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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县《关于做好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红十字会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性
县红十字会落实领导责任制,常务副会长亲自抓,切实把贯彻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长期性、经常性、持久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紧。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增强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利用宪法宣传日、会议等有利契机,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二是举办分类分块宣传。抓好本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学习。把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整合资源,加强左右协调和上下联动,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体、媒介,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对标对表,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和措施
县红十字会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内容,对标对表,认真查找差距、问题和不足,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目标,着力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市场主体保护、政府公共服务、规范政府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监督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