提质攻坚行动。要根据整治标准和排查出的各项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拆违治乱提质攻坚行动,要对照整治标准严格考核验收。验收结束后召开全县总结表彰大会,对验收合格的给予表彰奖励,验收不合格的全县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XX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组。包乡镇县领导要督促指导好所包乡镇、街道的整治工作。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门机构,强化力量配备,明确整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压实逐级责任,倒排时间进度,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带头带动、亲力亲为,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同时,要注重统筹兼顾,切实做到攻坚行动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美丽乡村、安全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开展攻坚行动的进展、做法和成效,注重搞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深度报道,让攻坚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三)从严督查,严格问责。县委、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督导组开展督查工作,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排队、一月一小结”工作机制,重点督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进展、实际效果、建章立制等情况。同时,督查各级干部在整治行动中是否敢于担当作为、善于出招干事、勇于创新突破,发现好干部、查找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对在整治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应付差事、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要严格追责、坚决惩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拆违治乱提质攻坚行动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持“拆、治、建、管”同步发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巩固治理成果。要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加大财政投入,组建专门队伍,优化资源配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广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讲文明的好风尚、爱整洁的好习惯。
XX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治乱,攻坚,实施方案,城乡,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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