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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X月X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巡察反馈会后,工委迅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工委党员干部坚持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工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工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9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整改方案,研究推进措施。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任务清单、时间表,逐一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工列表》及整改进度表,细化整改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四)注重以上率下,强化整改合力。工委于9月9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工委委员会会议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有关责任人认真对照清单,认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既立足当前,抓好问题整改,又着眼长效,健全制度机制,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工委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突出工委委员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强化工委对机关党建整体、宏观问题进行统筹谋划的职能。2024年共召开工委委员会会议X次,其中研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谋划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部署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有关问题整改等方向性、全局性工作X次,占X%。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工委委员会会议议题管理,制定工委委员会会议议题清单,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他党内有关规定,将应当提交工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X类X项,并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避免应当提交工委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而未提交。
3.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抓好党建主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中下功夫,进一步找准定位、有效作为。如,2024年,开展了“服务‘X’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了《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的通知》等。二是加强党建创新。实施机关党建创新“书记项目”,面向全市机关开展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推动基层积极探索创新。三是聚焦党建主题。对工委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进行精简,在2024年、2024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中已大幅减少了各类文体活动的开展,凡与工委职能和党建关联度不高的各类活动已不再举办。制定工委会议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管理与审批。今后工委以搭平台、指方向、造氛围为主,凡以工委名义开展的活动,必须聚焦党建主题,在活动形式、内容和参加对象上要体现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4.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对所属机关党组织书记任职条件把关不严的问题,已将在巡察时仍由非党组成员兼任的3个单位党组织书记调整为由党组成员兼任。制定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批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批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三个不批”原则,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人选不是党组成员的坚决不批,新任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年龄不能任满一届的以及连续任职超过两届的一般不批,坚决把好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关。
5.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经对工委管理党费进行核实,党费账户资金结余过多的主要原因是办理回拨党费不及时,以及留成补交党费结余。一是及时办理党费回拨。从2024年起,工委加大了党费回拨办理力度,至2024年12月共办理回拨党费X笔X万元,历年结余应回拨而未回拨的党费已回拨到位。今后将简化党费回拨办理手续,由依申请回拨改为统一办理回拨,每年4月底前梳理上年度可回拨党费数额,并及时办理回拨手续。二是制定补交党费使用计划。按照补交党费使用范围,对2024年底工委留成补交党费结余制定使用计划,目前已完成这笔补交党费使用。三是加强党费支出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对党费使用的统筹安排,提高党费资金使用率和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比例。2024年,通过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订购党员徽章、征订和印制党员学习教育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党费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力度。
6.关于“贯彻市委‘X’发展战略研究部署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工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XX届全国人大XX次会议X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XX乡亲们的回信重要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X”发展战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部署,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措施。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X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实施“X”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了“服务‘X’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全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部署开展了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马上就办”“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等“三个十佳”典型评选;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的通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和市委X届X次全会部署,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等,在服务发展上展现了新作为。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24年工委委员会会议先后2次研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研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中心组2024、2024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以来工委中心组先后X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有关精神和要求。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2024、2024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市直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8.关于“部分党工委班子成员未把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问题,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对2024年度、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的4位处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引以为戒、立行立改。在9月9日召开的工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人员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同时,制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具体程序办法,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7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今后将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
9.关于“公共领域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X机关党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指定X位同志专门负责。针对“X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未更新发布信息问题,优化设置微信公众号栏目,2024年9月以来已转载、发布信息X条。针对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时效性不强问题,制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规定,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性。
10.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规范开展学习,修订完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形式、要求和管理等,切实提高学习质量效果,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2024年以来,工委中心组均按要求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方案,推动了学习规范化。2024年,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5次,其中开展交流研讨X次。
11.关于“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足,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认真落实《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和通报。2024年12月,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和通报。同时,制定市直机关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年度实施细则,把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评内容,推动提高学习质量效果。
12.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市民族宗教局党支部吸收的1名预备党员部分个人思想汇报及其所在党支部提交的政审综合材料未与时俱进体现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问题,经市民族宗教局党支部对该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重新讨论通过,已批准给予该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一年的组织处置和决定给予该党支部通报批评,该党支部已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3.关于“发展党员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指导不力问题,加强业务指导,编印发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开展对XX等X个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抽查。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加强审核把关,对报送工委审核(审批)的发展党员材料,审核发现的问题逐一给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024年共审核发展对象X名,逐一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针对全程纪实表未填写完整问题,加强审核管理,今后在预审时加强对全程纪实表的审核,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将填写的全程纪实表复印件交工委统一编号集中管理。
14.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对在2024年度工委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未就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作出说明的3位处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立行立改,在召开工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相关人员就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作出了补充说明。坚持把会前准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础工程,制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具体程序办法,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和会上需要作出说明的各类问题,今后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5.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部分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多以批评他人为主,未能以普通党员身份汇报思想谈认识的问题,工委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工委机关党支部开展的“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班子成员逐一汇报思想谈认识,逐一检视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其他党员普遍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批评。
16.关于“党支部换届自身表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工委机关党支部换届不规范,2024年3月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未开会研究就简单“一刀切”将离退休党员人数不列入应到会人数的问题,在2024年9月、2024年2月开展工委机关党支部委员补选时,已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认真开会研究分类确定不列入应到会人数。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工委机关党支部换届档案不齐全,2024年3月支部换届选举的支委会会议、党员大会相关记录及选票等过程性材料缺失的问题,为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党支部书记对时任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引以为戒、立行立改。经认真查找,已找到2024年3月党支部换届选举选票等过程性材料。2024年以来,工委机关党支部已按要求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党员民主评议等支部工作过程性材料整理归档,使支部工作有遵循可考核。
17.关于“督促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适时跟踪了解按期换届情况。二是建立提醒督促制度。制定《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定期对即将任期届满的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提醒,督促其按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加强换届工作指导。编印《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工作文书、注意事项等,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2024年以来,任期届满的单位党组织均已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18.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民主推荐情况未经工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为考察对象”问题,制定《工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具体办法》,细化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明确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根据民主推荐情况认真召开工委会会议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针对“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前未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未在公示期内开展廉政测试”问题,在制定的具体办法中,明确今后在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前,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工委对拟任人选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对拟提任干部开展廉政测试,必须在公示期内进行,进一步把好廉政关口。针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今后工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时,工委委员要逐一充分发表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逐一体现,进一步规范讨论决定环节,提高选人用人决策质量。同时,为严肃工作纪律,对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其作出书面说明。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9.关于“存在重部署轻实效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对各单位党组织述职评议存在问题,会后督促整改不够到位,述职评议成效转化不够明显”问题。一是统筹抓好整改。2024年X月,结合落实市委书记、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有关问题整改,统筹制定印发整改方案,要求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对照整改任务,并结合工委开展的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建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等,研究细化具体整改措施,统筹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建立整改台账。今后对工委开展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有关问题,将逐一梳理问题清单予以反馈,汇总制定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2024年X月,工委开展了市直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对会议述职对象逐一反馈了问题清单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三是加强检查督促。制定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把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机关党建考评重要内容,促进述职评议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20.关于“2024年至2024年党费超范围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组织学习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做好党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工委党费账户管理规定和留成党费使用项目及费用种类清单,进一步规范党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同时,严格履行党费使用程序,坚持每一笔党费开支必须经工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加强党费业务和财务审核,避免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21.关于“未设立补缴党费专门科目、进行专账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从2024年起,分年度在工委党费账户中列出清理收缴党费专门科目,并对应建立辅助账,让这笔党费收支情况均在这个科目中核算和反映。
22.关于“公务接待无公函无审批单、陪餐人员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对反馈意见指出的“2024年至2024年,无公函无审批的公务接待共计9笔7904元”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均为实际公务接待行为;对反馈意见指出的“XX”问题,经核实,工委制定的《XX》,方案中明确X工委陪同调研座谈人员XX人,但陪同调研座谈人员未全部安排就餐,实际陪餐人员为XX人。上述问题,反映了工委公务接待方面工作的不规范,为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修订了工委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并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严格遵循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范围,落实陪同调研人员、陪餐人员、用餐标准等接待工作要求;严格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每次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及时结算、加强审核,凭证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2024年以来,工委公务接待7批次,均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
23.关于“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原所聘用X名驾驶员(已分别于201X年、201X年离职)在驾驶公务用车期间,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X次,总金额X元已予以清退。工委充分认识到在公车使用管理方面的漏洞,结合工委已无公车主要采取社会租赁方式保障集体公务出行实际,修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实行车辆派车单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使用。
24.关于“机关工会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财务报销审批不规范”问题,机关工会认真对照整改,根据《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市直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市直机关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今后凡市直机关工会账户经费支出,均由市直机关工会主席审批,不再由工委常务副书记审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5.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不到位、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从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工委认真吸取教训,不能丝毫麻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工委委员会会议每年研究2次以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根据需要随时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有关问题。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通过中心组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先后5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修订工委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谈话方式和工作要求,谈话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联系个人思想状况。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之间普遍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
26.关于“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纪工委其他干部仍兼顾党工委相关工作,无法形成有效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纪工委充分认识到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纪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工委委员会会议,落实对机关工委的监督责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对发现的机关工委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处置。针对“纪工委其他干部仍兼顾党工委相关工作,无法形成有效监督”问题,工委正视问题,按照“三转”要求,对工委干部工作进行调整,不再让纪工委其他干部兼顾工委工作,确保其主责主业,同时配齐纪工委空缺编制,保障纪工委监督力量。
27.关于“信访件办理核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该问题,纪工委充分认识到在信访件处置这方面的工作还有所疏忽,必须正视问题,立即整改,梳理制定了信访件办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信访件办理工作,确保每件信访件运行轨迹清晰、处置流程规范、核查处理到位。同时,今后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加强与市纪委信访室、派驻纪检组及有关单位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切实增强信访件办理实效。
28.关于“审理把关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对移送审理的调查核实问题,办案机构调查处理不到位,纪工委在审理中没有指出、纠正”的问题,反映了纪工委开展工作还存在疏忽环节。纪工委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X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定期总结分析案件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每季度向市纪委、机关工委报告。建立健全对市直机关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质量评查机制,对党组讨论决定、派驻纪检组审查处理的案件事实证据、性质认定、处分档次、程序手续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违纪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29.关于“处分决定行文未经领导签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纪工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40件案件审理案卷进行自查,对未落实文件审签制度的已全部由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补签。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监委关于审理工作文书格式及中央关于党政机关文书工作要求,规范审理工作文书撰写,加强审理文书审核把关,确保审理文书效力。
30.关于“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纪工委充分认识办案程序的重要性,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再学习,组织4位纪工委干部全部参加市纪委监委的举办的纪检业务培训班接受业务培训,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审结案件(含自办件审查卷)案卷进行全面自查,对查出的审理组经办人员未签字等文书或程序审批表格等进行补签。同时,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中央纪委监委关于审理工作要求,修订了纪工委委员会会议制度,制定了审理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工委高度重视,对X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X人(批评教育X人、提醒谈话X人),组织处置X人,责令X个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共清退返还金额X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和巡察二组的指导下,经过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深化推进。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巡察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聚焦使命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工委将始终牢记政治机关定位,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把主责主业聚焦到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等重点工作上来,把主要时间精力放在指导督促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等职责任务上来,着力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巩固工作成效。当前,工委巡察整改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性任务,下一步将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续抓好长期坚持工作的落实和阶段整改成果的巩固。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跟踪抓紧落实;对需长期坚持的,突出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发挥其效用,确保问题改扎实、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持续抓巡察整改,进一步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挺纪在前,强化警示教育,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机关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XX;通信地址:XX;邮政编码:XX;电子邮箱: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