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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生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本阶段自查结果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1.政策落实方面。根据县林业局下发的《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发202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严格按“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的程序由林业站指导开展选聘工作。目前,选聘工作已完成,共选聘护林员85人,同时2024年7月镇移交我乡28名护林员。我乡已与护林员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协议,协议明确了护林员职责与权力、管护范围、劳务报酬发放、考核培训与奖励等重要内容,比较全面的规范了劳务协议制度。
2.生态护林员管理情况。目前,我乡对已聘用护林员开展了以森林防火,安全防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森林法、护林员岗位职责为主的三次集中培训,并为护林员颁发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效果比较明显。
3.劳务报酬发放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应当按月发放,目前护林员劳务报酬已通过“一卡通”发放至7月底。
二、存在问题
根据自查情况我乡在生态护林员的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档案管理不规范。虽然按时完成了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但有一部分基础审核资料档案不全,没有整理归档。
2.护林员与公益性岗位情况。我乡在选聘开始时就对护林员选聘对象进行了摸底,彻底排除了生态护林员与其它公益性岗位重复的情况。
3.脱贫不脱政策执行情况。截至目前,我乡共调整2024年度选聘的生态护林员4人,其中1人因移民搬迁,1人死亡,2人因长期外出务工无法护林,被解聘。不存在脱贫即解聘的情况。
4.劳务协议规范性。我乡已与护林员签订了劳务协议,但因地域复杂,重点管护区域较多,尤其在防火重点时段大部分护林员守山口,存在实际管护区域与劳务协议不一致的现象。
5.上岗出勤方面。我乡85名护林员能按时到岗,无缺勤现象。
三、问题整改与落实
1.严格按照县上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护林员的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工作,确保护林员劳务报酬按月及时发放。
2.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信息填报工作,积极“回头看”,及时更新信息。
3.积极与扶贫部门沟通,在今后的护林员管理严格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规定。