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矛盾纠纷化解及稳控措施 本文简介:
教育系统矛盾纠纷化解及稳控措施为切实解决当前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全区信访工作,根据区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结合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实际,区教育局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稳控、排查化解活动。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教育系统矛盾纠纷化解及稳控措施 本文内容:
教育系统矛盾纠纷化解及稳控措施为切实解决当前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全区信访工作,根据区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结合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实际,区教育局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稳控、排查化解活动。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控制非正常上访和集体越级上访,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注重预防、事要解决的原则。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的原则。结合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
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事前信访评估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有效遏制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数量不断攀升的势头。
四、排查重点
要对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未转正民办教师、未安置师范及小教大专毕业生的上访、xx学校拆迁户问题、提前退休教师要求提高工资、农管局移交到教育局的教职工等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各单位要成立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小组及信访信息员队伍,负责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深入分析教师民情民意,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诉求,全面评估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区教育局。
(三)切实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力度,分门别类地彻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单位要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甄别、梳理分类,逐案、逐人建立台账,妥善研究解决在化解过程中,既要依法按政策办事,又要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对按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通过帮助解决其他具体困难来化解矛盾。
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其中的合理诉求;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间表,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对上访人要求复查、复核的案件,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复查、复核;对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以上访为名
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另外,对重点疑难案件,尤其是涉及全局的及久拖不决的问题要给予特别关注。
(四)继续抓好进京进呼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要把非正常上访隐患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内容,全面掌握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动态,努力把非正常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五)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是切实从政策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且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调查研究、调整完善相关的政策上来。在传达上级相关文件过程中,要突出抓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调查研究。二是各学校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带头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包案制度,通过实行“领导包老案解难案,倒查抓新案”的方法,把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要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案说法、以图释法等形式,对上访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加强真情互动和心理疏导,增加上访人对自身诉求的客观认识和相关政策的正确理解,引导上访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六、工作要求
各学校校长要切实承担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责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听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存在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包案处理,一抓到底。
(二)切实提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保障。各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量和基础保障,尤其要重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工作力量、工作保障向基层倾斜。把素质高、能力强、负责任、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队伍中来,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各学校的工作情况,区教育局将组织监审股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各级班子、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重要依据。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件:《---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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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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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矛盾纠纷化解及稳控措施 本文关键词:化解,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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